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转身的宿命 作者:田可心 文案 爱情是一条不归路 而当我兜兜转转 又回到原点 你已是我 终此一生都 无法到达的彼岸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边缘恋歌 破镜重圆 女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冰菱,程令卓,张之俊,迟以恒 ┃ 配角: ┃ 其它:   ☆、1   中午12点,沈冰菱和陈经理正准备去吃饭,刚走出办公室就见到匆匆迎过来的程令卓。   程令卓说:“冰菱,正好,我有事找你。”   沈冰菱看他一眼:“什么事?”   “有一个客户……”   他还没说完,沈冰菱就不客气地打断他:“你为什么总是在我的休息时间来跟我谈工作上的事?不好意思,请上班时间再来。”   说罢,她错开他就往前走去。   陈经理看着她的背影,对程令卓抱歉地点点头:“程经理,那我们先吃饭去了,你要不要一起?”   程令卓也看了看沈冰菱的背影,谦谦有礼地略一欠身,大丈夫的风度无可挑剔:“不了,你们先去吧,是我考虑不周,下午再来找她吧。”   陈经理在电梯间见到等在那里的沈冰菱,旁边还有几个其他部门不太熟悉的同事,不由压低声音:“你为什么总是对程令卓这么冲?他虽然不是你的直接上级,好歹是销售部的经理,专为公司挣钱的主儿,在老大那儿绝对是红人,有什么个人矛盾也好歹收敛点啊,表面文章总得做做。”   沈冰菱翻了个白眼:“红人怎么了?就算我的工资就是他发的又怎么了?他也离不开我们啊,职能部门的休息时间就不值得他尊重了?”   陈经理又气又好笑:“哟哟哟,瞧这振振有词的!别人也有在您的休息时间来骚扰过您的呀,怎么没见你这样?”   沈冰菱愣了一下:“别人?有吗?”   陈经理伸出手指戳了一下她的脑门儿:“看看,就记着他了吧?还说不是针对他!”   其实沈冰菱所在的虽然是职能部门,但她这个部门恰恰是销售部也常常要讨好的。   因为她是法务,业务合同审核不过,钱就收不进来,前面的多少努力都面临着夜长梦多前功尽弃,让人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直转。   所以当销售代表答应了客户特别优惠条件的时候,就特别担心法务不让通过而丢掉一单生意;即便不是这样,当待审合同太多大家都排队的时候,也巴不得怎么贿赂一下法务好让自己的合同被优先审核。   这公司不小,所以有专门的法务,但也不算太大,所以在整个中国大陆地区也只有两名法务,就是陈经理及其手下沈冰菱。不过32岁的陈经理今年刚结婚,老公是搞金融的,刚刚调到上海,所以她也准备跟过去,在上海分公司上班。   也就是说,之后这边的法务就只剩下了沈冰菱一个,她虽然只是专员,却越发掌握了生杀予夺的大权,让人不敢不讨好。而且陈经理是出了名的护犊子,往往都是和沈冰菱一个鼻孔出气,再加上这些具体的工作其实都是沈冰菱在做,就算陈经理不调走,沈冰菱也是个得罪不起的娇客。   吃饭的时候,陈经理还在纠结刚才那件事:“你和程令卓是一个学校毕业的吧?以前就认识?你们进公司之后没见闹过什么矛盾啊,而且他这人在别人那儿人缘不要太好,一表人才不说,这讨人喜欢的功力平常点能这么年纪轻轻就当上销冠被挖过来当经理吗?再说了,人家不算提成奖金,保底的年薪就是50万,不知道多少小姑娘迷他,你倒好……哎,你们俩是毕业前就有旧怨?”   沈冰菱看了她一眼:“我说我跟他是旧情人后来反目成仇你信吗?”   陈经理想了想:“这个解释最靠谱了,不过越是这样,就越说明不是这么回事。”说着,她又自说自话道:“看来他得罪你得罪得不轻啊,你每次都这样对他,他也一直对你趋之若鹜,一点不跟你计较。”   沈冰菱没好气地说:“经理,什么叫趋之若鹜啊?这可不光骂了他,还骂了我啊!”   陈经理愣了一下,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她和沈冰菱向来关系好,沈冰菱工作能力又强,所以沈冰菱这样没大没小的性子,她一点不介意,反倒跟沈冰菱越发亲近。   想了想,她又说:“而且我觉得他总是趁吃饭时间来找你,其实是想跟你一起吃饭,但你总是给他甩脸子,他就没敢开这个口。”   沈冰菱面无表情:“大姐,你想太多了,人家做销售的,全公司谁脸皮厚得过他?这个‘没敢’我可担待不起啊。”   吃完饭又在附近的ZARA随便逛了一会儿,俩人刚好押着1点钟的下午上班时间回到公司。   程令卓等在那里,见她们回来,远远地就站了起来,不愧是跟客户打交道的,礼貌十分周全。   陈经理缓下脚步,程令卓笑着同她打了个招呼:“吃完饭回来啦?”说着,又望向沈冰菱:“冰菱,现在有时间吗?”   陈经理笑笑,先开门进到办公室里去了,沈冰菱便随着程令卓到会谈区,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他们公司的法务工作并不复杂,最主要的是起草、修改和审批各种合同,另外就是遇到严重的纠纷,其他部门实在挡不住了,就需要法务来出面交涉或应诉。这回程令卓向沈冰菱求助的就是一起客诉,对方是新成立的公司,在他们这儿购买货品的时候,还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也没有从公司账户走货款,按照他们的财务制度,这种情况是不能事后来换开-增值税发票的,这就意味着对方公司数千块钱的税收减免损失。   其实几千块钱对一个再新再小的公司也只是小数,但对方咽不下这口气,而且貌似他们现在业务不多,行政专员也不忙,于是每天使出水磨功来投诉这件事,从销售专员一级级投诉上来,公司的客服部也被投诉了,下一步怕是就要投诉财务部了。   程令卓道:“所以,冰菱,能不能你出面跟他们沟通一下?一般人一看真要走到法律途径这一步上来了,都懒得惹这份麻烦,也就算了。”   沈冰菱说:“我听了半天,好像你们不给他开-增值税发票仅仅是因为按照我们公司的财务制度是这样,而我们公司的财务制度之所以这么规定,终极的出发点是为了减少麻烦,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啊。”   程令卓央求道:“公司当然是为了自己着想,你看……”   沈冰菱一针见血:“但是公司如果给他们开了增值税发票,又能有多少损失?就算有,你们——再加上连累着其他部门折进去这么多人力精力去应付这件事,难道不是得不偿失?”   程令卓脸上有些挂不住:“也不是我一定不肯给他们办这件事,而是财务那边……”   沈冰菱正色望着他:“程经理,你我都明白,公司制度又不是法律,如果你跟相关部门负责人关系处得好,是一定能够通融的,请问您跟公司里哪个部门的一把手关系不好?依我看,你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继续保持跟财务部的关系罢了。通常情况这么做无可厚非,但是客户既然已经闹到了这种地步,就是该你用到你平常苦心维护得那么好的关系的时候了,再说了,自己人,事后怎么赔礼道谢不容易操作?你们做销售不也是要做客服?客户有了问题,能想办法帮人家解决就帮人家解决了,即使财务那边不能通融,你也可以想个变通的法子,比如给人家走一下虚拟的退货及重新购买程序,不就把这个开票的时间差给规避过去了吗?”   程令卓还想说什么,沈冰菱已经站了起来:“不过财务的事我们都不太懂,我不过是听你的一面之词罢了。这件事我要回去查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再跟财务那边碰一下,如果有必要,我需要重新审核一下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客户发票政策,看看是不是完全合法。”   沈冰菱快要回到办公室门口时,手机震动了一下,她打开,看见是程令卓的短信:“如果换一个人来求你,你是不是就不会这么铁面无情?”   她没有回复,直接收起手机。   如同陈经理所总结的,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既然这么想,还是每次都亲自来找她,是想要故意受虐,让她感动于他宁愿如此也不肯放弃这些和她面对面谈话的机会,哪怕并不愉快?   进到办公室,陈经理说:“冰菱你回来得正好,之前忘跟你说了,我约了个人下午三点来面试,这是最后一面了,你陪我一起去看看吧,给我把把关。”   沈冰菱点头:“好。”   刚坐下来,手机又震动了一下。   又是程令卓的短信:“不过我还是那句话,菱,你肯这么恨我,毕竟还是好事。”   沈冰菱倒吸一口凉气。   人都是这样的,她明着告诉陈经理她和程令卓是旧情人,陈经理倒反而不信了。   试了又试,她确定她也跟那个客户一样,咽不下这口气去,于是破功回复:“对不起,程经理,没有人恨你,只是你我没什么交情,所以我不过是公事公办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2   沈冰菱大学毕业就进了这家公司,如今已满三年,公司的法务工作并不太复杂,她一切都已熟悉,完全可以独挡一面。他们本来不需要多一个法务了,但是现在陈经理要调去上海,她不能没有助手,于是想再招一个进来,跟着她去上海。最近属于工作重新安排的特殊时期,陈经理经常两头跑,在这边也面试,在上海也面试,却一直没找到太合适的人选。   陈经理想要招的是一个比较初级的人,一两年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就好,最好还有行内经验。但之前面试的大多都是在律所工作了一两年的人,没有完全对口的行业经验,反而养成了一些让陈经理觉得难以纠正的习惯。   她告诉沈冰菱:“今天这个是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之前人力面过一次,我面过一次,专业素养很不错,我看可能一张白纸还好写字一点,就是他是个男生,不知道会不会嫌我们工作枯燥,有更多的想法。”   下午三点钟,沈冰菱和陈经理准时在小会议室见到了这位名叫张之俊的男孩。   看他的简历,今年24岁,研究生马上毕业,算算时间,他应该是还没有机会走出过校园,一身干干净净的清俊神气。   很久以前看陆毅版的《永不瞑目》,到后来高考填报法学院,沈冰菱心里想象的将来的大学男同学就都是那种阳光王子的模样。可想而知,上大学后顿时失望过度,而如今这个男孩,竟是将那个死心已久的想象又重新点燃。   沈冰菱放下他的简历,抬眼看见他正望着她。   陈经理之前说他专业素养很不错,看来上次面试已经问过专业问题,所以这天问的基本上都与法律无关,倒是关于工作习惯和职业素质的比较多。   沈冰菱听他的回答,倒是个难得的细心又有耐心的男孩子,而且显得性格很好,不但语气谦和得体,姿态举止不卑不亢从容不迫,回答问题的时候也并不只看着发问的陈经理,而是把同样的注意力分配到没开过口的她身上。   面试大约二十分钟就结束了,沈冰菱请陈经理先走,她送张之俊去搭电梯。   她们俩私下里再铁也好,在外人面前还是要有身份高低之别的。   一路向电梯间走去,沈冰菱在前面领路,以她向来偏快的步伐。停在电梯前时,她回头一眼看见张之俊,觉得他似乎欲言又止。   他不说,她自然也没什么好问的,径直替他摁下电梯。   他似乎把什么话吞了回去,点头道:“谢谢!”   沈冰菱也点头微笑:“谢谢你来面试。”   此时不是电梯使用高峰时段,很快就听到“叮”的一声,一部电梯来到,电梯门徐徐打开。   沈冰菱对张之俊道了再见,转身进公司之前,依稀觉得他还在只剩一条缝的电梯门后面巴巴地注视着她。   忽然觉得他很面熟,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难道就因为他让她想到了《永不瞑目》里的陆毅?   名字也仿佛有几分熟悉,不过张之俊这个名字,并不能算是多么独一无二,见过重名也是正常的。   迟以恒这天出差回来,只记得是下午到,具体几点倒忘了。之前已经说好,晚上沈冰菱回他那里。送完张之俊回到办公室,沈冰菱看见有他发来的微信,确认这件事。   她回复:“嗯,下班你来接我吧。”   一个星期不见,迟以恒生猛却又自知必定短促,所以一早就说好了要连续做两次。   他第一次缴械之后,喘着气翻倒在一旁,等着复原,再来第二次。   沈冰菱枕着他的左臂,将他的右手拖过来,放在腿间。   他从未能够让她在体内达到过,但他有一只太了解她的手,知道怎么拨弄她的小珍珠能让她如痴如狂。   因为刚才太快,她甚至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酝酿,因而这会儿才开始渐入佳境,就坚持了特别长的时间,也就酝酿了特别狂劲的冲击。他的手酸得快要断掉时,她终于满足地尖叫,不由自主揪紧他,待她彻底平息,他也因为对于她宣泄掉过于猛烈的快感的配合而被绞扭得脖子剧痛。   但他注视着她沉迷着瘫倒在他怀里的样子,胸间和下腹同时一紧,很快就重新斗志昂扬,谁知她却推开他,撑起身子去洗手间:“不要了,我好困,赶快洗了睡了。”言语间不乏她从不掩饰的这档子事就是麻烦的意味。   她从来都是这样,享受他的时候予取予求照单全收,一旦心满意足就立刻翻脸不认账。   他气急败坏:“你怎么能这样?尽兴了撇下我就走,你怎么跟男人一样!”   她懒洋洋地回头瞥他,以牙还牙回敬一句:“你怎么跟女人一样?”   他不甘心地跟进去,随她一起站在喷头下,抱住她躬下身子,像兴起发急的狗一样地蹭:“菱菱,你不能把我当工具!以后说好了要两次,我一定两次之后才让你高-潮!”   沈冰菱心狠手辣地毒舌:“那可不行,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谁知道你能不能两次?”   迟以恒气急了,狠狠地将她扳过来,抬起她的双腿将她架在胯上,凶猛地刺入:“你说谁年纪大?你说谁不行?”   他直将她折腾到发出软弱的求告才放任自己奔泻,然后疲惫地拥着她靠在墙上。水还在哗哗地冲,但是时间太长了,热水越放越少,水温也渐渐低了下来。   他伸手关了喷头,哀求地吻她:“菱菱,你也说了,我都这么大年纪了,咱们结婚吧,行吗?”   她偏开脑袋,避重就轻:“迟总,你又不缺女人,怎么会想要结婚呢?”   他腻声说:“谁说我不缺女人?只有一个你,还老不在我身边,我让你搬过来你也不肯。我就想赶紧结婚,你别上班了,我去哪儿你都跟到哪儿,我出差的时候,咱们也可以……”他钩下脑袋吻她,用行动来补完这句话。   她仍然避着他——这是她贯来的风格,不是前戏的时候就不耐烦这些缠绵的把戏,正是他所说的,就跟传说中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大多数男人一样——“你出差的时候还不是可以找小姐?你们陪客户或者供应商陪你们,难道都不去那些风月场所?”   他恨恨地瞪着她,但旋即又决定换一种让自己不那么郁怒的方式来理解这句话:“查我的岗啊?没问题,嫁给我你就有这资格了!”   第二天上班,陈经理让沈冰菱打电话问张之俊愿不愿意过来上班。   沈冰菱惊了:“这么急?昨天才面试今天就通知,会不会显得我们太desperate?”   陈经理无奈道:“没办法啊,这年头能招到个合适的人不容易。刚才开经理会议的时候程令卓还说来着,上次面试了一个销售,很不错,想再看看其他人吧,没一个强过他的,过了一个星期,觉得已经看够了,再通知那个人,结果人家说面试完的第二天就已经到另一家公司上班了。我下周又要到上海去,张之俊要是能来,让他这两天就过来开始试用,我好给他安排工作。”   沈冰菱提醒道:“但是昨天看他言语间的意思,好像不太愿意去上海。”   陈经理说:“是啊,我也听出来了。不过毕竟没有明说,看看能不能有回旋的余地吧。”   不出意料,沈冰菱打电话过去,张之俊抱歉地说:“是沈小姐吧?我其实非常想去贵公司工作,但我其实是想跟……我想留在这里工作,不太想去上海。”   沈冰菱依照陈经理的吩咐,跟他细数了一大批上海分公司的好处,他全都同意,但最后还是说:“谢谢你沈小姐,但我还是不考虑了。能不能你们再考虑一下?如果能让我在这儿上班,请及时通知我,我想来的。”   沈冰菱放下电话,对陈经理耸耸肩。   几天之后,陈经理又去了上海,于是这周的高管会议,像以往她不在的时候那样,部门里唯一在岗的员工沈冰菱替她出席。   在会议室里,沈冰菱意想不到地看到了程令卓。   高管会议原本是比经理还要高一级的管理层才能参加的,而程令卓上面还有销售总监;法务部因为只有两个人的关系,等于陈经理虽然职位也是经理,却是相当于总监的,所以高管会议她也参加,经理会议她也参加。   这天销售总监也出差了,所以程令卓来代他开会。   会议刚开始不久,行政秘书遵照董事长之前的吩咐,送了一壶热水进来,因为不少高管是习惯性喝茶的。   程令卓坐在门边,就手接了热水放在会议桌上。   不知道他是鲜少参加这个级别的会议于是露了怯,还是因为什么别的事情分了心,这次着实没有想得周到。   沈冰菱不声不响地站起来,拿起那壶水,给大家倒了一圈。   回到座位上,她不动声色地瞥了程令卓一眼,只见他脸色微红,如同被当众打了耳光。 作者有话要说:     ☆、3   散会之后,程令卓三两步赶上沈冰菱,干笑道:“冰菱,我今天是不是太二了?”   沈冰菱目不斜视:“程经理指什么?”   程令卓语气里还有消化不下去的微微懊恼:“那壶水……应该我顺手给大家倒的。”   沈冰菱笑了:“程经理,您又想多了,我可不是故意让您下不来台啊。我级别最低,当然应该我来倒。”   程令卓仿佛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又走了几步,才低声苦笑:“你不是故意整我就好,不过你就算故意整我,那也没什么,可我还是得跟你说,我真的没有,冰菱,当年我真的没有……”   “行了!”沈冰菱站住,转过来望着他,“程经理,拜托你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诸如我恨你整你之类的话了,公司同事之间,这像什么样子?让别人听见我还要不要混了?我真的不恨你,从来没有故意跟你过不去,你要我怎么说你才肯相信呢?你也不想想,我都跟迟以恒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可能还会恨你?我该谢谢你才是啊!”   她对他说过那么多或夹枪带棒或绵里藏针的话,好像直到这一句,才准确地击中了他的命门,令他的脸色一下子苍白下来。   他定定地望着她,眼睛里满是绝望和哀告:“冰菱,你要我怎么说才肯相信呢?当初我真的没有把你卖给迟以恒,那一切都是他编的!他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为了得到你不择手段,为了……”   “那你还不是为了得到钱而不择手段?”沈冰菱轻飘飘的一句话,顿时点中程令卓的哑穴。   她看着他,笑了一下:“同样是不择手段,他至少是为了得到我,而你呢?你拿什么跟他比?”   说罢,她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办公室走回去,留下他怔立原地。   他们俩都不知道,此时此刻,她和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势不两立的仇人,想的竟是同一件事——   若果时光倒流六年,谁能想得到,她有一天会对他如此恶形相向?   而若果时光倒流六年,又有谁能想得到,她后来竟会跟迟以恒在一起?   回到七年前,十八岁的沈冰菱和二十岁的程令卓都不会想得到,七年之后,尚且年轻的他们将一个是年薪三十万的法务专员,另一个是年收入可轻松达到百万的销售经理,将来的上升空间——尤其是他的——更是不可限量。   当然,考入名校更选择法律和商科这样专业的人,没几个不是奔着这样的目标来的吧?也没几个不会踌躇满志地相信,将来的自己一定能跻身如此这般的精英阶层。   但在当时,他们还没有办法去对这样金光闪闪的未来展望太多,因为生活的压力会将人的大多数心思都屏蔽在眼前的衣食饱暖之上。   他们俩都是贫困生,是因为参加了学校的助学计划而认识的。   那时候,大三的程令卓已经是助学计划的老人,沈冰菱则是刚入学的新生。追求沈冰菱的人很多,因为她完全符合最容易被男生追求的那种女孩子类型。   就是灰姑娘。   又穷又漂亮,还缺爱,让人很难不产生怜惜之情和保护之欲,她之前那段人生中的大量空缺,他们都想替她补上。   老实说,这世上灰姑娘的故事很多,但没几个女主角是绝对的真正的灰姑娘,她们大多都不过是普通家庭出身罢了,是在多金王子的对比之下才显得是灰姑娘的。   但沈冰菱是真正的灰姑娘,她家里只出得起或只愿意给她出一部分学费——因为是名牌大学所以比一般院校还要便宜一点的学费;她爸爸一辈子都是打工的民工,收入低还不稳定,每个月不一定能给她生活费,给一次也不过就是顶不起什么事的两三百块钱。也就是说,她必须要通过学校的助学金和勤工俭学才能维持自己的学业及生活。   而且一般故事里的所谓灰姑娘也只是穷罢了,穷孩子也不一定缺爱,但沈冰菱缺。童话原著里,灰姑娘的穷倒不是最主要的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受虐待而不被身边的家人疼爱。而沈冰菱恰好有令听者无不摇头叹息的故事。   她有个令人发指的妈。   这妈妈是怎么对待沈冰菱的,她自己鲜少提起,只隐约说过妈妈从未照料她。她还是婴儿的时候,冬天的北方县城,祖屋里烧的还是炕,炕上太热,她尿片沤了半天妈妈也不给换,她哭得嗓子沙哑妈妈也只当没听见,以至于后来她的小屁股都烂掉了。   至于别的,不需要她再提,大家也能想象得到该是怎样一副情境。而她之所以不提,也许是因为不愿提,也许是因为她知道得也不多,毕竟她还不到两岁她妈妈就走了。   她下面原本还有一个比她小一岁多的弟弟,弟弟三个月大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带他回娘家,回来的时候却是一个人。   爸爸问:“儿子呢?”   妈妈轻描淡写地仿佛是在说刚才买了颗白菜:“我500块钱把他卖给过路的民工了。”   爸爸要疯了,数出500块钱来砸给她:“我给你500块钱,你把儿子给我要回来!”   然而民工既然是过路的,自然一转身就没入茫茫人海,再也无从找到。   老实巴交的爸爸也无可奈何,崩溃过痛苦过,到最后也只是跟妈妈离了婚。   据说妈妈很快就再婚,离得也不远,就在邻县,可就是这样,她走了之后,再也没来看过沈冰菱,也没捎过只言片语,更没给她送过一根线头。——一句话,她就等于没这个女儿,沈冰菱也等于没了这个妈。   这一点倒也没让沈冰菱太伤心,因为她后来听说,她不是这个妈妈生的,而是爸爸的私生女。   这充分解释了妈妈为什么对她毫无感情甚至心存憎恶,可令人不解的是她为什么没有卖掉这个女儿,而是卖掉自己亲生的儿子。   而家庭破裂的爸爸也心灰意冷,很快就重新外出打工,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沈冰菱是跟着孤寡的奶奶长大的,奶奶也不见得多疼她,三天两头嫌她麻烦。没文化的老太太骂起人来口不择言没轻没重,口口声声叫她野种小破烂货是常有的事。   沈冰菱的同学们听到这个故事,都觉得匪夷所思,可这就是事实,大千世界,什么人都有,包括这种超出正常人理解范围的所谓母亲。   事隔多年,沈冰菱也早已习惯了,大约因为小时候受到的伤害和冷落都太重,她气质偏冷,身上似乎有一层无形的保护壳,但也正因如此,她不像许多家境贫寒又是小地方出来的女生那样,身上有着一股子很减分的土气。她也绝不是一般人想象当中那种楚楚可怜的灰姑娘,她是那种心理比一般娇养大的女孩都更强大的女生,即便受了委屈也总是若无其事不见泪意。   但这样的女生往往更让人心疼,因为她竟然对委屈习以为常,因为她连撒娇脆弱的余地都没有。   何况她还漂亮。   其实穷到需要依靠学校的助学计划来维持生活的女生基本没几个漂亮的,不知是不是因为女孩终究是需要精心呵护的花朵,太残酷的生活会让她们的美貌胎死腹中。沈冰菱是个例外,和她一对比,那些打扮入时的美女显得或做作或孟浪,而她粗布简衣,只让人觉得是个清纯的好女孩,令人好感无限。   那时追求她的男生真是多啊,不光有想当骑士的白马王子,助学计划里这些向来都把校园爱情当奢侈品的穷小子也不乏其人。因为沈冰菱不是那种花瓶里养大的娇娇女,不会让穷小子觉得高攀不起或压力太大,也不必担心自己给不起能配得上她的生活,她是肯定能跟你同甘共苦的,绝不会难伺候。   另一方面,追女生是需要冲动的,只能说在她之前,他们没怎么遇到过能让自己如此有冲动的女孩罢了。   穷小子的追求不可能有太多花样,就算请吃饭也只会局限在校园里,更常见的形式不过是写写情书、帮忙找勤工俭学的机会甚至让出自己的机会再帮忙干活、借哥们儿的笔记本电脑给女孩用用而已。   诸多男生当中——包括那些英俊又有钱的公子哥——沈冰菱偏偏看上程令卓了。   不过这也不算奇怪,首先,程令卓长得好看,气质也好。对于年轻的男生女生来说,外貌指数都是极其重要的,在这一点上,他和沈冰菱最相似,而相似的人往往更容易相爱。   或许因为相似,他们俩还特别谈得来。往近处说,他们俩的生活习惯差不多,都整洁自律,自然而然就能过到一块儿去,没有什么会发生矛盾冲突的地方;往远处说,他们对未来都有理性的长远规划,乐观而现实的远景,是感情得以扎根的前提。   不过沈冰菱之所以喜欢程令卓,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会疼人。 作者有话要说:     ☆、4   沈冰菱知道自己条件很好——女孩不需要太多太全面的优越条件,长得漂亮是择偶的最重要一环。但就自己未来的丈夫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她最大的要求就是对她好。   从小就没什么人对她好,别看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她太需要这个,也太在乎这个。   那时候,她还有一种执念,就是希望男朋友对她好是可以通过不花钱的手段来实现的。她觉得花了钱才能做到的好,其中的意义就被打了折扣,因为太容易了,因为是用钱买来的对价,其中有好大一部分都是别人替他完成的,更何况他们那个年龄的孩子,花的钱又有几个是自己的?还不是用父母的钱来借花献佛;而不花钱就能让人觉得好,那是最纯粹也最有诚意的。   也许那时候她还有一种许多年轻贫困的女孩都特有的骨气和傲气吧,不愿意高攀别人,不希望对方给自己的爱情当中多少带有施舍的成分。   会对人好跟程令卓的家庭情况有关。他的父亲很早就已过世,母亲再嫁之后,身体并不好。继父嫌他是拖油瓶,又嫌他妈妈病体缠绵,不但生不了孩子挣不了钱,甚至连基本的家务活都不见得都能胜任,当初娶她不过贪她眉清目秀,可女人上了年纪,身体再一不好,就连美貌也迅速消失一空,真是看走了眼。   继父也不过是随时面临下岗的普通工人,所以他家境贫寒不说,在别人屋檐下求生也令程令卓特别乖觉,不但很会打理家务替妈妈分担,也很会照顾常年生病的母亲和常常喝醉的继父。   他和沈冰菱在一起的时候,那种细心体贴和周到是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个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替她拿东西、让她走在马路内侧、人多的时候伸手替她挡着……这些都是平常得不足一提的事,虽说沈冰菱从小不受家人疼爱,但追她的男生向来不少,各种好处也领受颇多,或许仅仅是这些还不足以打动她。   真正令她动心的,是有一次他们俩并肩走在校园里,他忽然发现:“你的鞋带松开了。”   她才低头,他已经蹲下来,天经地义地替她系起了鞋带。   路过的人纷纷侧目,她都有些脸红,他却坦然得仿佛只是在呼吸空气而已。   大多数男生在追女生的时候,那种体贴都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临时采用的手段,也有些人在当时当地是诚心诚意的,但他本来不是这样的人,天长日久之后,还是会回复到本来面目,不一定代表他就少爱了你一点,而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沈冰菱自小冷眼观社会及人生,她有这样的天赋,去迅速判断男生对自己的好究竟属于哪一类。   程令卓是难得的确实会对人好、而且必定会始终如一地格外疼爱她那一种。   这样的男生并非绝无仅有,更难得的是她也喜欢他。   程令卓还会各种无需花销就能做好的养生之道。比如有一段时间沈冰菱睡眠不太好,他每天晚上送她回宿舍的时候,会跟她在楼下的长椅上并肩坐一会儿,别的情侣这时候都在拥抱接吻,他却在给她按摩穴位——虎口下一个穴位、膝盖下一个穴位、头顶正中央一个穴位……按的时候她感觉有些酸胀,他说这就对了;再之后,他会打热水上去,兑到合适的水温给她泡脚,然后她就能睡个好觉。   他还很有经济头脑,不知是天赋如此所以才上商学院,还是上了商学院之后学得好并活学活用。每个月他都能攒下一点钱,虽然不多,但也足够小情侣小小奢侈一把。他的钱跟那些公子哥的钱是不一样的,他的钱都是自己勤工俭学挣来的,对于沈冰菱而言,其中的意义非比平常。   每个月有了余钱的时候,他会带她去逛街,吃一顿每人25块钱的自助小火锅,然后买衣服。他们当然只逛得起那种小摊小店,而他不但识货,还会砍价,不管店家用什么方式报出虚高到什么程度的价位,他绝不会像她那样清高脸皮薄而开不了口,而是径自抛出个比自己心理价位低的价格,谈僵了的时候该走就走——同样是砍价,他倒能做得颇有气质,完全不折面子。这些把戏卖家一般都玩不过他,最后只得追上去哭丧着脸求他买下来,再骂骂咧咧地边唠叨做了个鸡肋生意边满腹怨念地回去。   偶尔有蹭场的机会,他也总不忘带上他的沈冰菱。比如系里搞论坛,因为搞得比较高大上而对工作人员及贵宾有免费自助茶点,他一定会去当这个工作人员,再想办法给沈冰菱也弄个工作证一起进去;比如学校有免费但是限制名额的公益演出,他会动用自己的一切人际关系,让沈冰菱也能得到这个名额——有一次他真的只能拿到一个名额,想都不想就给了沈冰菱。   还比如那次迟以恒请吃饭,他也把沈冰菱带去了。   迟以恒是他们学校的EMBA,比程令卓晚一年、比沈冰菱早一年入校。他入校的时候27岁,人家这个年龄进校读的都是MBA,他却跟一群四五十岁的半老头子老太太一起入读EMBA。   因为他是老板,不是打工的。   当然,他这么年纪轻轻就能创业成功,也是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他家本来就有一定的背景和家底,并不是什么白手起家的励志故事。   EMBA们既然有钱,也乐得做点公益。他们的传统是资助学校的贫困生,回报母校是一方面,顺带着也为公司做了宣传,甚至能通过这个招到不少能够吃苦耐劳且必会对老板始终忠心耿耿的优秀人才。他们的资助一对一也有,一对多也有。迟以恒也资助了几个,其中一个就是程令卓。   程令卓大三下学期刚考过期中考试的时候,迟以恒召集他资助的几名贫困生一起吃饭,程令卓接到他的电话,就很有策略地提了一句:“迟总,那天我答应了跟女朋友一起吃饭,不知道……”   迟以恒没想到他有女朋友,一般贫困生都谈不起恋爱的,于是他很好奇:“没事,把你女朋友一起带着吧。”   ——   周五下班之前,一直没有接到迟以恒的电话。   这算是打破了常规,沈冰菱有些不习惯,但更多的是觉得轻松。   下班出了写字楼,手机却在衣袋里震动起来。   她掏出来,看见来电显示是“迟以恒”,不由叹了口气。   迟以恒说:“我今天得陪一个重要客户,晚点才能走,你一会儿自己回来吧?”   沈冰菱道:“我就不过去了,直接回家了。”   迟以恒不满:“你到底是懒还是架子大?我不来接你你就不能自己过来,我忙了一下午腾不出时间给你电话,你也没想着给我打一个。”   沈冰菱狡辩:“你不打电话自然是在忙,既然没时间打电话,又怎么有时间接电话?”   迟以恒说不过她:“算了,自己回来,好吗?好不容易周末……”   沈冰菱还是拒绝:“好不容易一周结束,真的很累,我今晚得好好睡一觉,明天睡醒了我自己过去,你不用来接了。”   迟以恒沉默了一会儿,是不满意的表示。   沈冰菱也不挂电话,就静静等着。   片刻之后,他说:“我答应你以后只要你想,都可以分房睡,这样可以结婚了吗?”   沈冰菱笑起来:“这个条件很诱人。”   她还是不置可否,他不禁着急:“那到底行不行,你给个准话呀!”   她轻轻一下避过去:“你不是要陪客户吃饭吗?怎么还不去?我收线了啊,现在要过街,边打电话不安全。”   挂了电话,沈冰菱站在街边等绿灯。   依她的经验,这绿灯至少还要等两分钟,其实根本不存在不能继续讲电话的问题。   但她就是不想讲了,先这样吧。   身边也站着好几个等绿灯的人,其中一个看了她一会儿,终于发声:“沈小姐?”   沈冰菱回头,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张之俊。   他们俩一起过街,并肩往地铁站走。这一会儿功夫,她已经得到了不少信息:他就在附近的另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个法务的职位,已经开始实习,毕业后正式入职;他住的地方会跟她顺一段路,可以一起坐几站地铁。   她笑:“你还真是想在这片CBD当法务啊。”   他也笑,声音是大男孩特有的好听的低沉内敛:“是啊,我是这么告诉你的嘛,怎么会骗你?”   沈冰菱抬头,仔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看看她,但很快就有些不自在地收回目光。   她终于问出来:“张之俊,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他没有否认:“你想不起来就算了,其实……我还是希望你别想起来比较好。”   沈冰菱向来不是那种撒娇撒泼用水磨功夫磨人的女孩子,对比她大十岁且处处宠她让她的迟以恒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一个并不熟识还比她小一岁的男生。他既这么说,她也就不再追问,只莫名道:“难道你是我的哪个仇家?”   他反问:“你会有仇家吗?”   沈冰菱心里登时冒出来一个人——程令卓。   但她没说话,而他续道:“如果你有仇家,又怎么会不记得?”   说来也是,那么就不重要了。沈冰菱耸耸肩,一笑而过。   说话间他们已经过了这条大街,离地铁站还有两个路口,张之俊忽然指指旁边一条小路:“那边走过去不远有一家新疆菜馆,他家的羊肉串和奶茶特别好吃,要不要去尝尝?”   沈冰菱没想到他会忽然邀请她一起吃晚饭,惊怔之余,却也不想拒绝。   她对这个男孩没有恶感,也相信他没有恶意。   况且她回去也是一个人,也得想该去哪儿找东西吃。   于是她出乎意料地爽快:“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5   那家新疆菜馆果然很近,走几步就看见了。   他们俩坐下来,张之俊一口气点了二十根羊肉串和两杯奶茶,然后放下菜单:“不够再加。”   沈冰菱提醒他:“这时候喝奶茶今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他“嗨”了一声:“反正明天是周末,大不了通宵一晚呗。”   也是。都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哪怕不是周末没法补觉,通宵一晚怕什么?   再看看这点的东西,只有肉和酒水,又是什么食谱?   沈冰菱发现自己从未试过如此飞扬跳脱地任性,虽然也许跟很多人的生活方式比起来,这已远远算不上什么任性。她从来没有可以随意挥霍的任何东西,包括青春,而偶尔挥霍这么一次,原来可以让人如此兴奋,觉得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件焕然一新的东西一般。她有过的两个男朋友,程令卓跟她一样自律,又因为妈妈身体的问题而从很年轻的时候开始就很注重养生;迟以恒年纪大工作忙,更不会没事就糟蹋自己的身体玩儿,他唯一会糟蹋身体的时候,就是为了和她欢爱而需索无度。   沈冰菱以此判断,张之俊是个家境不错,没有什么负担的孩子。   后来同张之俊的交谈,越发印证了她的这个判断。   因为他说要讨教做法务的心得,她便顺势问起他为什么不像大多数男生那样去做律师、金融或公务员。她说:“如果同样是要做法务,也是先做几年律师再转比较好。律师和大企业的法务可能起薪差不多,但是律师薪水涨得快,将来转做法务起点高,收入也不是我们这样从一开始就做法务的能比的。”   张之俊显然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之前在一家律所实习过。有一次做一个项目,我加班到半夜三点,结果第二天上班才听说,带我的那个合伙人干了一通宵,顿时就觉得这也太没意思了!他们都说律师是最没奔头的,大家都冲着当上合伙人熬,可是当上了合伙人,只有更累更忙更操心的。我想想还是算了吧,以后我还想当好老公好爸爸呢,就不凑那个热闹了,什么钱不钱的,够用就好,都是身外之物,犯不着拿命和生活去换。”   沈冰菱蓦地想起很久以前,当自己还是个小女孩时的那个期待。   将来的丈夫,要会对自己好。   那时候她没有细想过,其实对自己好的条件之一,就是他工作不能太忙,否则连着家的时间都没有,想对她好都有心无力。   当然,这个想法她已经放下很久了,自从跟程令卓分开,她就没想过这些事,甚至没想过将来想嫁个什么样的男人。她已经不爱程令卓,也不爱迟以恒,她也不想亦不觉得自己还会爱上任何人。她只知道她自己有能力把自己照顾好,不错的收入,自由自在的灵魂,一个女人有这些,其实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男人其实不在女人的世界之内,男人是外来的。如果有幸遇上好男人,就是有了个天堂,如果不幸遇上坏男人,就是被小行星撞击,后果可以严重到使最强大的物种灭绝,甚至世界末日来临。   这天晚饭,他们总共吃掉了四十根羊肉串,五杯奶茶,还有两大杯啤酒。确如张之俊所说,这几样都是这个菜馆最好吃的东西,尤其奶茶,奶味极其浓醇,就算为它失眠一晚,那也值了。   沈冰菱吃得兴高采烈:“你来这边上班才几天啊?就摸着这么好的地方了?”   张之俊说:“我是本地人嘛,而且公司有吃货带路。你们公司是不是都习惯性上食堂的?”   沈冰菱点头:“嗯,因为公司包食堂餐费,所以大家都去食堂,一个人出来吃饭也没意思。”   张之俊的邀请来得顺理成章:“那以后每周跟我出来吃一次呗?我请客!”   吃完饭八点多钟,时间还早,他们俩心满意足,情绪极好,于是一起去乘地铁,几站之后互道再见,各走各路。   沈冰菱回到自己住的小区,进门的时候有一辆车也开进来,缓缓地跟在她身边,一个劲按喇叭。   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回头一看,不是迟以恒是谁?   她打开车门坐进去:“你怎么来了?”   迟以恒在艰难地找车位:“你不去我那儿,我就来找你,不行?”   她心情正好:“行,当然行啦!”   他瞥她一眼:“怎么才回来?去哪儿喝酒了?”   “跟个朋友,就在公司附近。你怎么陪客户这么早就结束了?”   “我是老板,需要待到最后吗?我自然日理万机,要搞夜场搞通宵都有下面的人去卖命。”他看了看她,“又想查岗?”   她横他一眼:“不怕查岗还这么敏感,问都问不得了?”   她说了今晚很累要专心睡觉,他也没提要求。看样子他倒是比她更累,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就不再说话,已经睡过去了。   她却被自己说中,因为那两杯奶茶而失眠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倒是越睡越精神。到了后来,她索性翻身起来,摁亮手机看时间。   这才注意到有好几条未读微信。   泰半是张之俊发来的——   “我到家了,你呢?”   “到了没?到了给我发条消息。”   “没出什么事吧?”   “???到家了吗?都这么晚了,还是又去哪儿玩了?”   刚才他们互加了微信,却没有留手机号,他没有别的途经可以联系到她。   但他也没有发起视频请求什么的,让人觉得才认识就缠得太紧关心得太过。最后这个“又去哪儿玩了”的猜测更是显得心态轻松明亮,不是那种沉重的事儿妈,稍微失联一会儿就胡思乱想满篇乌鸦嘴。沈冰菱觉得他的分寸把握得很好。   于是快速回了一句“不好意思,刚才没看到微信,早到家了,晚安。”   发送出去之后,她关了手机回到床上,径直趴到迟以恒身上,揪他的弟弟,吻他的唇。   他还没醒过来便已起了反应,难耐地哼哼两声,睁开眼睛:“今晚怎么这么淘气?”   她嘟着嘴:“我喝了太多奶茶睡不着,又吃了太多羊肉要泻火。”   他嘟哝道:“男人吃羊肉才要泻火吧……我上次吃了羊肉求你泻火,你都没配合。”   话虽如此,他还是以德报怨,配合着她的动作,清醒了一会儿,翻身把她压住。   其实他也是有备而来,在套套外面还戴了个小小的振动器。   她有些不确定:“这是什么?”   他挺身而入:“试试你喜不喜欢!”   刚开始她并不适应。这东西是在他动的时候磨她的小珍珠的,等于内外刺激同时进行。她外面干涩得厉害,只觉得不舒服:“不、不要它……把它拿掉……”   他摁住她:“再等等,说明书上是说可能要过一会儿才会好的……”   其实他在遇见她之前并不是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没有过什么风流史,也没觉得这档子事比工作更让他有快感。所以他谈不上有什么技术和情趣,只有最基本的本能和片子里看来的一些表面化的技巧罢了。   而在遇见她之后,他才知道,世界上哪有正常健康的男人会欲望不强的?只不过没有见到那个能催化他体内化学物质的女人罢了,也只不过能将别的男人催化的女人比较多,而能将他催化的女人实在太少——或许仅此一个而已。   那时候他已接近三十岁,但他的状态不是一般打工族那种亚健康未老先衰的三十岁男人可比的,哪怕现在也是一样。他事业顺遂,意满志得,从来没有过太大的压力和困境,做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忙碌也只如兴奋剂和强心针;除非实在没时间,否则他每天都要用一两个小时来健身,他有这个习惯和爱好,住处就有健身房,一应器材俱全,要多方便有多方便。   生活中唯一的不如意,就是好不容易等来的这个女人,一直不肯死心塌地。   他几个知情的兄弟都不太理解,他怎么就吊死在这一棵树上了?他们说:“这个沈冰菱是漂亮,可就算她是世界第一美女,这么久也该腻了吧?何况她还这么拿乔,你也不烦?”   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也许他自己都不太理得清自己的头绪。前段时间看到一个帖子,内容没看,标题倒是振聋发聩:女人最迷人的样子,就是她不爱你的时候。   沈冰菱大概就是这样,她一直不爱他。   也许人就是要求个平衡吧。比如一个人在外面太窝囊了,在家里往往就很横。他是反过来,其他事样样都太顺遂,于是在这个情字上,他就脱不了这股子贱气。   如同女人享受被追逐的过程,许多男人——譬如他,或许是享受这个追逐的过程?   这还不是一般的追逐,沈冰菱并没有完全不让他得手,如果真是那样,恐怕时间长了就心理疲劳了。她身体给了他让他乐在其中,却又不像别的女人那样一旦被男人得手就没了气焰,她气焰反倒更嚣张了,毫不掩饰地把他当工具利用,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没表现得离不开他。   两-性关系就像坐跷跷板,你上我下,此消彼长,她一直在上位,他也就只好始终趴在低处。他怀疑即便他们结了婚她也还会是这副架势,但那样好歹能在形式上给他一点安全感。   说明书没骗人,过了一会儿,沈冰菱开始尝到甜头了。   蜜浆被汩汩地引了出来,越来越润滑越来越舒服。也许后来的触发点还是在外面,但这是他第一次还在她体内时她就到达的,狂潮也牵到了里面,她从未觉得被他抽磨得如此舒服过,令她无法分辨究竟是不是双重电击同时发生。她快乐得史无前例,尖叫到最后转为柔媚的呜咽,埋怨着怎么这样就结束了,怎么没有天长地久地持续下去。   他的欢喜不亚于她,倒下来时伏在她耳边说:“那以后我们每次都用这个?”   她慵懒地半眯缝着眼:“嗯。”   他趁机又道:“我们结婚吧,每天都用这个,嗯?”   她不说话了。   他有些沮丧,恨恨翻个身背对了她一会儿,终于声音发闷地说:“你现在和程令卓同事,他还是不肯放过你,对不对?”   其实这件事他想跟她谈很久了,每次临到嘴边,却又总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很有立场。   等了半晌,还是没见她吭声。   翻身细看,她已经沉沉睡了过去。   刚才是她主动的,她说失眠,又说要泻火,果然,这次又是把他当成了工具,比以往更纯粹的工具。 作者有话要说:     ☆、6   这天晚上,沈冰菱梦见了张之俊。   其实不是什么跟现实有联系的情节,但莫名奇妙地,这个梦让她想起她在哪儿见过张之俊了。   大三的时候,她在一家香港驻大陆的教育培训机构做兼职的项目顾问。   其实就是销售。这家机构的主要业务是组织大学生到大陆以外的地区实习,也会组织一些国外名校的教授来香港和国内做暑期seminar。因为这样的经历对于大学生将来申请出国和求职都非常有助益,市场很广,现在有钱的学生太多,家长又太重视教育和孩子的前途,许多人都在主动寻求这样的机会,更有不少留学及培训机构主动上赶着跟他们合作,因而他们效益很好,暑假的时候专职的顾问都会忙不过来,需要兼职帮忙。   沈冰菱形象好口才佳,恰到好处的酷劲增加了她的职业感,因而业绩一直不错,那年张之俊上大二,他家里也鼓励他找这方面的机会,他查到了这家机构,有一天就上门咨询来了。   那天不是周末,他是一个人来的,跟沈冰菱谈了一个多小时,因为他们俩同专业,除了项目本身之外,还有很多共同话题,离开的时候,他已经非常认可这个机构和它的项目了。   不过其实咨询机构在卖服务的时候,真正卖出去的并不是服务,而是人。   所以,将张之俊折服的,事实上是沈冰菱这个美丽和智慧并存的师姐。   他自己也许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他回去急切地要求父母周末就去买单时,作为过来人的父母都看出来了。   于是,那个周末,他爸爸陪他又走了一趟。   沈冰菱明白她后来为什么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想起张之俊其人了,这是因为在他们此前唯一见过的两面里,后来那一面令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爸爸。   她没想到那么彬彬有礼文雅温润的男生居然会有那么一个粗俗的爸爸,一言以概之,就是没礼貌不尊重人。他明知道下午有事,中午还去跟人喝了顿酒,基本上是醉醺醺地来的。   他一看沈冰菱长得那么漂亮,就对儿子这几天明显表现出的被迷得五迷三道的样子越发反感,一上来就说:“沈小姐,我儿子是冲着你才看上你们这个项目的,你们这个项目到底好不好,你敢打包票吗?要是你们这个项目有半点不好的地方,你就是对不起我儿子,我会跟你没完的,我每天都要来你们这里闹,你逃不掉的!我还会查出你是哪里人,你是哪个学校的我儿子跟我说了,我会闹到你们学校去,闹到你们家去,我家有政府关系的你知不知道?”   这番意思,他翻来复去说了两个多小时,其间还提了好些无理要求,比如要沈冰菱保证实习的申请过程当中,他们的后期团队会将张之俊的材料优先处理,却又不接受正常的保证,而是无理取闹地强调:“沈小姐,你要知道,一个公司很复杂的,很多政治斗争的。我跟你的关系好,那你客户的案子我就先做,我跟你关系一般,那你的案子我就压一压。”   沈冰菱哭笑不得:“那张先生您希望我怎么保证呢?我说我是全公司人缘最好的、而且跟每位后期同事的关系都比别人更好,这个空口无凭,又虚又玄,您信吗?”   整个过程当中,张之俊都涨红了脸无地自容,好几次粗声打断他爸爸,却又被他爸爸更粗暴地吼回去:“你横什么横?我这是在维护你的权利你懂不懂?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没礼貌!”   后来张之俊就不再说话了,只是低头避开沈冰菱,再也不敢和她目光接触。   最后沈冰菱也只是客客气气地把他们送走了。她很清楚这样麻烦的客户不能接,涉及到境外实习,就必然会有机票、住宿等各种问题,很难完全符合每位客户的心意。张爸爸丑话已经说绝,假如收了他的钱,后面的麻烦必定无穷无尽,搞不好钱还要退回去再外加个赔偿。   张之俊离开之后,给她发过一条短信:“沈小姐,实在太抱歉了,我父亲今天有许多冒犯的地方,请你多多包涵!”   那之后,他再没好意思联系过她,而她的那个工作电话,在兼职结束的时候也早已还给了那家公司。   上一周过完,陈经理的工作也全部交接完毕,上海那边也招到了一名法务助理,于是她正式调到了上海去上班。   每天固定的饭搭子没有了,沈冰菱中午便跟其他一些相熟的同事一起去吃饭。   这天很巧,同桌的几个女同事都是孩儿妈,几句话说下来,就从宝宝经念成了公婆控诉大会。   有个女同事刚休完产假回来,宝宝才三个多月,她整个人还有些虚肿,衬得她脸上咬牙切齿的表情益发地咬牙切齿:“妈的,生孩子前没看到那个帖子,早知道不管怎么样都要让我妈来照顾我了!天下婆婆一般黑呀,就是这样的,妈妈做的饭菜是给自己女儿补身体的,婆婆做的全是下奶的,怎么把你当奶牛怎么来!”   另一个女同事苦笑:“好歹还有人把你当奶牛。我生孩子那会儿,我公婆一看我奶多,连下奶的东西都懒得做,每天他们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我妈不在我身边一个月,那真是我活这么大最漫长的一个月呀,一个月之内我掉了5斤,我妈回来的时候都快心疼死了,说你这样身体是要垮的呀,宝宝吃你,你不多吃点,宝宝吃的就是你的血肉啊!然后赶紧给我煲鸡汤。因为我胃口小,一次吃不了太多,我妈想让我吃得浓一点,特意不用大锅炖,用小盅蒸。我婆婆还看不下去,在一旁冷言冷语地说:‘我们每个人都是需要营养的呀,这些营养我们一个都不能少。’他们老两口每次去超市都买那种没味道的馒头回来当早餐,说人每天要保证一顿饭不吃糖和盐,可我是产妇呀,不可能那个时候还来讲究什么不要高血糖高血压,何况我从来血压都偏低,孕产期也都偏低,所以我妈特意给我买好吃的面包,我妈自己掏钱的哦,就这样我婆婆也要出来插一嘴,说:‘不是买了馒头吗?买了又不吃,非要吃什么面包,想吃不会自己去买呀?’”   “可不是嘛!我坐月子的时候,有对朋友来看我和宝宝,那对朋友严格说起来还真是我一个人的朋友,因为是我之前参加社区活动认识的,都没怎么见过我老公。他们送了个果篮,各种水果都有一两个的那种。那天我妈想切火龙果给大家吃,我婆婆就不让,说这个是要留给我老公回来用勺挖着吃的,言下之意那只能给我老公吃,别人都不能吃。”   ……   沈冰菱婚都没结,自然插不上嘴,在旁边直听得目瞪口呆。每个女孩子在畅想自己的婚姻生活时,都会希望那是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城堡,没有人会期待自己变成个鸡毛蒜皮斤斤计较的大妈。可原来当你身不由己地被卷入一地鸡毛当中去,所谓的王子公主也就只能是一个以问号结尾的童话了。   她忽然想到自己,连妈妈都没有,爸爸也不可能给自己撑腰的,要是将来结婚生子,公婆再对自己不好……   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回过神来,点开一看,程令章的短信:“我父母双亡,没这个问题,是最理想的丈夫人选。”   她反应过来,抬头环顾,果然看见程令章就坐在她们旁边的桌上,显然也将这番谈话都听了进去,还蓄意观察她,并准确窥测到了她的心思。   她心中暗怒,冷笑一声,回了一句:“哟,不是二十四孝吗?怎么肯用这么大不敬的话来说你妈啦?”   他看了看手机,苦笑一下,很快又打了一句过来:“实话罢了。”   也许他心里也有难解的怨气,虽然他妈妈无辜,可当年,毕竟是因为她而间接导致了他和沈冰菱的诀离。   她敬谢道:“迟以恒难道就不是这个情况?他妈妈早不在了,爸爸也已经八十多岁,我将来嫁给他,跟没公婆也差不多。”   他毫无悬念地中招,又变了脸色:“你要真肯嫁他,怎么这么多年了还不嫁?”   这话她很难回答,不由就有点气急败坏。   可是转念一想,他凭什么要她给这个交代?   于是轻蔑一笑,把手机扔在一旁,不再理他。   这两个不共戴天的男人在这件事情上却好似有心电感应一般,晚上迟以恒来接她,又提起了结婚:“菱菱,我都三十五了,再不生孩子,据说以后孩子会特别容易有狂躁症的。”   沈冰菱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样子:“我还年轻呢,安啦,女的年轻孩子就好,别信那些道听途说。”   他还有别的理由,说得可怜巴巴:“可是我年纪太大,以后孩子长大我也老了,想跟你好好享受生活都享受不动了,孙子什么的说不定都看不见了。”   这个问题总算让沈冰菱严肃对待了:“对哦……我以前怎么没想过这个问题?是不能找年纪太大的老公哈。”   迟以恒几欲吐血:“你说什么呢?休想啊!” 作者有话要说:     ☆、7   第二天早上,沈冰菱刚上班就收到张之俊的微信:“中午一起吃饭吧,说好的哦,我请客。”   沈冰菱有些没想到:“你来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我说过的,我怎么会骗你?”   她想了想,回复道:“那好吧,不过这次该我请客,上次你都抢付账了。”   他打了个笑脸过来:“还是我请吧,你周五再请。”   她愣了一下,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   他仿佛有些按捺不住,过了一会儿,发了一条过来:“我算过了,以后每周二中午一起吃饭,周五下午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中间相隔的时间都差不多,这样就不会显得很久都见不到。”   如此露骨,已近乎表白,她不得不澄清一句:“我周五下班一般都没空的,上次是我男朋友有事没来接我,他很少这样。”   良久,他才回了一句:“那中午12点,我在你们楼下大堂等你。”   沈冰菱放下手机,叹了口气。   她其实很少对人将迟以恒称为自己的男朋友,可如果不是,他究竟算她什么人呢?婚也求了那么多次,难道是金主?她是欠过他一笔钱一个人情,但这么多年,早就肉偿干净,那或者该说是……炮-友?   跟他在一起还算和谐,他又始终对她很好,她也没有别人,于是懒得改变什么,关系就这么一直维持了下来。   第一次见迟以恒的时候,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俩的关系有一天会走到这一步。他是程令卓的资助者,又是学校的EMBA,这给人一种十分强烈的善良商人的感觉。他比她想象的要年轻很多,他那种帅气,是大学校园里的男生身上都看不到的,而那种成熟世故,对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不属于程令卓,也与她无关。   她是饭桌上唯一一个生人,他对她也就过问得多一点。程令卓很骄傲地介绍她,虽然是文科生,但是数学非常好,高考的时候数学满分,大学文科高数也轻松满分,作业都是全年级传着抄的。   迟以恒点头赞许:“我有个侄子,今年马上要高考了,他是纯粹的文科脑子,别的什么都好,就是数学是弱项,冰菱你有没有可能去给他补一段时间课,帮他突击一下?”   家教本来就是最常见的大学生勤工俭学方式,何况迟总知根知底,又暗示了报酬必定不菲。   程令卓和沈冰菱都喜出望外:“好啊,没问题。”   后来大约过了十来天,他又单独请他们俩吃过一次饭,这次还是很详尽地询问怎么提高数学成绩这个问题,但他侄子没有来,他说因为高考在即,侄子平常都很忙,周末可以出来,但这几个周末他自己又都脱不开身,只好替侄子先来问问。   对于这件事情,沈冰菱的态度是比较矜持的,她再三考虑之后,觉得这事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做家教固然没问题,但对方似乎期望太高,会不会希望她能保证他侄子高考一定考出什么成绩来?可是大家都知道,考试的事情是很难说的,即便本来学习就很好,考试的时候都可能失利呢,何况他这样不太好的,万一到时候还是考不好,谁说得清楚是因为什么?她拿了人家的钱,就算人家不说是她教得不好,也会觉得心里不安。   程令卓则非常积极。他很感恩迟以恒,觉得人家无条件地赞助自己,自己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报答,现在如果能帮他做点事情,那是再好不过的了。而且他相信沈冰菱,一定能做好这件事。   但是没几天,程令卓就顾不上这件事了。   老家传来消息,他妈妈突然病重住院,查出来是严重肾衰竭。   这个病,没别的法子,只能用钱来砸——先是昂贵又磨人的透析,同时等待肾源,假若运气好能等到肾源,还要支付高昂的移植手术费,并看看能不能度过之后如履薄冰的排异期和恢复期。   家里不可能拿得出任何办法,继父的意思甚至都想撒手不管了。程令卓一时乱了方寸,沈冰菱第一次看见他急得连饭都吃不下的样子。   她劝他用那个最直接的法子:“不然你跟迟总说说吧?这一时间还能上哪儿找那么多钱呢?反正已经欠了迟总那么多钱和情了,不如一客不烦二主,而且心理学课上都说了,通常帮助你的人会愿意继续帮助你的。”   程令卓还是觉得有点开不了口:“他之前帮了我那么长时间,我还什么回报都没给他呢,这就突然又亮出个无底洞给他……”   后来沈冰菱知道,他到底还是跟迟以恒开了这个口。   ——   中午见到张之俊,倒没觉得他有什么异常的表现。男生就是男生,不像一般女孩那么情绪外露。   沈冰菱告诉他:“我想起我们在哪儿见过了。”   张之俊倒一下子窘迫起来:“其实我……一直……特别不好意思……”   沈冰菱笑了:“用不着啦。你爸是你爸,你是你,而且你爸是喝醉了,出发点也是为了保护你。”   大约这个保护越发让男生脸上挂不住,张之俊脸更红了:“谁要他保护啦?再说他喝醉了本身就是不礼貌,我那天让他那种状态下别去,他又非要去……”   沈冰菱拍拍他的肩膀:“早就过去的事,就别纠结了,吃饭去吧。”   张之俊侧首,看看她拍他肩膀的手,又看看她。   气氛一下子尴尬下来,那一刹沈冰菱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无稽的念头:他那样的爸,要是成了公公……呃!   不过事实证明,女人才是情感动物,后来直到吃完饭将沈冰菱送到公司楼下,张之俊都没有说任何造次的话。   他也没有任何失态的表现。   也是,他们才见过几次,他对她有好感不奇怪,但要说喜欢到听说她有男朋友就要死要活或非要来抢的地步,可能性实在不大。   不过,当年的迟以恒难道不就是那样的吗?   也许是因为不管迟以恒对她如何,沈冰菱始终没法把他的表现同爱情套在一起。她总觉得他对她就算不是纯肉-欲,也是肉-欲多过情念,所以,那不一样。   只是张之俊之前说过每周二都要跟沈冰菱一起吃午饭,这个惯例倒是保持了下来。   沈冰菱隐隐觉得是不是有点不妥。假如两个人的交往继续这么深入下去,他是不是就会上升到对她要死要活的地步了?   但那又怎样呢?人家并没有明着说什么,现在不过作为普通朋友来交往,她也不讨厌他,何乐而不为?   也许这背后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她从不觉得自己对迟以恒有保持忠诚的义务,她也从不觉得有一天一定会嫁给迟以恒,尽管在此之前,足足六年,她始终只有他这一个男人。   那一年,她大一下学期,十九岁。   程令卓妈妈出现危急情况之后没几天,她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来电。   电话里的声音倒不太陌生:“冰菱,我是迟以恒。”   他自有他的自信,并未谦卑地问“还记得我吗”,而沈冰菱也的确不可能不记得他:“啊,迟总。”   迟以恒道:“之前跟你说过请你给我侄子补习数学的事情,不知道你这周六有空吗?我侄子刚好那天下午可以过来我这里。”   沈冰菱略微过了一下她的时间表,就爽快应承:“可以的,几点?”   她虽有一定顾虑,但其实并无谓绝对拒绝这单差事,毕竟是正常的勤工俭学,何况程令卓那么希望她去,而且现在能帮他妈妈度过难关的最可能的人就是迟以恒了,就算担心迟以恒的侄子最后高考成绩究竟能不能理想,那是后话,现在燃眉之急的事情,她能做的还是要先做起来。   约好时间记下地址之后,沈冰菱刚挂上电话,程令卓就打过来了,语气里颇有些急切:“冰菱,迟总联系你了吗?周末你有空去给他侄子补课吧?”   沈冰菱道:“嗯,刚打过电话了,我周六中午吃完饭就过去。你要一起吗?”   程令卓道:“我就不去了,我那天也有兼职,找了份发传单的活儿。”   其实之前沈冰菱勤工俭学都是自己去的,她不是娇气的女孩子,并不会事事都要男朋友陪。但是那段时间听说了另一个学校有女生去做家教的时候被强-奸,她倒不是不信任迟以恒,但毕竟迟以恒是年轻英俊的男子,不知道他侄子会在那里待多久,假如他们俩终归会有单独相处的时间,还是避避嫌比较好,而且迟以恒是程令卓先认识的,程令卓如果在场,那是再自然不过。   沈冰菱没想到,她原本只是随便一想并未当真的事情,居然还是发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8   那天,沈冰菱到达迟以恒家的时候,他的侄子根本就不在,或许这个人甚至并不存在,而迟以恒发疯般地吻着她并撕扯她的衣服时,哪里还是平常那风度翩翩正人君子的样子?   好在穷人家的女孩并不像许多娇滴滴的大小姐那么孱弱,沈冰菱的反抗颇有成效:“你怎么能这样!快放开我!住手!”   迟以恒没想到她这么厉害:“程令卓没跟你商量好吗?我已经给了他十万定金,只要你给了我,我就会继续支付他妈妈的医药费,不管多少,都……噢!”   沈冰菱踢了他一脚,略略解围,气得浑身发抖:“笑话!那是他妈,不是我妈!就算是我亲妈,我也不一定……”   男人的力气终究比女人胜过不止一筹,就在沈冰菱将要败下阵来的关头,忽然响起悠扬的门铃声。   迟以恒愣了一下,沈冰菱趁机随手抓起旁边一件不知什么东西——后来证明是台灯——狠狠的一下砸在他的后脑勺。   随着清脆的瓷器碎裂声,迟以恒惨叫了一下,顿时松了劲,而沈冰菱立刻推开他跳起来,连自己的东西都忘了拿,一边整理着衣衫一边向大门冲去。   其实迟以恒的确是有个要高考的侄子,因为他的住处离侄子的学校近,侄子周末补课之后是经常会来他这里的。   但这天他没说要过来,迟以恒便没想到他居然会来,他是觉得反正都是自己亲小叔,而且也经常来的,犯不着每次都提前通知了。   按了门铃,他听到屋里有动静,便亮开嗓子喊了一句:“小叔,是我,开门!”   奇怪的凌乱脚步声传来,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门突然打开,一个女孩低着头从他身边飞奔过去。   屋里有隐隐的哀叫声,他一步跨进去,大吃一惊:“小叔!”   ——   和张之俊一起吃了几次饭之后,就到七月份了。   六月底的时候他请沈冰菱到五星级酒店吃了顿昂贵的海鲜自助大餐,说是庆祝他毕业并正式入职。   如此作派,果然一看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公子哥。沈冰菱笑着调侃他:“还没转正呢就这么跩?”   张之俊阳光满面:“等转正的时候再请你吃更好的!”   七月份是沈冰菱的公司每年财年开始之际,其时都会举行财年表彰活动,回顾过去一个财年的成绩,展望新财年的目标,同时为优秀员工颁发奖励。   沈冰菱刚入职那年,这个财年表彰大会还是做得中规中矩的,不外乎全公司订了个大型宴会厅一起吃顿饭,同时台上有领导讲话并颁奖,中间有些即兴的小游戏穿插。后来两年,这活动做得越来越花哨,到了这年,更是将地点定在了某酒吧,人力资源部老早就发出通知,要求届时男同事必须穿三色以上的花衬衫、女同事必须穿膝盖以上的短裙加高跟鞋出席,大家不high不归。   到了活动现场,只见酒水供应充足,男男女女一派花枝招展,公司还请了驻酒吧的演员来表演各种劲歌艳舞,中间穿插的游戏更是无下限没商量。   沈冰菱向来不是出风头的性子,只跟几个关系特别好的女同事一起坐在一圈沙发上喝酒吃点心水果,然而大概进行到第三个游戏时,主持人居然抽到了她的名字。   这游戏总共有八个人组成四对参加,不知是就有这么巧,还是某人对沈冰菱向来的不一般不但被陈经理看在眼里、也没逃过别的眼睛,总之,程令卓也被抽中了,而且是和沈冰菱凑成一对。   沈冰菱无可奈何地跟其他七个人一起站在台上,大为晕菜地听主持人讲解并示范了游戏规则。   一男一女搭配,面对面站立,用且只能用嘴巴将一个苹果顶住,将这个苹果从舞台送到酒吧的吧台,全程大约有个十来米。   要完成这项任务,男女二人不但形如接吻,而且还必须互相抓紧,那种亲密接触的暧昧形容真心令人不忍直视。   观众们群情轰动,几个参加游戏的人怨声载道,主持人振振有词:“喂!用苹果已经对你们够好啦,要不要换成草莓?”   沈冰菱和程令卓以贴面的姿势在狭窄的通道上横着走。旁边挤挤挨挨全是亢奋的同事,公司的单反、大家的手机咔嚓个不停,各种起哄声调笑声更是甚嚣尘上。隔着一排沙发的另一条通道上,另一对同事也在贴面横行,他们两对要比赛谁先到达终点。   他们俩都眼观鼻鼻观苹果,只是沈冰菱比程令卓矮一点,所以沈冰菱看着苹果,程令卓却看着沈冰菱。为了保持步调一致苹果顶牢,他不得不握住她的腰,她也不得不抓住他的手臂,饶是如此,快要走到一半的时候,苹果还是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两个人同时条件反射地去接,不由越发纠成一团,大家开心得要命:“回起点,重来重来!”   “看看人家,都快到终点了,你们俩不够默契啊!”   “什么啊?看不出人家程经理的良苦用心吗?他这是故意的好吗?”   ……   程令卓拾起苹果,和沈冰菱回到起点,两个人重新回复到近乎于接吻的姿态。   其实他没那么猥琐,故意把苹果弄掉好延长这段时间,但他确实有点心不在焉。   当时,他和沈冰菱在一起还不到一年就分开了,他对她一直在热恋期当中,每次接吻都要不够,总是难以自持地反复想:她的嘴怎么就这么好吃?明明也不能吃饱,可还是让人没完没了地想一直这样下去,一直,一直,不要停止……   那时候,他但凡有机会就会给她开小灶,买一点方便面或者速冻饺子速冻馄饨,外加一点鸡蛋和超市里的净菜,带她回他宿舍用电热杯煮着吃。可能只比去食堂吃饭贵一点点,但是感觉好吃很多,温暖甜蜜,好像两个人有了自己的家过上了小日子似的。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沈冰菱也会做饭,但他通常不让她动手,至多在管不住她的时候,让她打打下手,有时候她非要两个人交换,他煮给她吃,她煮给他吃,毕竟一个小小的电热杯,一次只够煮给一个人吃的量。加了鸡蛋和小青菜的方便面是最香的,那次他问她:“好不好吃?”   她含了半口,眯着眼睛满足地笑:“超好吃的!”   他说:“真的?我尝尝!”   她忙低头夹了一筷子要给他,他却突然堵住她的唇,用舌头将她嘴里嚼了一半的食物勾过来。   她一定是觉得恶心了,蹙着眉神情古怪,但轻微的反抗之后,还是顺从了他。   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有两个出去吃饭了,有一个打了饭回来,正戴着耳机对着电脑,边吃边打游戏打得如痴如醉,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的动静。   什么时候,她手中的碗筷已悄然放下,他们俩紧紧地拥在一起,吻得哪怕天降雷电也不可能劈得开……   与此同时,沈冰菱也避无可避地陷落在与程令卓相关的回忆里,只是她所想的,与他大相径庭。   那个周六下午,她回到学校时,已经不动声色。   路上程令卓给她发过短信,说传单提前发完,可以回来跟她一起吃晚饭,问她大概什么时候能回到学校。   她想了想,实话实说:“我已经在路上了。”   他回复:“这么早?迟总没留你吃饭吗?”   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觉得迟以恒会留她吃饭,为什么还要说要回学校跟她一起吃饭?   本来他说提前发完传单就令她觉得可疑。   他们都发过传单,从来没有一次是天没黑就完成任务的,偏巧不巧的,就是今天破了例。   要么是他没去发传单,或者不介意完不成任务,因为他反正已经有了可靠的经济来源,而先前他说要去发传单,根本是为了不陪她去迟以恒家的借口。   要么是他想试探,原先达成的交易究竟有没有顺利完成。   在食堂里,她破天荒地要求他去帮她打饭,她望着他说:“我特别累今天。”   他歉然地望着她,没有追问原因,只道:“哦,那你坐着吧,我去打饭。”   她看着他走远,拿起他的手机。   他们俩的手机都是最普通的那种买号就送的款型,根本没法设密码。她打开他的短信记录,点开注明“迟总”的那组短信——   “迟总,这是冰菱的手机号,您直接联系她吧。”   “迟总,十万元已收到,谢谢。”   “那个……迟总,冰菱脾气倔,要是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麻烦您多担待,对她好一点。”   这回迟以恒有了回复:“嗯,放心。之后我会根据你发来的医疗账单把费用打到你的帐上。”   “好的,太谢谢您了迟总!” 作者有话要说:     ☆、9   程令卓端着两盒饭回来,还没坐下,沈冰菱忽然将他的手机狠狠地砸向他的脑袋,正中额角。   他痛呼一声,额角立刻肿起一个大包。他捂着头,难以置信地瞪着她:“怎么回事?冰菱!”   沈冰菱冷着脸,浑不顾周围同学惊愕与探究的目光,噔噔噔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拿起自己的饭盒。   程令卓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但他头痛得厉害,她用力一甩,就挣脱了他。   他饭盒也不要了,摔在地上碎成好几块的手机也不管了,径直追出去,在食堂门口终于拉住她:“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打我?”   沈冰菱看着他,强烈的愤怒令她浑身发抖:“姓程的,我是你什么人啊你就敢把我卖了?法盲,你是我的什么人你都卖不了我你知道吗?我告诉你,我可以让你和姓迟的一起坐牢去!”   他愣住:“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她冷笑一声,“你妈的命重要,我的尊严就不重要了是吧?你有种自己去做鸭呀,你自己去卖菊花呀,姓迟的不喜欢男人,你就找不到别的买家了?臭不要脸!”   脑袋还是痛得发晕,可他忽然之间就明白了,顿时脸色铁青:“你说迟总……他都对你做什么了?!”   沈冰菱嘲讽地笑,望着他的目光是他从未见过的怨毒:“还在装傻呢?不好意思,他什么都没做成,所以,你可能真的要自己去卖身好救你妈的命了,祝你好运!”   事实证明她说得没错。   迟以恒果然没有再继续给程令卓的妈妈支付医疗费,或许他还收回了之前的那十万元。   总之,一周之后,校园里就传出了商学院大三的程令卓同学母亲病重需要募捐的消息,他甚至还在下课时间在学校大礼堂门口摆了募捐台,脸色苍白地守在那里。   没人好意思说什么,虽然其心可感,可他那样,真的有一点点乞丐的感觉。   沈冰菱从那里路过的时候,说不上幸灾乐祸,但是轻蔑而鄙夷。她知道他能为他妈做出什么样的事,就算真的沿街乞讨又有什么奇怪?   同学们都竭尽全力捐出了自己能拿出手的金钱,也有不少人热心地介绍自己熟识的妙手神医等等。但这些帮助到底于事无补,不久之后,程令卓的妈妈还是走了。   ——   不用说,这贴面运苹果的游戏,程令卓和吴冰凌输得极惨。   但还是拿到了安慰奖——一个毛绒绒的手机挂坠。   回座位的时候,沈冰菱听到有人对程令卓怪笑:“哇塞,有情侣手机挂坠了哦!”   她当没听见,可是沙发上同坐的那圈同事也都听见了,一个个瞅着她贼笑。   她索性也不装了,翻了个白眼:“情侣挂坠?这么多人都拿到一样的了呢,那算什么?群-P?”   大家纷纷倒了:“被你打败了……”   她不再理他们,顺手拿起手机看有没有错过的信息,果然,有张之俊的微信:“下雨了,你带伞了吗?”   她愕了一下,酒吧是全封闭的,没有窗户看不见外面,刚才天气还好好的,现在突然下雨了吗?   她刚回了个“没”,就被人拉了起来:“喂喂喂,快点啦,上台上台!”   她扔下手机:“又要干嘛?”   “没听到吗?主持人说输了的人都要上去表演节目,快去啦快去啦!”   刚才输了的那两组四个人被赶鸭子上架地回到台上,跟着主持人连唱带跳地表演了个《小苹果》,才总算又重新被放下来。   接下来又是节目继续又是同事各种合影留念,沈冰菱彻底把张之俊那条微信抛在了脑后。   当然,那条微信本来也不重要了,不是吗?   散场的时候,大家郁闷地发现,外面果然在下瓢泼大雨,夏季的天气就是说不准啊。   之前公司是包了几辆大巴统一把大家送过来的,但因为不确定结束时间,而且大家结束时都是各回各家,线路不统一,又没料到会下雨,所以没包回程的车。   这地方离公车站地铁站都有一段距离,而且大家对这一带都不太熟,只好打开手机上的地图临时查。打车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但这种时候出租车不要太抢手,此时好几百号人堵在这里,哪里打得到?有人用打车软件叫车,又根本分不清是谁叫的,好不容易来了一辆,糊里糊涂的就只有几个人走了。   好在天热,就算冒雨也不难走。有些女同事包里有阳伞,少不得就先拿出来用了。只是大家都穿着高跟鞋,走起来很累,皮鞋泡了水也糟蹋了,但又有什么法子?   沈冰菱平常遇到这种情况也是不会主动找迟以恒的,但通常迟以恒会主动要求来接她,今天之所以没有,是因为他正好又出差去了。   于是她跟一个女同事拼伞,跋涉着前往附近的公交车站。   一路积水,一路试图打车而失败,几个不太会看地图的女孩子又走岔了好几次,等到好不容易坐上公交车,天都已经擦下黑来,半身也湿透了。   中途倒了一趟车,同路的同事就没有了,沈冰菱靠窗坐着,忽而听见手机响了。   张之俊的微信:“下班了吗?”   她愣了一下,看看时间,六点半了,超过他们公司的正常下班时间已经一个小时。   她回复:“我早在回家路上了,我们公司今天搞活动,整个下午都在外面。”   过了一会儿,他发了一个简单的“哦”。   明明信息量低到接近于零,可她为什么还是能感受到其中浓浓的失望?   她问:“怎么了?”   “没什么。”   沈冰菱又坐了一会儿,只觉得心里踌躇不安,是一种说不出来的莫名悸动。那酒吧委实太远,这公交线路又实在太绕,此时才从公司楼下经过。   她再度望向窗外。   陡然之间,就在正过街的人流里看到张之俊了!   因为天气不好,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但是水光清亮的路上霓虹和车灯交融在一起流动,仿佛漂浮在纵横交错的河上,人们清晰的面孔被映得明亮。   车子一靠站,沈冰菱就蹿下来,冒着大雨往回冲。   张之俊正低头看路,冷不丁看到一个水人冲到伞下来,不由吓了一跳,待他凝神看清,更是浑身一激灵:“冰菱?!”   沈冰菱问:“到底怎么回事?”   张之俊看看她的样子,着急起来:“你怎么会在这儿?怎么淋成这样?”   沈冰菱语气生硬,好像在生气:“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   张之俊鼓着腮帮子,好半天才说:“你说你没带伞,我就去楼下便利店买了一把伞,然后在你楼下等了一个小时,你男朋友要是来接你,我不会让你们看见我的,要是他没来,我就装作和你偶遇,送你回家。”   沈冰菱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我们楼下也有便利店,难道我就不会去买伞吗?”   他低着头:“我、我把那家店的伞全部买光,在你们楼门口发给没带伞的人了。”   沈冰菱差点笑出来,可是笑到嘴边又忽觉心酸。   她转身,大踏步向地铁站走去。   张之俊连忙追上来,把伞遮在她的头顶。他不敢靠得太近,于是自己大半个身体都暴露在了雨里。   她忽然说:“那我不会打车吗?你把出租车也全包了不让载我?”   他低声道:“那当然做不到……但只要你需要上出租车,我就可以用伞把你撑过去……你也许会愿意跟我拼车,或者你看到我带着伞会同意让我送你回去,总之,我们可以一起走至少一段路……”   沈冰菱说不出话来了。   她闷不吭声地一直走到地铁站,张之俊也一直没敢开口,只尽心尽力地为她打伞。   到了地铁站,沈冰菱站住,转过身,沉着脸:“张之俊,我觉得,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张之俊的脸色一下子煞白下来。   沈冰菱说不清心里这种忐忑不宁的感觉究竟是什么,也许因为她不理解他对她的这种感情,所以不敢接受,也许因为……   她怕她也会爱上他。   张之俊白着一张脸,也没提出什么反对意见,只巴巴地道:“那……你没有伞……”   沈冰菱飞快地说:“地铁站口都有卖的。”她冲一旁的小摊勾勾下巴,“你已经送我到地铁站,任务完成了,现在我不需要你送了,你回去吧。”   他“嗯”了一声,后退一步,说了声“再见”,转身大步走开。   这一切他做得很快很干脆,像是受了伤的人,担心被人发现,所以赶紧躲起来。   沈冰菱站在原地,过了很久,才走到一旁,没精打采地随便买了一把伞。   她是故意要等他走远的,否则他们俩仍会同路。   也因为,她此时不知如何身子发软,好像刚刚完成了一件多么艰难困苦的事情,一下子没了力气。 作者有话要说:     ☆、10   第二天上班,沈冰菱刚坐下来打开电脑,就有人敲了敲她办公室的门。   还没等她回答,对方已一把推开,径自走了进来。   程令卓。   如今的法务办公室只有沈冰菱一个人,陈经理的办公桌虽然还保留,但毕竟撤掉了些东西,腾出来的空间行政部就给安排了沙发茶几,现在再找法务谈事情已不用去会谈区,在这里就好了。   沈冰菱站起来,去给程令卓倒水:“程经理有事?请坐吧。”   他们俩坐在茶几两边,程令卓接过纸杯,却没有做声。   沈冰菱也有些心事重重的,亦未开口催他。   片刻之后,他终于出声道:“冰菱,我熬不下去了,不管怎么样,当年的事情你一定要听我一个解释!”   昨天和沈冰菱状似接吻地做了那么一场游戏之后,程令卓发现自己彻底陷在了回忆的狂澜里。他一直爱她,可她总是对他冷若冰霜,又始终跟迟以恒在一起,令他只觉得有心无力无计可施。可现在他突然之间就笃定了自己的内心,原来根本不能放手,早该放开一搏!   那年,沈冰菱跟他闹崩之后,他一转身就收到了妈妈病危的消息,生活一下子混乱到极点,这边顿时就顾不上了。   接踵而来的那么多乱糟糟一件比一件更沉重更揪心的事情——募捐、申请暂缓考试、回家护理母亲、送母亲走……事隔六年,他依然清楚地记得那个黑色的七月,但打理完母亲的身后事也仍然不得安宁,因为医院还有账单未结,而且他要把之前迟以恒给过他的所有资助——包括给他母亲治病的十万,以及之前两年的助学金,全部还给他。   一下子当然不可能还得完,但暑假闲着也是闲着,他一个大小伙子,自有一身力气可以用来换取钞票。   待到大四开学回到学校,沈冰菱已经跟了迟以恒,断绝了他的一切机会。   “我真的没有把你卖给他,我怎么会那样做?就像你说的,我自己卖什么都可以,你是我最宝贵最珍视的人,我但凡动过一丁点这方面的心思,让我死无全尸死无葬身之地!”   他一口气许了两个重誓,再看沈冰菱,她脸上仍是冷冰冰的没有表情。   “当时迟以恒跟我说,这些钱都不是问题,帮人帮到底。你去给他侄子补课的事,是本来就说好的,这根本就没有因果联系,是他自己为了掩饰自己的肮脏,也为了离间我们俩,才故意那样说的。后来我去找过他,他看我跟他撕破了脸,就没再继续资助我,当然,他的臭钱我也是不会要的了。到了前年,我总算把他给过我的所有钱都加上利息还给了他,让他把你还给我,但他说你是自愿跟的他,让我有本事尽管试试,到底能不能把你抢回来。”   沈冰菱听到这里,终于开了口,只是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我是自愿跟的他,而且我已经早就对你没感情了,你死心吧。”   那天迟以恒强-暴未遂之后,第二天就来找了沈冰菱。   他的理由倒是冠冕堂皇:给沈冰菱送她落在他家的包。   假如是一般女孩子,就该有骨气地不要这个包了,毕竟那天是去做家教,她并没有把什么重要的课堂笔记之类的东西放在里面。   但沈冰菱没这个条件,一个包至少也要好几十块钱,何况里面还有她的钱包,虽然也就一百来块钱,但这些都不是她能随便丢弃的东西。   她接过来,当着迟以恒的面,毫不客气地打开清点。   东西自然没少,倒是多了一信封的钱,沈冰菱没见过那么多钱,也估算不出大概是多少。   但这不重要,反正不管是多少,她都会同样处理——   她抽出那一沓子钞票,劈头盖脸地砸向头上还包着纱布的迟以恒:“是不是想让我在你前面也开个口子?”   其实迟以恒敢继续来追求沈冰菱,一来是他就是有这股子不管不顾的劲头,二来是他笃定沈冰菱不会对他怎么样。   强-暴未遂根本留不下什么证据,反倒是他留下了她故意伤害的证据,虽然他绝不会用这个来对她怎样。   而且以他对沈冰菱的了解,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什么时候都会给自己留后路,不至于把事情做绝。她需要钱,而且在今后至少三年之内都还会继续需要钱。人都有遇上急难的时候,譬如程令卓就是这样,所以这些穷孩子就算平常能通过打工兼职来维持生计,一旦出了什么急事,之前的所有努力和俭省都可能沦为一场空。   他们根本出不起事,可人生在世,谁又能确保步步顺遂万无一失?而他迟以恒,是能够给她钱的人。   那段时间,迟以恒来找沈冰菱其实不过是自讨没趣,充其量也就是满足他能看到她的愿望、也时时刻刻提醒她他尚未对她死心罢了,反正他送她东西她不会收,跟她说话她也不会理。   他永远也忘不了最狼狈的那次。   那天又是个周六,他一大早打电话到她宿舍——因为打她手机她绝不会接,他已经习惯性打到她宿舍。接电话的同学说她出去做兼职了,他问她去了哪儿。   她那次是帮一家很著名的企业做市场宣传活动,地点也是全市最热闹的一个商业场所,同学记得很牢,当即很溜地报了给他听。   他立刻驱车赶去,果然老远就看到广场中央有一个特卖棚,旁边立着一根高高的细竿,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将沈冰菱固定在上面,因为她身下穿着的是在细竿上收拢的灯笼裙,刚好把腿脚完全遮住,而她上身着一件无袖礼服,化了美艳的妆容,正笑容可掬地做着优美的舞蹈动作。   特卖棚周围围了许多人,有买东西的,也有专门在这儿给沈冰菱拍照的。不少小朋友和女孩子过来跟沈冰菱握手,沈冰菱会弯腰躬下,那根细竿也会随她的动作弯下来,让她能够够着这些好奇的顾客,那情形看得迟以恒又是胆战心惊又是嫉妒难言,再加上其时已是初夏,在临近中午的大太阳下这么暴晒,教他如何能不心疼?   他当即去找了这家公司的人,让他们赶紧放沈冰菱下来。   那人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没当一回事:“她本来也要下来了,吃完午饭再上去。”   他一听炸了毛:“下午还有?!”   他略微想了想,便掏出钱包:“你们换人,别让她上去了。但是下午的工钱照付啊,我来出,这些够不够?”   对方愕然:“换人?这一时半会儿我上哪儿找人来换啊?”   迟以恒不管:“想办法找呗,实在找不着,你们的损失算一个数给我,我来赔。”   一刻钟之后,市场部的工作人员用梯子把沈冰菱接下来,同时通知她吃完午饭就可以回去了。   沈冰菱一惊:“怎么了?我做得不好吗?”   那人也不是很了解状况:“我也不知道,反正他们说你工钱照领,别的就甭管了。”   沈冰菱莫名所以,不知是天上掉了馅饼还是怎么的。然而一瞥眼看见正跟市场部经理说话的迟以恒,她立刻猜出了七八分。   她默不作声地坐到特卖棚里面去吃盒饭,片刻之后迟以恒过来,坐在她对面,温言道:“以后别干这种抛头露面的活儿了,好吗?你需要钱,我有,你要做兼职,我公司就可以,环境舒适,报酬丰厚,我还可以找最得力的前辈来带你,让你做你喜欢的职位,真正能学到东西。”   她当他不存在,只是专心吃饭。   他换了个话题:“这个不好吃,要不别吃了,我带你去吃好的?”   她看了他一眼,他忙撇清自己没转坏心思:“然后送你回学校。”   她想了想,搁下筷子:“好啊,那就不吃了吧。”   说着,她站起来,将那盒饭菜干脆利落地往迟以恒头上一扣,另一手操起配汤一并从他头顶倒了下来。   身旁的人齐刷刷目瞪口呆,迟以恒也呆若木鸡。   沈冰菱二话不说,转身走了。   本来心情极其糟糕的,糟糕到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否则她也不会舍得浪费食物。可是坐在回学校的公车上,想想刚才那一幕,向来春风得意的迟以恒长这么大,怕是从来没有过这么难堪的时候吧?而且还是当着众目睽睽,太痛快了,太解气了!   她想着想着,忽然情绪就好了起来,一路发笑,直到回到学校。   反正工钱又没少,她不想去管这好事是怎么来的,就算是迟以恒给的,他搅了她的活儿,本来也该给补偿。   这天既然是周六,就意味着第二天还有一个周日。   不出所料,迟以恒又来了。   当时沈冰菱刚从水房打水回来,见他衣冠楚楚地站在那里,一副玉树临风的架势,不由又想起昨天他头顶饭菜的模样,忍不住又想笑。   不过沈冰菱向来不是那种憋不住笑的小女生,她无谓给迟以恒好脸色,便只是好心情地哼起了歌。   经过迟以恒身边的时候,他和颜悦色地说了一声:“我帮你提上去。”   沈冰菱仿似才发现这个人,惊讶地驻足瞪他:“你还敢来?信不信我这回把开水浇你头上去?”   他不惊不怒,从容不迫地笑:“没问题。不过这回可是要出事的,你没钱赔偿正好,以身相许吧,我毁了容娶不到老婆,正好娶你。”   沈冰菱第一次在他面前不是不想说话,而是无语:“……真没见过皮这么厚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11   在追求沈冰菱这件事情上,迟以恒就像他的名字那样,持之以恒。   其实他向来智商高情商也高,做任何事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很少玩玩而已半途而废,但他因为从小家世好,其实从没觉得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值得他执著的,坚持到底只不过一方面是天性使然,另一方面是从小的家教给他养成的习惯罢了。   而沈冰菱,是他有生以来遇见的第一件让他觉得非要得到不可的东西。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人这一辈子,谁能没个遇到难处的时候?而穷孩子,是最最遇不起难处的。   大一的暑假,沈冰菱在一家公司的财务部实习。   大一的学生还找不到什么专业对口的实习,这家财务部聘她也不过是做些最简单的体力活儿罢了:合同归档、贴报销单、填付款申请单等等。一个暑假做下来都好好的,眼瞅着暑假马上就要结束,居然就晚节不保了。   其实很难说是她一个人的责任,但她是毫无背景的实习生,不欺负她欺负谁?月底时公司发现账面上出现了20万的缺口,几天盘查下来,说是她一份付款申请单多填了一个零,账单又填错了一个数,最后主要责任算在她这里,要她和带她的出纳一起承担。   她那时学的专业知识还不多,更没有做过法律实践,只觉得就算是她这里出了错,难道其他工作人员就没有检查指正的责任了吗?而且这么大的数目,真的应该由员工个人一力赔偿?但她并不完全清楚究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没人可以求助,跟人力资源部沟通了好几次,越谈越僵,有些责任也越来越乱越来越模糊,这才知道现实中的法律事务,原来并不如同教科书上总结出来的理论那么黑白分明条理清晰。   而就算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有几个人走得起那个程序?她更担心这个事故会在她的记录里留下一笔黑,将来不管做什么工作,假如有人质疑她做事不够细心,都是个致命的硬伤。   比较来比较去,这件事她多少有一部分责任在里面,赔钱也是应该的。   那天晚上,她给迟以恒打电话,老实不客气地开门见山:“迟以恒,你现在在哪儿?我过来找你。”   虽然迟以恒早就在等着这一天,真的接到这个电话还是一时如在梦中:“……你在哪儿?我过来接你。”   “不用了,我已经快到你家了,你在家吧?”   迟以恒跳起来:“我在!”   其实接到沈冰菱电话的时候,迟以恒正在陪客户的饭桌上,他当即撂下一桌子不管,开上车就风驰电掣地奔了回去。   到家的时候,沈冰菱已经等在楼门口。   迟以恒打开大门,牵上她的手:“快进来。”   沈冰菱并不拒绝他的牵手,但开口仍旧不是善茬儿:“你骗我,你根本不在家。”   迟以恒赔上了笑脸——他不记得自己曾对任何人如此这般过,可是在她面前做出来,居然如此自然:“对不起,我是在外面陪客户,我怕你不耐烦走掉,才撒了个小谎。”   沈冰菱“哼”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但她这一声哼,分明就是骄纵女友不可一世的做派,迟以恒喜出望外,试探着伸手搂住她。   她也没有拒绝。   进门的时候,他已经吻她吻得如火如荼如胶似漆,粗重的喘息以及燥热得陌生的身体,都让他快要不认识自己,可又极为沉迷于这样的一个自己。伸手脱掉外套的时候,为了不让她松开,他将她用力抵在墙上。   她的背正好靠在开关上,好几盏灯同时打开,屋内霎时间一片雪亮。   突如其来的光明令人清醒,她推开他,提出了她的条件:“我犯了事,欠了别人十万块钱,你帮我付了,我就给你。”   迟以恒还以为多大事呢,登时笑起来:“没问题,我马上付。”   他欠下身又要吻她,她再度推开他,一副谈生意的样子:“明天付了钱,我会再来找你。”   同样是十万块钱,这一回,她自己把自己卖给他。   其实作为商场老狐狸,迟以恒深知这件事并非只有这一个处理方式,他完全可以用更好也更合理的方法去解决。但他没时间去磨了,如果不能快刀斩乱麻地解决掉这个麻烦,就算沈冰菱不会等得不耐烦改了主意,他也会等不及。   而且,他也担心假如采取其他手段的话,沈冰菱会误以为他诚意不够,不肯出这笔钱。   所以,第二天一收到沈冰菱发过来的账号信息,他就快速把钱转了过去,然后把回单发给她。   她回了个短信:“收到,在办离职手续。”   他忙道:“嗯,还有什么事就跟我说,我来处理。”   她没再回复。   这一天他都有点心猿意马,想着下班后会发生的事,只觉得终于如愿以偿,可同时又总觉得有些难以想象。   他想知道她今天又会如何出现,什么时候会在哪里见面。等来等去没等到她的消息,他忍不住又发了一条:“弄完了吗?要不要我去接你?”   她还是没有回复。   但这次,她没有让他等到爆炸。   下午三点多,前台给他电话:“迟总,沈小姐找。”   他一愕之下,声音都把持不住地发了颤:“快让她进来!”   当着满公司的下属,他不便表现得太失常,只好耐着性子在办公室里等她。   秘书领她进来,拿不准她的身份和他的态度,见他似乎在忙,便按常规请她就坐,倒好茶后就关上门出去了。   她默不作声,他一时之间竟也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只得继续假装忙得不可开交——当然,他本来确实是忙的,只是此时此刻哪里还忙得进去?   其间借着接电话偷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正闲闲地斜靠在沙发里看着本什么书,身上还穿着那家公司的西服套裙,外套已经脱掉,里面是半袖的衬衫。她的身材是最有气质的那种,恰到好处的匀婷骨感,但是胸部傲挺,这样的身材,最是适合正装,而这套正装极为合她的身,恰到好处地裹出她的曲线。   有些女人胸大,其实是面积大,会显得胸前臃肿累赘,所以才有人说,平胸穿衣才好看;而她是凸起很高的那种大,并不影响穿衣服的效果,性感程度则无以伦比。   他想起上次摸到她时的触感,那种柔软中带着弹性的感觉……以前他只是在生理性地激情勃发时才会觉得摸女人的胸部可以助兴,一旦激情消退,也就不再有那份心思;然而对她,他是想到了才会激情勃发,想到了就会激情勃发,无论什么时候想到,都会激情勃发!   他再也等不到下班,也等不到回家,直接拨了秘书的内线:“1206的门卡给我送进来。”   他们公司所在的这间写字楼,是全市的地标性建筑,下面有只入驻最奢华品牌的商场,上面则有最高档昂贵的酒店。   1206是他们公司在那家酒店的长期包房,有贵宾来访或想要奖赏高管时,都不必担心突然之间订不到满意的房间。   他拿到房卡,板着脸拉起沈冰菱的手:“跟我来!”   位于这座城市顶端的房间,根本不必担心任何人能够从任何角度偷窥。午后明亮的日色从整面墙的清亮如若无物的落地窗后涌进来,梦寐以求的女孩雪白胴体上每一粒纤毫的毛孔都能看得清楚。   两个人的亲密无间与彼此占有,霎时间细腻清晰而强烈到分子级!   她还是抗拒他,生理的本能是年轻处女耗不过自己的关碍。他的舌面大幅地扫过她的身体,带起的只是一片片厌恶的战栗。上次失败之后,他恬不知耻地找了部以强-暴为主题的片子来看,此时不由自主地就模仿起片中男主的技巧与手段,一掌将她的两只手都锁在头顶,并用自己的腿顶开她不肯乖乖就范的腿。可还是不行,她太干涩,他弄得她很疼,自己也很疼,半天都进不去。   原来想做坏人也是要天赋的……   最后两个人几乎是在搏斗,已经没有欢好可言,他当然不肯放弃,再度挺身尝试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用脚抵住他的胸口,他抓住她那只脚,她另一只脚也挥了上来,顶在他的下巴上,望着他的一双眼睛里满是不驯与不羁。   他急色之间突然就犯了蛮,索性抓住她那只脚舔吻起来。   顺着这份心思,他一路摸索向上,她好像比刚才顺服了一点,但还是不悦:“不要……好痒!”   至少已经不是疼,他不放弃地抓紧她的腿,一直逡巡到大腿根部。   他做梦也没想到他会为一个女人做到这样。他在她腿间横着舔竖着舔,转着圈打着卷儿,吸一吸,再试图伸进去。舌头才有多长,他探不到太里面,无法让她不舒服。   不知是这刺激太强烈,还是因为看不见他而令她可以假装这个人不是他、甚或是她自己在取悦自己,她终于放松下来,在他尚未得到她的时候,她就已得到了一个女人能够得到的最极致的快乐。   他借着那一股子滑腻,终于大愿得偿地冲进她的体内…… 作者有话要说:     ☆、12   迟以恒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天是周四。   因为第二天的周五,他没有去上班。   接下来的整个周末,他们都留在那个房间里,出去也没离开过那幢大楼,只在下面的商场,为了吃饭或买换洗衣服。   人都是这样,一旦得到了,就会还想要更多。沈冰菱留在雪白床单上的点点鲜血点燃了他最原始的狂潮之后,他又开始介意她在他身下一直闭着眼睛。   他有想到他刚才的那个怀疑:是不是看不到他,她就可以假装这个人不是他,甚或是她自己在取悦自己?   他受不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对她用了药。   原本怕她药性发作起来自己会应付不来,他给自己也准备了伟哥,然而他很快发现她望着他媚眼如丝水光忽乍的目光以及朱唇间如兰绽放的娇呼嗲吟就是最好的催情剂,他根本什么都不需要,就可以生龙活虎彻夜不歇。   而这次彻彻底底忘我投入地享受过他之后,她终于食髓知味,就此适应了他,从心理到生理都完完全全接纳了他。   那疯狂的三天半……从未被男人触碰过的她娇嫩的身体根本经不起他一遍又一遍的粗暴对待,其实到后来连他都有点疼了,可还是停不下来,就像他也是初尝情-事的毛头小伙子一样。   接下来的这个周一,是沈冰菱开学的第一周,她早晨8点就有课。   小别在即,迟以恒更是透支自己,第二天早晨累得起不来。   沈冰菱当然也累,但毕竟年轻,又是能吃苦的孩子,还是准时起来回学校上课去了。   上课大约十分钟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   沈冰菱本来并未在意,毕竟大学生上课迟到的情况太常见,无谓去看那是谁。   可这人径直走到她身边,还不顾会引起小小骚乱地要求她身旁的同学换座位。   她这才抬眼望去,然后险些失声尖叫。   压低了声音,她责难之余又有点紧张:“你来干什么?”   迟以恒递给她一袋热乎乎的早点:“你没来得及吃早餐吧?”   她冷着脸,像是嫌啰嗦家长管太多的叛逆孩子:“我自己买了!”说着指指桌斗。   他低头看了一眼:“那个不好吃,还凉了,这是鼎泰丰的包子,我认识他们区域经理才能在这个点儿拿到的,快趁热吃了。”   若不是在上课,她真要发作了:“这儿上课呢!”   他示意她看其他人:“不好多人都在吃呢吗?”   她无奈,知道这个问题纠缠下去她就更没法听课了,只好拿起那袋包子,尽量快速地吃了起来。   他还唠唠叨叨地举着豆浆:“看吧,让你等我一会儿开车送你,非不干,其实也不过就迟到十分钟而已。别吃太急,一会儿噎着了,豆浆也喝点,对女人好,你这几天损耗太多……”   她一包子堵了他一嘴,让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周围的同学絮絮低笑,有嫉妒的,也有羡慕的。都知道她和男朋友分手有一段时间了,而且似乎闹得很不愉快,不知道是不是程某人遇上了难关就没心思谈恋爱了。原来她现在又有了新男友,而且这位看起来条件不要好太多,又这么疼她,唉,万人迷就是万人迷啊,谁让人家追求者众多,可以随便挑呢?   不久之后,迟以恒就在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搬了过来。   他本意当然是让沈冰菱跟他一起住,奈何沈冰菱怎么也不愿意,她说:“我一穷得叮当响的学生,凭什么不在学校宿舍住?你怕别人不知道我被人包养了是怎么的?”   迟以恒苦笑:“你哪有被我包养?我倒是想包养你来着,你让了吗?”   她是没让。他的钱她从来不拿,自己继续跟以前一样,每天学习之余就忙着勤工俭学,而且也不肯去他公司实习,这种不拖不欠随时可以抽身走掉的姿态让他无比不安而气苦。他只好请了个特别会做饭的四川阿姨来家里,若她不肯回来吃饭——这是常态——就用保温饭盒送来给她吃,他也常常跟她一起,两个人在食堂里头碰头地吃饭。   遇到他要她的时候,她会早点去,做完就回宿舍,仿佛只是去上了一晚上自习。刚开始他以为她是嫌他太累的时候会打呼噜,还特意去治了这个毛病,可就算是那样,她也还是不肯跟他彻夜同床。   所以他也嫌麻烦,或者她推三阻四的时候,他索性就来学校找她。他们有时候在他车里做,她一条腿搭在后座靠背上,另一条腿垂在地上,而他在她身上挥汗如雨地卖命。   以前他根本不理解怎么会有人喜欢这样。这有什么情趣?或者能有多急呢?可是有了她之后,他才明白原来这样也很有意思。   她是他全部狂野的激情所在。她让他原形毕露,她让他发现原来在自己的身体里,一直住着一只精力旺盛的雄兽。   有时候他们像其他校园情侣一样,在夜深人静的花园里如交颈鸳鸯一般地纠缠。她跨坐在他腿上,没有人看得见她的裙子下其实没有内裤,而他的裤子拉链拉开,她其实是插在他身上的。   他上大学的时候并没有这样过,如今补上这一课,竟是难得的刺激,他更觉得自己年轻了十岁一样。他还在她耳边喃喃低语:“这样你就不会觉得我老了……你也不用羡慕别人,他们能做的,我也能做……”   他终归是有一点介意,她曾经谈过一个同为在校大学生的男朋友,尽管他们明显从未这样过。   所以,后来大二的张之俊遇见大三的沈冰菱的时候,沈冰菱仍旧是一个清纯知性的女大学生模样,却又是一个被男人狠狠宠爱了千万次的女人。她一举手一投足之间会不自知地流露出要人命的妩媚风情,那种回不去也掩不过的熟女味道,偏偏混在少女的清甜气质里。少不更事的张之俊其实根本分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这对青涩男生的杀伤力简直是毁灭性的。   沈冰菱大二的时候,是程令卓在学校的最后一年。他一回到学校就去找她,她寝室的女孩同情地望着他:“冰菱跟她男朋友出去了。”   他的心一沉:“她又有男朋友了?”   然后,他守在她宿舍楼下,目眦俱裂地看见她和迟以恒携手走来。   他几乎崩溃,冲过去就是拼命的架势:“冰菱!你怎么跟他在一起?他又怎么你了?”   沈冰菱瞟了他一眼:“不好意思法盲,上次忘了告诉你,就算你把我卖给他,钱也还是要进我自己的腰包。”   迟以恒蹙眉拉了她一把:“菱菱胡说什么!什么卖不卖的?你是我女朋友,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他们这样你情我愿的样子,让程令卓突然之间无话可说。可是过后,他还是越想越不对,瞅着个迟以恒不在的机会,又去找了沈冰菱。   他不甘心地追问:“他到底拿什么威胁你了这次?你究竟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   沈冰菱不耐烦和他废话:“拜托,我说那些话是故意气你的,我就是爱上他了所以跟他在一起,不行吗?”   程令卓死也不信,可她这样说,他又能如何?   这天在沈冰菱的办公室里,他向她解释:“其实我一直很后悔,如果那时候我坚持去找你,早点向你解释,也许你就不会越走越远了……可当时我面临着毕业,迟以恒不再资助我,我担心再遇到其他无良商人,也没敢再接受别人的资助。我妈不在了,我继父完全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只能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打工挣钱上,另外我还得找工作,熬了那么多年总算看到出路,我必须得先让自己走出困境,才有资格回来找你……”   大学毕业之后,程令卓进入一家企业,从事最有可能挣到大钱的销售工作。   他很拼,又有悟性,工作的第一年即业绩可嘉,刚过试用期就拿到了区域销售冠军。那时沈冰菱上大三,他来找过她,求她离开迟以恒:“冰菱,我知道你需要钱,现在我的工资够我们俩用了,我每个月给你钱,好不好?你不要再跟迟以恒在一起了,我只要你好好读书好好生活,至于你能不能相信我原谅我,那都不重要。”   沈冰菱一直跟他说她被迟以恒包养,是为了故意怄他,她是成了迟以恒的女人,但她何曾没有好好读书、又何曾靠他生活?这些程令卓并不知道,而她虽然清楚这一点,也还是怒不可遏,于是越发笑得媚人又凉薄:“哟,你一个打工的,才工作了几天啊就想来包养女人了?你知道我要多少钱吗就敢跟迟以恒比?谁告诉你我只要每天吃饱穿暖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13   沈冰菱毕业之后即进入这家公司的法务部工作,一年之后,程令卓被作为高端人才挖了过来,担任了三个月的销售总监助理熟悉了业务之后,即就任销售经理。   程令卓从未提过他是冲着沈冰菱才来这家公司的,一个成熟的男人,也不应该为了追求一个女人就随意动到自己的整个职业规划。但他一过来就对沈冰菱有不一般的表示——公司有随时更新的员工通讯录,新员工入职就要全体发一份,既通知大家他的联系方式,也告知他大家的联系方式。   他那天就给沈冰菱发了短信:“冰菱,是我,令卓。我的号码一直没变,但也许你已经早就没存着了……我是想说,今天下班可以一起吃饭吗?”   沈冰菱回复:“不好意思,我要跟我男朋友一起吃饭,你应该没兴趣加入,因为他还是迟以恒。”   沈冰菱毕业之后,迟以恒又在她公司附近买了套房子,但她还是不肯住,宁愿坐几站地铁上下班。她说:“我现在的工资还租不起这边的房子,等我租得起了,一定优先考虑你那套。”   迟以恒气苦:“菱菱,你到底在想什么?咱们在一起也这么久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你说,我改还不行吗?你现在也毕业了,我们结婚好不好?”   那是他第一次正式地提到结婚——说是“正式”,是因为诸如“将来咱们家”、“以后咱们结婚”、“以后咱们的孩子”之类云云他早已在不同语境里提过无数次,只不过沈冰菱确实也没给过正面回应和表态罢了。   这天的电话里,他又提了——不知已是第多少遍,变到了第多少种花样:“菱菱,我今天去了Vera Wang总店,觉得有好多款婚纱都很适合你。要不这样,我先给你买一套,之后你休假,我再带你过来自己挑?”   “你都买了,我还挑什么呀?”沈冰菱永远都是这样,也不直接拒绝,却总是胡搅蛮缠。   当然,她的不直接拒绝每次都令迟以恒喜出望外:“因为不止要买一套啊,你想买几套就买几套。”   “那你干嘛还要先买一套回来啊?”   “给你惊喜啊。”   “你都告诉我了,我还惊喜什么呀?”   ……   叫她如此这般糊混一番,话题就被稀里糊涂带了过去,到了挂机的时候,迟以恒才想起来,他还是没搞清楚他到底该不该给她买、以及她到底会不会跟他去买。   但他明白,她一旦这么混过去,再要带她来,就又会是难上加难了。   沈冰菱挂上电话,恹恹地靠在床头翻开一本书。   现在只是晚上八点多,迟以恒人在美国出差,趁着他那边早上开始工作之前给她打电话。   夜还长,一个人的自由时光,想想就轻松舒适,然而沈冰菱的目光却盯着不知什么地方,坐了大半个小时,根本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她索性把书扔到一边,抱住脑袋枕在膝盖上。   这些天她的情绪很低落。   确切地说,是自从跟张之俊说了不再见面之后,她的心情就跌到了谷底,再也没有反弹。   想念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她和迟以恒一夜夫妻百日恩,若这么算下来,他们早该血肉交融到好几辈子都分不开,亦如他所言——“你身上哪一寸不是我的?除了我你还能嫁给谁?”——可他如今远隔重洋,她都没有想念他。   偏偏是那个认识不久不过有几顿饭之交的张之俊,她居然会想念他。   或许这才是不奇怪吧?如果两个人相处了好几年都没有爱上,那么往往就一辈子都不可能爱上了,反倒是只见过几面的人,才最有可能动心倾情。   沈冰菱已经很久都没想过,有一天她还会重新爱上一个人。或许就在那天,张之俊对她彻彻底底地情感流露时,她便已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被自己吓到了,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于是只好赶走他。   自从再也不跟他联络,她反而比以前更加频繁地想起他。   她会想起有一天中午和他一起吃完饭,往公司走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商场,透过橱窗看到几台抓娃娃机,张之俊便忽然童心大起:“走,抓几个娃娃给你,我特别擅长这个,不过到现在已经有一年没玩了,不知道功夫还在不在?”   这又是他从小家境优渥的表现了。像沈冰菱这样的,慢说家乡的小县城里根本很难看到这种东西,就算有,她又怎么可能玩得起?   大学毕业后手里渐渐有了闲钱,她倒是去尝试过一次这种女孩子很难不喜欢的东西,可是忙活了半天,用掉了好几十个币,却一个娃娃也没抓起来,从此也就彻底没了兴趣。   可那天,张之俊轻轻松松就给她从每台机器里各抓了一个娃娃,没浪费几个游戏币不说,还没耽误他们的上班时间。其实这种小玩意根本值不了什么钱,可沈冰菱把那几个娃娃抱在手里,忽然就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轻松快乐的感觉。   其实要给幸福定义是很难的,但一旦幸福来临,单凭生命的本能,就会知道。   那一刻,沈冰菱就陷落在一种突如其来的幸福里,说不清道不明,久违到根本想不起来上一次经历是何种情境、何种心绪,因而这一刻,格外显得宝贵,宝贵到令她感动。   可就是这么难能可贵的东西,在张之俊这里,仿佛可以信手拈来。   另外有一次,他来接她去吃饭,刚要出她们写字楼,忽然看到一个身材超壮的猛男走过来。   这人穿着一套紧身的短袖上衣配短裤,身上的块块肌肉鼓凸起来,比电影里的施瓦辛格还要夸张,现实生活里根本从未遇见过。因为肉块太大,他不得不如美国动画片里的脑残健美男一般端着双臂叉开双腿走路。   同他擦身之后,沈冰菱和张之俊面面相觑,同时笑喷。   张之俊问:“怎么会有个这样的人跑到你们楼里来?”   沈冰菱想了想:“貌似低层有个健身俱乐部,应该是那儿的教练?”   张之俊捂眼惨叫:“天!看到他谁还敢练啊……”   那天他们俩一路笑到饭店,吃着吃着饭,想起来又要发笑,然后又一路笑回来。沈冰菱明明觉得哪有这么好笑,于是就怪到张之俊头上:“你个大男人,怎么笑点这么低啊?”   张之俊被她这一提醒,又笑了:“真的太好笑了啊!”   沈冰菱记得那天自己的心情。那一路穿梭而过的夏天好像变成了一个男孩子,已经和你做了多年老友的男孩子。他那样熟络而亲热地拍拍你,说一声Hi,我来了!仿佛一回头,鼻尖就会碰到他红光满面英气勃发的笑脸。   那张笑脸,分明长的就是张之俊的模样。   张之俊还特别会拍照。他从不让沈冰菱到什么特别的背景前面去摆一个标准pose、绽一脸无懈可击的笑容。他会在她吃到好吃的东西时及时捕捉到她狼吞虎咽中也可爱得不得了的表情;他会在路上突然叫她一声、她转过来迎面撞上闪光灯、条件反射地眯眼皱鼻还抬手去挡的时候,将她定格为俨然一名遭偷拍的明星;他还会在她把嘴里的泡泡糖吹得巨大时抓下她鼓着腮帮子满眼得意的样子。他的眼里都是她,根本无暇顾及背景,然而被模糊成后景的不管什么东西,都渲上了一层仅属于青春飞扬岁月的梦幻味道,作为照片上唯一清晰焦点的她,被衬托得越发鲜活地美丽。   这又是从小就有条件玩相机才能培养出来的能力了。   也许这就是张之俊所最为吸引沈冰菱之特质所在。他年轻会玩,跟他在一起,根本不必刻意做作故意安排,就能浪漫有情调。   此时的沈冰菱早已不是上大学时那个只求一心人与自己共度患难岁月的苦情女孩了,她更需要一个人和她趣味相投,同品甘甜。迟以恒本该可以做到的,但他年纪较长,事业心又太强,他们俩在一起多少有些代沟,玩不到一起。这世间最合得来的,往往还是要同龄人。   所以,她也许已经不仅仅是想起张之俊。   她其实是在思念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如此,这些天,沈冰菱常常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突然就看见了张之俊。   有时候是在公司附近,这当然并不奇怪,但有时候居然是在家附近。   她觉得一定是她产生了幻觉。   可是假如会有这种幻觉,这又说明了什么?   最近切的一次,是她去家附近的超市买东西,坐着扶梯下天桥时,前面有一对祖孙,孙女大约五六岁,拿着个皮球在电梯上一路玩,然后球掉了,小姑娘忙着去捡,奶奶也帮忙,然后祖孙二人一起摔坐在扶梯上。   那是很危急的情况,头两周才有新闻说上海某商场内一个三岁女孩被扶梯夹断了手,果然这祖孙二人坐倒之后,就再也站不起来,眼睁睁就要随扶梯滑到底部,说不定就要被夹住了!   就在大家都惊得反应不过来的时候,一个身材俊朗的小伙子快步走下去,抱住她们用力托起来,祖孙二人脱离了险境,然而裤子还是破了几个洞。   二人忙不迭的道谢声中,小伙子已经快步走开,一下都没回过头。   沈冰菱怔怔地看着那个背影,心里像是有惊涛骇浪在鼓荡。 作者有话要说:     ☆、14   迟以恒出差回来,发现沈冰菱变了个人似的。   以前她只是平时冷淡,一旦被他点燃,便能如狼似虎,这一点向来令他骄傲又满足。   可现在,她就是冷淡,什么时候都冷淡,不管他怎么努力,她还是冷淡。   一切仿佛回到了六年前那个酒店房间的下午,只是当时毕竟是初谙人事,她再抗拒他至少也还敏感,对于他的任何挑逗都有反应,哪怕不是积极乐观的反应。   可她现在几乎没了反应,麻木得像一段任他摆布的木头。   若只是木头还罢了,她还是一段心事重重的木头,常常望着远方时而微笑时而轻叹,跟她说话也总是答非所问甚至根本听不见。   他忧急之余,甚至动用了那个老方法,趴在她的腿间,反复濡湿她挑惹她。然而他用尽功夫,被强制而来的快乐却短暂到不足一秒,而且爆发力极弱,她只一刹绷紧了身子,低低地哼哼一声就过去了。   这种明显而可怕的信号……他惶恐得甚至不敢开口问她。   然而探究的心情还是左冲右突无法忽视,那天她洗澡时,留在卧室里的手机忽然传来频频的微信提示声。   自从送了她第一部智能手机,此后她的每一部智能手机都是他买的——为了跟他自己的配成情侣机,而她给他钱他不收,她也总要请他吃饭送他礼物什么的抵过,这副分得清楚的架势,向来令他怅然若失。好在她的手机密码她都由他设,从来没有异议,亦不会把他设下的以他们那个纪念日为标志的密码改掉。以前他觉得这是她对他毫无隐瞒的表现,现在却忽而担心,会不会是她根本就不在乎被他发现什么?   打开她的微信,发现是数十条群消息,不是某人的连环追踪,而且群也很正经,是他们公司的群,不由松了口气。   群聊还在进行个不停,他点进去想要关掉消息提醒,却一眼看到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男一女,小图看不清主角的模样,但照片下的话让他心里一颤——   “程经理,你可小心点啊,要你请吃饭就要请哦,你有艳照在我们手上攥着呢!”   “哈哈又是这张,百发不厌啊!”   “可不是嘛,俊男美女,干柴烈火,太劲爆,屡发不爽!”   ……   那个程姓令迟以恒胆战心惊,他明明知道程令卓就在沈冰菱的公司,而且职位正是经理。   他抖着手点开那张照片,刺目而来的俨然就是短裙淡妆美艳无论的沈冰菱和风流倜傥的程令卓拥吻在一起!   ——哦,不是接吻,但也差不多了……   还没容他从惊怔里缓过来,沈冰菱已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   若不是他还在震惊之中来不及多想,他也许不会那么冲动地质问她。   然而当时,他的质问未经大脑脱口而出:“这就是你一直不肯跟我结婚的原因?”   沈冰菱看着被他愤愤掷到床尾的手机,愣了一下,捡起来看了一眼,“哦”了一声。   他气急败坏:“你到底什么意思?!”   她漫不经心地把浴巾放到一旁的椅子上,好像解释这个很无聊很费事一样:“你想多了,我跟程令卓早就结束了,那天不过是同事一起做游戏罢了。”   他冷静下来,得了台阶,便欲顺着作罢。   可她裹紧身上的浴袍,坐在床沿上,并着腿俯下身子,那种神情和姿态,落寞得无法言说,只是惹人怜惜,而她洗净铅华的肌肤如同出水芙蓉般清透明亮,看上去年纪很小,仿佛一个因为情窦初开而多愁善感的青春期女生。   她就那样望着地面,幽幽地说了一句:“不过,我的确有喜欢的人了,虽然我还不知道我会不会跟他在一起,但我肯定没法再跟你在一起了。所以,我们分手吧,迟以恒。”她抬起眼睛望着他,坦然无畏,不躲不避,目光干净到透明。   一周之后,沈冰菱向公司申请了休半个月的年假。   她需要出去散散心,理一理这乱成一团的心思。   同时也为了躲开迟以恒。   那天提出分手之后,他一直在找她,虽不至于到影响她正常生活的地步,但也足以让她明白他是不会罢休的。   他说:“菱菱,我收回那句话,我什么都没问你,什么都没怪你,行吗?”   她不知还能怎么说才好:“真的不是程令卓——其实是谁不重要,我们真的已经不可能了。再说了,以前我情感空窗,我们在一起是没问题,可现在你真的不介意我心里有别人?”   “不介意,只要你的身体还是我的。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诱惑,我可以原谅你的一时分心,只要最后还是留在我身边。”他说的,其实已是真正的夫妻相处之道。一辈子太漫长,经历的环境难保单纯,而爱是包容,若眼里揉不得沙子,恐怕许多恩爱到金婚的婚姻都早已夭折半途。   那一刻,沈冰菱并非毫不动容,但思前想后,她还是沉不下心来留在他身边。这是她的原则,而且她多年来难得动心一次,她真的,不想辜负自己。   说是为了躲开迟以恒,可她去的地方,若令迟以恒知道,一定会让他要么吐血,要么因误会而狂喜。   因为上次说了要带她去Vera Wang总店挑婚纱,他回到国内就给她办了赴美的旅游签证,此时她干脆就去美国玩。   曾几何时,不曾想过有一天会可以负担得起如此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一走就是走到世界的最远端。   但是家里真的已经没什么负担了,奶奶已经过世,爸爸并不贪心,他自己还在打一份工,她每个月给他三千块钱,对她不算什么,对他却已是比足够还要多。   不过她又不是去挑婚纱的,自然没去纽约,而是去了传说中地广人稀风景雄奇的西北部。   乘着大巴在平直得仿佛通向天涯海角的寂寞公路上行驶,远远地看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在天边竖起一道窄窄的屏障,公路渐渐地摆向峡谷内部,崖壁一点点靠近过来,颜色忽转,变成鲜艳的红。车子时而向峡壁直冲而去,时而与它平行比肩。到得峡谷巨大的拐弯处,两重岩壁彼此层叠,分成参差的前景后景,一者将另一者半厢掩映,并随着地势起伏而此高彼落,甚得中国传统美术移步换景山外有山的精妙。   过了大峡谷之后,又遇到一组暗绿色的丘壑,大约是含铜?此后再行一段路,这些沙丘也尽然消失,两旁空旷平坦,一览无余,只在前方的天边有两座山峦遥遥相望。   沈冰菱从未试过如此这般的心情,满心里都放了空,只剩下了一个飘飘摇摇渺渺杳杳的概念——   身在远方……   相对于她所来的地方,这里本已是远方,而在这空旷无涯的所在,哪里都离得很远——山脉、峡谷、丘壑,全都遥不可及,恍似虚幻。   而她也第一次体会到,天涯有多远,永远有多远,思念就可以有多远。   多好,乘着异国的大巴独自旅行,一天都不需要说一句话,可以望着窗外尽情地时而微笑时而轻叹。   我在世界的尽头肆无忌惮地思念你……   那个在雨中痴痴守候、为她买下整个便利店的雨伞拿去布施的男孩,她和他之间就算有回忆,也根本说不出什么刻骨铭心的情节,可原来正因如此,她的思念才真正纯粹,没有任何杂质干扰,所有的意象只是一个他,如同所有的意象只是一个纯粹的爱情。   这辆大巴的目的地,便是在那山峦之间,观赏的主题是火山遗址。   车子进山之后,两边出现大片大片的针叶林。这里海拔颇高,七八月间也是冬天的光景,林间有小洼小洼的积雪,路牌上充满了印第安语的词汇,是异域在发出盛情的邀约。   这就是多年前爆发、此时沉睡的火山了。   车子越开越高,路牙子下面疏疏落落的树影之外,出现了一大片凝冻的黑色波涛,那不知多少年前被瞬间定格的粘稠流动的情态狰狞嶙峋,让人联想到满地烧焦的骨骼,层叠累积,触目惊心。   满车的人齐声感叹:真像外星球表面啊!   沈冰菱掏出手机拍照,然后发了条朋友圈:我在另一个星球、穿越的季节里,想你。   她把这条发布设为私密。   此时是国内的半夜,微信里还躺着一小时之前迟以恒发来的未回复消息:“菱菱,我再也不催婚了行吗?你一辈子不结婚,我也都守着你了,行吗?回来好不好?”   在出发之前,她想的是要理一理这乱成一团的心思,然而真到了世界的尽头,却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法去想,心里空空荡荡如同受过洗礼。   若说她还是想了什么,那就是张之俊。   她想他,她还在想,她也喜欢他。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她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她也不急于去知道该怎么办。   原来爱一个人,是可以只要默默地爱着就让自己享受到沉醉的事情,这是她从未体会过的心情。   太过美丽的心情,原来这就是,幸福。   而沉浸在思念里的自己,就像一只即将溺毙在阳光里的小懒猫,再也想象不出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大的幸福。   这些天的旅行记录,她通通在朋友圈里发成私密状态,将这当成记给自己看的日记。   她本来就是漂洋过海地躲到异国他乡去享受一个爱情的秘密,这样的秘密,真正妙不可言。   所以,这些天,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包括人力资源部和陈经理,也只知道她是休年假去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15   沈冰菱回到公司上班这天,打了卡走向办公室的路上,遇到了程令卓。   程令卓招呼她:“回来了?”   她点点头:“嗯。”   他一如往常,友好到近乎讨好地笑:“上哪儿度假去了?”   她简短地答:“美国。”美好的旅行回忆令她不由自主在唇角绽开微笑,态度却还是同交情平平的人不愿深谈的疏离客气。   说罢,她便同他擦肩,走过去了。   法务办公室同其他职能部门在一个办公区,开办公室门时正好人力资源部的Yoyo从旁边走过——抑或是特意过来的?她眯着眼睛贼笑道:“哎呀,冰菱你总算回来啦!你要是再不回来,某人怕是都活不下去了,这个月他自己和他部门的绩效考评怕是都要有滑坡喽!”   沈冰菱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行政部的两名同事正好经过,也凑了过来:“你说还能有谁?自从你休假,每天来人力这儿问,我们都背下来了——冰菱到底去哪儿了?她确实是休年假吗?哪天回来上班?”   Yoyo笑不可抑:“我跟他说啊,反正她请假单上勾的是年假不是婚假哈,婚假应该不会用年假来抵吧?那多亏呀;单子上填的是休到昨天。这不,人家今天一大早就来守着了!”   沈冰菱面无表情:“还能不能愉快地上班了?你怎么不提醒他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   Yoyo道:“因为其实不禁止啊……只要不是直接上下级或者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就没问题,所以之前公司也出了好几对了。”   沈冰菱想了想:“我要研究一下这个制度的合理性,看看要不要提出修改建议,顺便再给这个‘直接利益关系’一个合理的解释。”   大家晕倒:“你也不用这么绝吧?人家程经理不挺好的嘛……”   行政部的人说:“不过我觉得,就算你改了,人家大不了跳槽继续追你!”   Yoyo忙道:“你可不能把我们的业务牛人给逼走了啊!我们招一个这样的人有多不容易你知道吗!”   回来上班前只休息了两三天,时差没倒好,一连几天沈冰菱都有点浑浑噩噩的。   这天下班,回家的地铁上,忽然听到有人在吵架,倒是让她的瞌睡好了不少。   “你这个人,生了病还坐在我们旁边,没看到这儿有孕妇吗?被你传染了怎么办?”   “我没生病。”   “那你戴着口罩干嘛?说话这么重的鼻音,还说没生病!我们现在病不起知道吗?”   “行行行,那我离你们远点总可以了吧?”   “你这样的就不该来挤地铁!离得远?离再远有什么用?封闭空间什么病毒都搅在一起,真是的!”   沈冰菱心里抖了一下,觉得那辩解的声音有点熟悉,但确实囔囔的带着鼻音。   她挤过去,拉住那个在下班高峰时段夹在人堆里想要离开却行动艰难、因而继续被那对不知是母女还是婆媳的女人骂的高大小伙子:“行了这位阿姨,这年头空气不好,没生病戴口罩的人也到处都是,倒是你们,既然怀孕怕传染,又知道封闭空间不好,自己为什么不戴口罩?”   那俩人没想到这年头地铁上吵个架居然还有人站出来路见不平,而且还是个为男孩出头的女孩,不由愣住。   沈冰菱又道:“再说了,就算是生病的人,人家怎么就不能坐地铁了?哪条法律规定的?那你们怎么不说怀孕了就别来坐地铁呢?怕挤怕生病还不知道保护自己?”   她这话其实说出了很多上班族的心声。不怪大家凉薄,本来一天下来累个半死的累个半死、受了半天气的受了半天气,好不容易下班,地铁上运气好等到个座儿,结果来了个孕妇就得让给人家,还得提心吊胆别挤着碰着落下什么责任。老弱病残孕难道不应该自觉点避开这种上下班高峰期或者采用其他出行方式吗?再加上这俩女的态度蛮横,大家本来就有点听不过去,现在旁边已经有人轻声议论了出来:“就是,我怀孕的时候啊,偶尔坐地铁都不好意思呢,每天特意早出发晚回家,就是怕在高峰期给人家添麻烦。”   还有刻薄的人说得更难听:“就是,没钱自己开车打车还敢怀孕!”   那俩人没想到会引来这样的责难,脸色登时变得极为难看,孕妇扶着腰嚷嚷起来:“妈,我肚子好痛啊……”   车子正好到站停下,沈冰菱当机立断,拉着张之俊就下了车。   这一站也是巧,刚好是沈冰菱到的站,张之俊却需要到下一站才转车。   沈冰菱拉着他快步走了一会儿:“你坐下一趟吧,别跟她们同车了,别一会儿说有什么问题找我们负责。”   张之俊低低地“唔”了一声。   沈冰菱又说:“你怎么这么面啊?好歹也是搞法律的,就这么任着两个女人欺负?君子风度也不是这样的吧!”   张之俊声音嗡嗡地说:“我这不是……说话不方便吗……”   沈冰菱这才想过来,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忽然又想起什么,连忙放开他的手。   他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全被口罩挡住了,但他只略微迟疑,就一步跨过来,捉起她的手。   沈冰菱讶然回头,见他不知是紧张还是激动,浑身都微微发起抖来:“冰菱,你上次发的那个朋友圈,里面说要拿下你这个星座的女孩,要诀就是娶了她!就算她比你大二十岁也娶了她,就算她已经结婚也娶了她,就算她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妹也娶了她,这女孩就算是拿下了!”   沈冰菱还没反应过来,只见他额头发起了红:“所以,冰菱,我要娶你,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娶你!”   沈冰菱愣了一下,他说的那回事她想起来了。   她低下头,觉得好笑:“那个啊……那个不准的,我前男友跟我求了无数次婚,我都没答应,可见这招对我根本就不管用。”   张之俊刚才还亮得吓人的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哦……”   沈冰菱等了一会儿,从他不知不觉松开的手掌间抽回自己的手。   才刚走了两步,张之俊忽然反应过来,一个箭步追上去,又抓住她的手,胸膛大幅起伏:“你是说你没答应他?还有,你说,‘前’男友?!”   沈冰菱瞟了他一眼,低下头又笑了:“傻瓜!”   张之俊开心得快要疯了,一把将她抱起来,她“啊”的惊叫一声,他忙又放下,手足无措,只知道抓着她的手不放。   沈冰菱提醒他:“我只说我跟我男朋友分手了,又没说要跟你在一起。”   他还是快乐:“不管怎么样,有进展了啊,我的胜算至少比以前大了!”   沈冰菱别开脸,又笑了。   张之俊鼓起勇气:“而且我觉得,你答应我了!”   沈冰菱冷静了一下,转回来,肃了肃容色:“咱们先吃饭去吧。”   张之俊百依百顺地跟着沈冰菱离开地铁站,走进附近一家家常菜馆。   然而他既不肯点菜,又反复声明他只是作陪,菜上来之后也果真坚决不肯吃。   沈冰菱纳闷儿:“怎么了?”   张之俊一手捂在口罩上:“我……我不方便吃……”   沈冰菱说:“口罩摘下来呀。你到底怎么回事?不是说没生病吗?就算生了病也更该吃饭啊。”   张之俊还是捂着口罩,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沈冰菱放下筷子,目光黯然:“原来你不愿意跟我一起吃饭啊……”   张之俊急了:“不是不是!”他百口莫辩,到最后终于把心一横,一把将口罩扯了下来:“我去垫了鼻子……医院明明说两天就能消肿的,现在不知道怎么搞的,都一个多星期了还肿得很厉害……我本来不敢见你的,可是之前你整整消失了半个月,我以为你离职了搬走了,好不容易你重新出现,我就……就不小心跟紧了一点,让你发现了……”   原来前段时间他真的有经常在跟着她,但这已经不是能够震撼沈冰菱的信息,令她震撼的这个消息实在太劲爆了:“你什么?你垫鼻子干嘛?你要混娱乐圈啊?”   张之俊的鼻子肥肿着,他满脸通红,垂头丧气:“不是……你上次还转了个朋友圈,里面问你觉得男人最有魅力的身体部位是哪里,你的答案是鼻子……我想,你是不是觉得我的鼻子不够高所以才……”   沈冰菱又气又好笑:“我是那么浅薄的人吗?而且我没觉得你的鼻子不够高,你已经很好了!你这垫的什么呀?不会毁容了吧?”   张之俊连忙澄清:“不会的不会的,就是打了玻尿酸,这个应该半年后就会被身体吸收掉恢复原状的,所以就算毁容也只是半年而已。”他那副样子,分明是怕沈冰菱反悔退货。   沈冰菱惊讶:“就能维持半年?”   “嗯,半年后如果想继续保持,就得再去打针。”   “你花了多少钱干这个?”   “五千……”   “……你才上了几个月班啊?你还真是吃家里的用家里的工资都是零花钱对吧?”   “别提了,我已经被我爸妈天天骂骂到现在了……”   沈冰菱脑补了一下他那个爸爸暴跳如雷的样子,不由又气又好笑,终于抚额哀叹:“你怎么会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张之俊倒忽然平静下来:“因为我疯了。”   沈冰菱抬头,见他目光定定地锁在她脸上,不由叹了口气:“张之俊,你其实并不了解我,我的过去,比你能想到的要复杂很多,等你知道了,未必还能接受我。”   张之俊答得飞快:“你说出来听听,不过我敢保证,不管是什么我都能接受!” 作者有话要说:     ☆、16   深夜,张之俊和沈冰菱牵着手,在沈冰菱住处的小区里已不知绕了多少圈。   张之俊说:“我还以为你要告诉我你已经四十岁有好几个孩子,还坐过牢什么的……我都说了,就算你已经结婚我也要娶你,何况你只是有过两个男朋友、跟其中一个之前关系一直很亲密罢了。至于你家里的事情,那只会让我更心疼你,我要补给你更多的爱才是!冰菱,也许一个人一生中能够付出和能够得到的爱都是一个定数,你之前得到的爱不够,就是因为老天爷知道你后来会遇到一个我,我会非常非常爱你,爱到超越其他所有人类的极限,所以只好把机会都留给我了。”   沈冰菱看着他:“在你看来就这么简单?”   “当然,”张之俊把她的手再握紧一点,让她知道他的坚定,“我喜欢你有这些过去——”看着她骤然抬起的怪异眼神,他又立刻解释道,“不是我有什么变态嗜好所以喜欢,而是……我就是喜欢你,不管你是什么样我都喜欢,你的一切我都喜欢,包括你的过去;哪怕明天你又告诉我,其实不是这样的,还有一个更糟糕的版本,那我也还是喜欢,反正你尽管放马过来吧,我都喜欢!”   沈冰菱看着他,本来觉得感动的,可是他戴着口罩,说这些信誓旦旦的话的时候,声音还是有点嘟嘟囔囔的,她忽然又想起他鼻子肿大的样子,不由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张之俊原本预期当中她应有的感动表示不但没有出现,还反而得出个相反的反应,不由一愣,旋即又反应过来她在笑的是什么,不由又羞又窘:“冰菱!”紧接着,他的声音转为委屈和懊恼,“……其实,我特别想吻你……”   沈冰菱不笑了。   他嗫嚅着,仿似在酝酿一句很说不出口的话。   后来事实证明,这话对他来说,确实挺不容易出口的。   他说的是:“但我怕你嫌我鼻子滑稽,进入不了状态……要不……你能不能闭上眼睛?可我没有过,我怕我没法让你陶醉得闭上眼睛……”   沈冰菱忍着笑,转身走开:“那就别想这事了。”   他唯唯诺诺地追上来,又不死心地说:“我还怕鼻子挤到你,可能其实可以不挤到你的,不然那些鼻子就是很大的人都怎么接吻的?但我没试过,万一方法不对……这样,再过三天,如果我的鼻子还不好,我就要去看医生了!”   沈冰菱实在忍不住,到底笑了出来。   笑过之后,她清清嗓子,提醒已经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的张之俊:“该寻求法律途经就寻求法律途径,别再那么面啦。”   他郑重点头:“嗯!”   张之俊到底没这么倒霉,两天之后,他的鼻子就消了肿。   他对此的理解是:“一定是之前我一直没找到你,太焦虑了才导致的不良反应。”   而因为鼻梁比以前更立体高挺,本就是花美男的他俨然多了几分成熟气度。   能大胆见人正常生活的第一天,张之俊来沈冰菱写字楼的食堂跟她一起吃午饭。他快乐地说:“冰菱你看,我的鼻子一定是特意等到你肯接受我才变好的,不然它变好也没意义。”   沈冰菱说:“它是故意留着考验我的吧?看我会不会因为你的鼻子就不要你。”   他点头:“这个更有道理!”   旁边桌上坐着那几位年轻妈妈,又在念公婆经——   “你们不知道我婆婆有多爱说大话和假话!琐碎的例子太多,一时也举不完,只说一条:我老公一直说他父母特别特别孝顺,尤其是他妈,非常孝敬他奶奶,其中一个证明,就是他的几个叔伯姑姑都不怎么回家陪老人吃饭,但他父母总是去陪奶奶一起吃饭。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我生孩子那会儿,我妈一直在我们家,每天变着花样做各种大菜,厨艺远胜过我公婆,当然我公婆也什么都不做就是了。我婆婆总是夸我妈做的东西好吃,有一次夸顺了口,就跟我妈说:‘我们在家从来不做这种菜的,想吃好吃的都是去他奶奶家吃,她家有保姆做。’”   “我去!他们那到底是孝敬老人还是蹭老人啊?”   “可不是嘛!我家那两只也是,小气得要命,有一次我老公洗澡的时候发现香皂没了,就随口跟我妈说,在公卫里给他拿一块。我妈也没多想,觉得反正那是我们俩的房子,里面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就随便拿了一块,正好给我婆婆看见了。我妈不知道她拿的那块香皂是我婆婆带来的,我婆婆不知道我妈拿那块香皂是给我老公,以为是我妈自己要拿,马上就把那个抽屉里的香皂全都拿回房间收回自己箱子里去了——真的是马上啊,当着我妈的面,都不带遮掩一下的!”   ……   八卦总是具有最强大的力量,瞬间把听者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沈冰菱和张之俊好一会儿才意识到,原来他们俩已经不说话很久了,都竖着耳朵在听呢。   收回心神,张之俊看着沈冰菱,表情有些尴尬:“冰菱,我得告诉你,你也见过了,我爸确实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人,我妈也不太好相与,所以我保证,以后我绝不会让他们跟我们一起住的!但是这样可能我们就要自己买房子了,毕竟他们买的房子不让他们来,那也挺说不过去的……”   沈冰菱微笑道:“那有什么,我从来没想过要靠别人买房子。”   她家里是指望不上的,她自己心里也明白,将来结婚的时候,像她这样娘家什么也拿不出来的情况,如果不能靠自己而是靠着婆家,那就等于是嫁到了别人家里去,别人对你好与不好,就都只能看自己的造化,抑或要分出许多精力去应付庸俗琐碎的现代宅斗。她不愿自己落入那样被动的处境里去。而且她从小没有妈妈,爸爸也不常在身边,其实她不习惯也不太确定究竟该怎么同父母相处,何况还是别人的父母,不说别的,她从来不记得曾叫过这声“妈妈”,将来却要叫一个陌生的老人“妈妈”,想想都挺难开口的。   之前程令卓提醒她他父母双亡,那其实表明他实在还是很了解她;而假如和迟以恒结婚,倒也不怎么存在和父母相处的问题,所以这三个男人当中,单就这一点上看,倒是选择张之俊风险最大了。   因而此时此刻,张之俊给出的这个保证,让沈冰菱心里很舒坦。   张之俊却还没说完:“就是那样的话,恐怕带孩子会有点问题……你看她们,”他用下巴指了指邻桌,“貌似都是生孩子之后不得不跟父母一起住才出的这些事,要不咱们到时候上班路上就把孩子送我父母那儿、下班再接回来?不过那样又怕孩子跟咱们不亲,他们也可能会觉得我们受了他们的恩惠,要保持距离就不容易了……”   他为难了半天,终于说:“不然到时候我养你,咱们再请个保姆帮忙,你在家把孩子带到上幼儿园?你要是不愿意放弃工作,那我回家带孩子也行,就怕那样你太累也压力太大……”   他一口气说了半天,沈冰菱终于打断他:“你想得还真够远的!”   他心里一惊,以为她说这话的意思是他们不一定会有那样一个组成家庭的以后,然而抬眼看她,却见她望着他的目光里分明满是温柔的欣喜。   张之俊也一喜,随即被这目光魇住,一时看呆了过去。   他们俩这四目相对脉脉含情的样子,终于惊动了吃完饭从旁边经过的Yoyo一行,他们停下来夸张惊叫:“冰菱,这是你男朋友吗?好帅的小鲜肉哦!”   “你们俩不要太肉麻啦,在食堂里演言情剧,会影响大家胃口的好不好?”   还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唉唉,冰菱你怎么就找了个外来的呐?好姑娘不外嫁呀,咱们公司有人的心要碎掉了……”   沈冰菱抬头嗔道:“行了行了,有你们这样的吗?吃完快走啦!”   Yoyo却凑过来,直勾勾地盯着张之俊:“喂,帅哥,我怎么看你很眼熟啊?”   张之俊认识她:“Yoyo姐,我来面试过法务,我叫张之俊。”   大家嘴巴齐刷刷张开成一组椭圆:“哦——!”又指住沈冰菱:“原来还是趁工作之便揩到的油啊!”   说着,有人回头,对人群后的某人遗憾耸肩:“没办法,看来人家喜欢小清新范儿……”   隔着一个个攒动的脑袋,沈冰菱看见程令卓板着脸快步走开。   待那帮人走后,张之俊低声问沈冰菱:“那是谁呀?”   沈冰菱面无表情:“谁也不是,快吃吧,虽然下午上班不打卡,但迟到也不好。”   张之俊不踏实:“他在追你是不是?”   沈冰菱看看他那副紧张的样子,脸色柔和下来:“放心吧,他要是能追到我,早没你什么事了。”   张之俊悻悻道:“你们公司是不是很多人追你?看吧,我一早就说想来你们公司跟你同事,好随时看着你,可惜你们这儿又不招人。”   沈冰菱佯怒道:“看什么啊?你见我们公司有同事追到我了吗?说不定你要真来了,每天跟我朝夕相处,我就烦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17   沈冰菱吃完饭回到办公室不久,程令卓来了。   这回他坐也不坐,关上门便直接道:“你跟迟以恒分手了?”   后面似乎还有被吞回去的半句话,沈冰菱知道,那句话是“那为什么换上的这个人不是我”。   沈冰菱平静地望着他:“嗯,我喜欢张之俊。”   他脸色发白:“冰菱,当年的事我已经跟你解释过了,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相信我呢?”   沈冰菱叹口气,靠在椅背上:“程令卓,我不是不相信你。你说的那些我信,但是我们之间早就谈不上相不相信或原不原谅,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不过我应该为之前对你的态度向你道歉,倒是要请你原谅我。”   程令卓抿着嘴唇,握紧拳头,身体微微发抖,像是有巨大的伤痛,令他承受不住。   他终究什么也没再说,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沈冰菱看着程令卓的背影,忽而有些伤感。   上次他解释的那些,她当时只没什么感觉,但事后细想,其实她是信的。   后来那么断然地跟迟以恒分手,除了张之俊这个直接的原因之外,同这恐怕也不无关系。   只是又能如何呢?虽然他们当年种种皆是误会,可两个人已然分开,不爱就是不爱了,真实原因究竟如何都再也改变不了什么。爱情是一条不归路,一旦爱上或不爱,都不是说回头就能回头的。   但故人所带来的伤感终究不能持久,转过念头,沈冰菱又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心情好得收不起满面笑容。   自从跟张之俊在一起,她便一直都是这样,每每细想都觉得眼下的这一天好得不能再好,要是更好一点就会有什么东西要溢出去了。   他们俩在一起还没几天,还没能遇上周末,于是每天在一起最长的时间,就是晚上了。夏夜的天台实在宜人,沈冰菱的住处临河,晚风习习,是什么空调也比不过的舒适,让人觉得可以一整夜地在那里待下去。   张之俊反反复复地向她描述起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形:“我想,这个师姐真是太好看了,我的眼睛整个都被你磁住了,可是我们就面对面坐着,离那么近,那样盯着你看实在太不对,我只好一直跟自己搏斗,不停拼命地把眼光拉开,可是它又要弹回去,再拉开,再弹回去……”   沈冰菱笑他:“什么啊!我当时在跟你说话,你本来就该看着我啊!”   他发窘:“是啊……我那不是心虚呢吗……”   沈冰菱也问过张之俊:“你不介意我比你大吗?”   张之俊耸耸眉:“你才比我大多少啊?不会你嫌我比你小吧?”他忽而紧张起来,“我有个舅妈,嫁给我舅舅之前把自己身份证上的生日给改了,说因为就比我舅舅小11个月,她觉得女的非要比男的小一岁以上才可以……”   沈冰菱失笑:“这也太夸张了吧!”   张之俊搂住她,一脸严肃:“冰菱,我不会嫌你比我大的,我还嫌你比我大得不够多呢。女的一般都比男的长寿,我想陪你尽可能长的时间,尽量不让你最后一个人孤零零太久……”   沈冰菱不记得自己曾有过这种被爱到感动得想要哭起来的感觉。   哪怕是当年跟程令卓感情甚笃、两个人艰难度日中互相关照、明明应该泪点更多的时候,都没有过。   像张之俊所说过的那样,他的鼻子好了,终于可以吻沈冰菱。   也确然如他所言,他没接过吻,所以不太会。   他见到她时只有大二,丢了一颗心,就只好一直等在原地。   他说:“其实我不是刻意等你的,我都不敢相信有一天我们还能见面,我居然能追到你。但你一直在我心里不走,别的女孩都没法把你替代掉,我也没办法。”   他是新手,谈不上什么吻技。   可是和所爱的人缠绵,无论怎样都是甜蜜。   在屋顶和我爱的人,让星星点缀成最浪漫的夜晚,吻你的这时刻,一分一秒,全都停止……   每天晚上和张之俊分开,沈冰菱在不舍之余也有压抑不住的兴奋,想着是要打包好这么幸福的一天带回去细细品尝回味,就觉得连一个人的时光也是幸福的。   张之俊所带给她的,和她所经历过的前两段感情都不一样。   对她而言,迟以恒与爱情无关,而和程令卓在一起的当年,他们俩其实根本没有条件去心无旁骛地恋爱。   而张之俊不同,他的出现在最好的时候,当沉重的身世和不堪回首的过去已经统统成为往事而与现实无涉,沈冰菱终于可以心清如水地尽情沉浸在最纯粹也因而最为浓醇的爱情之中。古人云,温饱而思淫-欲,只有当你衣食无忧、或者不需要倚靠别人就能衣食无忧,才能真正去享受爱情这个奢侈品。   或许,这也是她爱上张之俊的最根本原因。   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周,张之俊有一天问:“冰菱,那个……你的客厅能不能租给我?”   沈冰菱惊讶地看着他。   他有些局促地解释:“我家离公司太远了,而且我个大男人,哪能老住在父母家,工作了就该出来自己单过了。”   说这么多,其实不就是为了想多跟她在一起,否则何必要住到她这里来?   沈冰菱点点头:“好啊,我腾地方给你,你哪天搬过来?咱们可能还要添些家具。”   她也想多跟他在一起,再说她从来也不是忸怩装相的人,何乐而不为?   她又问:“你父母同意吗?”   他老实道:“不太高兴,特别是我妈,絮絮叨叨的,还说要过来看房子。我说是跟同事合租的,不方便让他们来,给挡回去了。”   事情谈定下来,当周的周末他就搬过来了,东西不多,他爸说要开车送过来,当然是想借机看看他的新住处和室友,但他老早就防着这个,找了个有车的同学,一早就把他顺了过来。   沈冰菱也起了个大早,把家里属于她自己的东西清了清,该扔的扔掉,该挪的挪位。待张之俊过来放好东西之后,就陪他出去,买了张沙发床,一个简易衣柜,一张带抽屉柜的电脑桌,差不多就够了。   回到家又收拾东西,一忙就忘了时间,待到折腾得差不多,发现都已经快两点了。   他们俩饿得像两头受伤的老虎,不由分说就冲去了最近的一个馆子,看到什么都想点,然后愉快地要命,相对笑个不停。饭间张之俊翻了下嘴唇给沈冰菱看折磨了他两天的一个泡,沈冰菱吓一跳:“你是不是想着搬家的事精神压力太大了?”   张之俊笑道:“有可能。”   这段时间他确实挺紧张的,怕爸妈阻挠,又怕他们非要跟过来。他不是不想让沈冰菱见父母,但他们第一次见面已然不愉快,沈冰菱虽然什么也没说,但他明显感觉到她现在还并不想见他父母,于是便小心翼翼地护牢她的心愿。   等什么时候父母的状态好点了,再让他们跟冰菱见面吧。   说来有趣,别人都是丑媳妇怕见公婆,在他这里,却是丑公婆怕见媳妇。   而此时一切搞定,他浑身轻松,低下头继续吃手边的那份酸奶水果,吃完了再舔一舔,那个泡已经不见了。   这效果,就有那么立竿见影!   他再翻开嘴唇给沈冰菱看,沈冰菱便笑道:“我怎么有一种拐带了良家少男的感觉呀?”   他想了想:“是私奔才对吧?有被拐带的少男这么上赶着的吗?”顿了顿,他看看她,又眯起眼睛笑了:“不过也有可能,任哪个少男被你拐带了,估计都没法不上赶着!”   到了九月份的时候,沈冰菱之前报的在职硕士开课。   说来也巧,正是张之俊的母校。   张之俊为此得瑟不已,沈冰菱浇他冷水:“我报的时候你还没来面试呢。”   张之俊却不受打击:“那更好,说明我们有缘分!”   上课时间是晚上和周末,倒不是每天。张之俊每节课都陪沈冰菱去,沈冰菱疑惑:“你这样合适吗?你可没交学费啊。”   他回答:“那有什么?我们学校的课堂向来是开放的,不知接纳了多少一分钱没付过的旁听生,何况我还是校友呢。而且老师估计看我眼熟,都以为我还没毕业呢,不会赶我出去的。”   第一个星期上课,每节课上难免都交代教材及参考资料。沈冰菱一一记下,回家上网买,却发现有的书脱销,补货时间并不确定。   张之俊说:“不然我明天请假帮你去书店买?”   “算了吧,网上没有说明书店也没有,不然人家早调货了。”   “那怎么办?”   沈冰菱倒没当一回事:“先记着笔记呗,反正大家都买不到,老师应该会想办法的。”   但是周末上课之前,张之俊给沈冰菱拿回了一袋明显是复印店自己装订的复印书,竟是那几本脱销的教材。   沈冰菱惊讶:“你哪儿找来的?”   张之俊道:“我找了一圈同学,他们有人选过这几个老师的课,买过书,不过马上要司法考试了在突击,没法借出来,我就拿去复印了。”   沈冰菱还是觉得有什么不对:“你什么时候去干的这事啊?没上班今天?”   他挥挥手:“我请了一天事假,反正最近不忙。”   沈冰菱心中感动,却还是不忘损他:“你试用期最后一个月,还不悠着点,别晚节不保了啊!”   第二天去上课,同学们看到沈冰菱有书,纷纷问哪里弄到的。   她说:“我男朋友找来复印的。”   大家纷纷哀叫:“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朋友啊!”   张之俊不动声色地往她身边靠了靠,她在桌下踢了踢他的腿,白了他一眼,却收不住唇角的甜蜜:“得意的你!” 作者有话要说:     ☆、18   沈冰菱的在职硕士要读两到三年,时间长了,张之俊也不是每次都能陪她去上课,有时候要加班,只能下课时赶来接她。   第一次来接她是一个周末下午,他想得周到,给她带了水和她最爱吃的带曲奇屑的白巧克力。她乐滋滋地接过来,嘴里却道:“我又不是刚跑完马拉松。”   他给她拧开瓶盖,又去撕巧克力的包装纸:“用脑也饿的。你说要吃的那家牛排店离得远,先垫垫肚子。”   这时还没到十一月份,而他已经迅速成长为一名贤惠能干的家庭煮夫。想他刚搬过来住的时候,从没用过咖啡机,第一次用,滤纸和水都放了,独独忘了加咖啡粉,结果傻傻地烧了一壶白开水出来,害沈冰菱笑了半天。   而现在,他们俩的日子过得再默契不过。两个人都有空的时候,自然会甜甜蜜蜜地挽着手一起去买菜购物,否则若她有空,则她自己去,反之亦然。他们两个人一起,随时保证家里物资齐全,浪漫温馨。   有两个星期,因为公司新上马一个大的项目,沈冰菱忙得不可开交,不上课的时候就得在公司加班,每天都到晚上10点之后才能回家。等到终于彻底忙完,公司给她调了两天半的休,她事先跟张之俊说过,当天中午弄完,张之俊便请了假陪她回家。   此时他再请假,她也说不得他了,他已经过了试用期,更是明目张胆地专心当他的顾家好男人。   到了家,他赶着让她去补觉,他则去做饭——几个月下来,她每次做饭的时候,他但凡有机会就都在旁边看,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悟性居然颇高,很快就学了个十足十——不,或许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因为沈冰菱的厨艺其实并不太出色,毕竟是穷人家的孩子,家里做饭菜从来不那么讲究口味,于是她做的饭菜卖相都不错,吃起来却没有看着那么香;也难怪厨师界的顶级高手都是男的,做菜这事许多男人确实更有天赋,此时的张之俊已做得比沈冰菱更好,油锅一开,整个屋子都暖香弥漫,害得沈冰菱躺在床上又哪里睡得着?只一个劲听肚子咕咕叫罢了。   待得吃完饭,沈冰菱终于睡了个沉沉的午觉,醒来已近傍晚。张之俊端着奶昔来迎她起床,她这才发现家里崭新了少说有一年的搅拌机,最近被他翻出来研究透了,玩得风生水起。   他解释道:“你每天加班不在家,我闲着没事,就折腾上这个了。”   此后连着好多天,他继续变花样,鲜榨果汁和冰沙等等一件一件接着来。冬天的北方室内,暖气往往盛到人只穿一件单衣还嫌热,这些原该属于夏天的饮品重又大合时宜起来。沈冰菱吃得开心之余不由揶揄他:“你这是打算改行了吗?”   张之俊嘴角噙着笑:“那倒不是,别人我才不让他们吃呢,我只做给我的冰菱吃,我就想赶紧把你宠坏了,让你再也离不开我的糖果屋!”   沈冰菱推了他一把:“对我用阴谋啊你!”   张之俊躲闪着,还是笑:“没办法呀,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嘛,看看历史就知道了,打江山得用实打实的武力,守江山就得靠心机玩政治了!”   将近年底时,总经理通知沈冰菱某天晚上陪他去出席一个大型的商业酒会。   本来这种场合怎么也不应该由法务陪同出席,而应该是公关部或业务线条的同事,之所以把沈冰菱也带上,是因为当天会有两个重要的日本客户在场,而沈冰菱的日语是全公司最好的。   这是因为在她的家乡,中学阶段学的外语不是英语而是日语,上大学后虽然因为要过英语四六级而将许多时间花在学习英语上,但她也一直很聪明地没有放下日语,后来求职的时候,这就成为了她的一大加分。   是晚的酒会很正式,公司极其重视,特意给出席人员发了慷慨的置装费,还请了专业的化妆师来给他们做造型。   傍晚,当沈冰菱光彩照人地出现在酒会现场,不由就有些不自在。   因为迟以恒也来了,而且打她一进门他就直勾勾地盯着她,那目光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眷念与渴慕,本应是柔情万端缠绵入骨,却因为太过强烈而像是要吃人。   这几个月他没再怎么找过她,给她一种他已经放弃的感觉,但这很可能是错觉——之前沈冰菱并未细想过,她心里满满当当全是张之俊给的幸福,别的事情再重要也装不下了——她有过这样的怀疑,而此时此刻,她越发觉得迟以恒这段时间的按兵不动很可能是一种在酝酿什么策略的表现,毕竟以他的年龄和身份,明着去死缠烂打地纠着一个铁了心不要跟他在一起的小姑娘,这委实不是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不管怎么样,想也没用,兵来将挡好了。爱情让人充满勇气,何况现在沈冰菱在忙,她径直忽略掉迟以恒的注视,微笑着陪老板款款走向客户。   交谈进行得很顺利,沈冰菱日语好,在公司当了三年法务也颇了解业务,最近更是为了今晚而特意恶补了业务上的词汇,再加上她形象好,客户和老板都如沐春风,约好了进一步沟通的时间和方式。   酒会是自助餐形式,大家边吃边聊,跟两个客户都谈完也过了一个多小时了。接下来老板主要要去见欧美和国内客户,公关部经理和销售总监都可以应付得来,也就没沈冰菱什么事了,她随时都可以走。   沈冰菱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没顾上吃太多东西,但也已经不觉得饿,于是再拿了些特别喜欢的点心,顺便倒了一大杯红酒,润润着实有些发干的喉咙。   吃饱喝足,沈冰菱看总经理和销售总监正和某位客户聊得火热,公关部经理稍许闲着,便同她遥遥打了个招呼,示意自己去趟洗手间就走了。   公关部经理点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沈冰菱便冲她招招手,拿起外套走到宴会厅外面。   从洗手间出来,她冷不丁撞上一个人。   最初的微愕之后,她迅速镇定下来。也是,都快走了,再不撞上才奇怪了吧?   她礼貌地对对方点点头:“迟总。”   迟以恒望着她,看不出具体的情绪,但那表情绝不是高兴:“越来越漂亮了……最近过得不错?”   沈冰菱抿嘴微笑,坦然点头。   迟以恒又问:“你现在的男朋友,他叫张之俊?”   沈冰菱一惊:“你跟踪我?”   迟以恒并不掩饰,亦未搪塞:“我跟踪了,还调查了。”言下之意,你奈我若何?   沈冰菱何尝不明白他的目的,索性故意道:“我男朋友人很好吧?”   迟以恒倒是痛快点头:“还不错。”   沈冰菱笑说谢谢,心思转着,琢磨该如何开口道别。   迟以恒却没这个意思:“你会跟他结婚吗?”   沈冰菱愣了一下,随即大方一笑:“很有可能。”   这似乎并不在迟以恒的意料之外,但他的脸色还是控制不住地阴沉下来,抿紧嘴唇不再说话。   沈冰菱趁机道:“那迟总你忙吧,我先走了。”   她向前跨了两步,经过他身边时,却被他一把拦住,顺势就拥到了怀里去!   她挣扎起来,却听他低低吼道:“你知道我不可能对你放手的!放你出去疯一场只为了让你疯个够好收心回来踏实嫁给我,你别以为就真能跟我一刀两断了!那小男孩不适合你,我会让你明白的!”   她一句“你放开我”还没说完,他已低下头狠狠吻住她,她重重一耳光“啪”地将他打开,一抬眼却见他嘴唇上印着她的口红。她正嫌恶地擦着自己被玷污的嘴,这一眼得了灵感,索性将手上的口红也顺势一把抹在他的腮边。   他的唇角顿时划开一道歪歪扭扭的唇膏印,滑稽而狼狈,俨然就是胡闹的证据被公之于众。   沈冰菱忍不住笑出声来,刚才还担心被人出来撞见,此时却巴不得有人来看到才好。但她也不能真就故意大声咋呼,只噔噔噔跑进洗手间给自己补好了妆,再出来正看见迟以恒也从对面男洗手间出来,脸上已经干净,正施施然将一片印着唇膏的雪白纸巾叠好,动作亵昵地收入衬衣口袋,眼睛一直盯着她,那神情是暧昧的似笑非笑。   她冷着脸扭身走开,他跟过来,这次没再动手动脚,只是哑声道:“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你说日语真好听,我想听你在床上说,嗯?”   这什么意思?把她当某种片子的女主角来意淫了?   沈冰菱变了脸色,恨声道“无耻”,加快了脚步,想赶紧甩开他。   迟以恒在后面漫声提醒:“小姐,你的裙子拉链坏了。”   沈冰菱一愣,伸手到腰后一摸,果然摸到拉链根部破开一片,不是他刚才抱着她时做了手脚才怪。外套是跟这条礼服裙子配套的,短装的皮草披肩,根本遮不到腰部,虽然外面天寒地冻,但他们刚才是开车来的,这又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回去时叫车也很方便,所以这样穿着并无不妥,但此时此刻,却只恨遮不住羞了。   迟以恒赶上来,将自己的西服外套围在她的腰间,语调已恢复了纯然的关切:“我送你回去。”   沈冰菱想骂他“假惺惺,本来就是你弄坏的”,心念一转,脱口而出的却是一句“好,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19   沈冰菱和迟以恒乘电梯下到酒店大堂,迟以恒让服务生去替他把车开过来,回过头来却见沈冰菱蹙眉皱脸,微微弯腰捂住下腹。   他忙扶住她的肩膀:“菱菱怎么了?”   沈冰菱咬着嘴唇,脸色微红:“糟糕,好像突然来那个了……”说着横了他一眼,“你的西服外套脏了可不能怪我啊!”   “护住你要紧,脏也是脏在里面,我贴身穿,不要紧。”她还肯跟他说这个,他已开心得不知如何是好,又问:“要去洗手间吗?”   沈冰菱微微嘟了嘴:“去了也没用,突然提前,都没带卫生巾。”   他回头四顾,喜道:“那边有便利店,我去买。”   迟以恒拿着包卫生巾出来,在大堂里找了一圈却没见沈冰菱的身影。他心想她是上洗手间去了,便找到门口,给她打电话:“菱菱,我买来了,你在卫生间里吗?要不要我找人给你送进去?”   沈冰菱已坐在出租车上,清脆的笑声如同银铃:“不用了迟总,谢谢啦,不好意思,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你的西服外套我不方便带回去让我男朋友看到,所以一会儿就替你送给出租车司机了哈,这阿玛尼好像还挺新的嘛,刚买的?”   旁边隐隐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喂,小姐,车费不能这样抵的啊!”   沈冰菱对他说:“放心吧师傅,车费照付,这个算小费好了,你要是嫌弃不愿意自己穿,捐掉也可以,就当为社会做贡献了。”   迟以恒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嘟嘟盲音,气愤之余又无奈一笑。   生平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色令智昏。刚才在楼上宴会厅外,她不才从洗手间里出来吗?假如真有例假突袭,那时候就该知道了,怎么会等到下了楼才发现不对?   下了出租车,沈冰菱捂着后腰,迅速奔进楼门。   就算捉弄了迟以恒一把给了他个小小教训,心里还是气恼万分,不仅为了刚才的受辱,也为了昂贵的新裙子才穿一次就被弄坏。   她进了家门,张之俊正盘腿坐在沙发上玩电脑,喜出望外地跳起来:“回来啦!这么早?我还以为你们要搞到很晚。”   屋里暖气很盛,沈冰菱心火正旺,立刻就冒了汗,一边脱下外套一边回答:“嗯,我主要是去见日本客户的,他们最重要,老板怕他们提前走,所以一到就赶紧先聊上了,聊完就没我什么事了。”   裙子有问题,她急于进里屋换掉,张之俊却过来拉住她,一脸惊艳之色:“你这样好漂亮!快让我看看!”   沈冰菱哭丧着脸,将背略略转过来。那个位置太低,她不好意思,仍是用手捂住了,掀开一条指缝给他看:“别提了,拉链坏掉了。”   这裙子是张之俊陪她去买的,当时她从试衣间里出来,量身定做般的效果将她凹凸有致的曲线越发衬得动人,已令他喜欢得腿都软掉,何况今晚还是全套盛装。他不解道:“怎么会?这么贵的裙子,质量应该很好的啊。”   正因为是他陪她买替她挑的,她才更是恨迟以恒将裙子弄坏。但这话也说不得,于是她没有吭声,仍是要走,他一把拉住她就吻下来:“管不了那么多了,你好美……”   沈冰菱提醒道:“我这一脸的妆呢,你要吃吗?”   他轻喘着:“毒死也顾不上了……”   饶是如此,沈冰菱还是担心他没轻没重的弄花了妆容,届时她模样滑稽破坏掉感觉,便躲闪着。她越是这样他的火越被挑得旺,只好就着她,去吻她的脖子,咬她的耳垂。须臾之间,他突地一顿:“你怎么只戴着一只耳环?”   沈冰菱慌忙去摸耳垂,这才发现一边耳环果然不见了。   她低头四顾:“掉哪儿去了?不会掉出租车上了吧?”   张之俊顿时就起了疑。好端端的裙子怎么会第一次穿就拉链坏掉?耳环也掉了,再加上她的闪躲抗拒,难道……   他抓紧她的肩膀,面色铁青:“究竟怎么回事?你们老板今晚上是不是带你去跟那帮臭男人周旋的?是不是有人把你怎么了?”   沈冰菱忙道:“没有,不是这样的……”   她言辞闪烁,张之俊眼前越发浮现出一幅幅不堪的画面,他放开她,红着眼就要往门外冲:“我去问个明白!”   沈冰菱哭笑不得,连忙拉住他:“你上哪儿问去呀?”   张之俊反应过来,憋了两秒钟,又道:“你不告诉我,我明天上你们公司问去!”   沈冰菱只好坦白:“不是你想的那样,是……”她提了口气,“我前男友也在那个酒会上,他有点冲动……”   张之俊霎时间又横眉立目起来:“那人到底是谁?我去宰了他!”   沈冰菱再度拉住他:“他没占到什么便宜!”再看看他气鼓鼓的样子,“我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啦,你信不信我?”   张之俊为难地看着她,好半天才恨恨地吐出一句:“我当然信你,可我也想保护你,而且我、我嫉妒得快要爆炸了!”   沈冰菱挽住他的手,温言安慰道:“别嫉妒啦,他之所以那样下三滥,就是因为我现在跟你在一起、而不是跟他在一起呀。”   听了这话,张之俊浑身紧绷的肌肉终于放松了一些。   沈冰菱拍拍他的手背,主动踮脚亲了他一下,然后转身要进屋。   他忽然从后面狠狠抱住她:“冰菱!……”   他的欲言又止吞下了太多难以启齿的渴望,但他的行动尽然出卖了他此刻狂潮滔天的内心。他的手紧紧地笼在她的胸前,本能驱使着他用力地攥紧她又捏又揉,牙齿将她上衣的肩袖连同其下的内衣肩带一并咬到一旁,呼吸紧绷到真让人担心会不会突然断掉。   沈冰菱也觉得浑身发紧,提着呼吸喘不过气来。   张之俊声音发着抖,喃喃地问:“可以吗?冰菱……我好想,我真的好想……你会觉得我很坏吗?”   沈冰菱还没想好怎么回答,他已接着说下去:“可我受不了他那样对你……他都可以那样对你,我也可以的,是不是……”   沈冰菱想不出拒绝他的理由。两个人早已爱得血肉交融形同夫妇,情到深处一触即发的事情,何必苦苦压抑?   她刚轻轻地“嗯”了一声,张之俊已低呼出来,咔的一下扯开她裙子后面的拉链。他伸手进去环住她的腰,一只手顺势而上,一只手顺流而下,手心滚烫如焚。裙子悄然滑落,她里面穿着一套黑色的真丝内衣,映得雪白的肌肤美得妖异。   他不知该如何解开她的内衣,只知道胡乱地扯,她抬手自己解开,雪嫩的糯团突然之间膨大着跳到他的眼前。他眼睛都直了,如同对待圣火般用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捧住一边,可又想要另一边,一时忙乱无措到如同陡然闯入玩具屋里的孩子,明明都是他的,却还是不知该先拿哪件才好。他俯下身试着吻它们,明明已经腿软气短睁不开眼睛,却又贪婪地要看而舍不得闭上;动作明明急切而狂暴,真的含到他口中时却是能化成水的温柔呵护。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她带到床上的,脱掉裤子时,里面已经湿黏得不成样子,一掏出来就在她的大腿上糊开一片,可他来不及也顾不上羞惭,因为他根本就还在坚-挺着,她哪里有让他软下来的余地……   这是沈冰菱第一次跟所爱的人做这件事,她这才明白原来这件事可以如此妙不可言。以前和迟以恒在一起,她简单功利直奔主题,而现在她才知道,不管最后有没有达到,这过程本身就可以比那满脑子的瞬间烟花绽放更加美好。她也舍不得闭上眼睛,便始终着迷地看着他像个孩子般单纯地渴望着她执迷着她,从她身上每一寸丝绒般的肌肤里汲取最甜美的幸福。   从来没有如此满足,从来没有……如此……完整……   第二天上班,沈冰菱思来想去,还是想把耳环找回来。   那是她最喜欢的一副小雪花耳钉,更重要的,那是张之俊刚刚送给她的圣诞礼物。   她打开微信,从通讯录里翻出迟以恒。   本来是想发消息问他,结果才点开他的页面,就看见个人相册里赫然就是那枚耳钉的照片!   真是明目张胆,分明一副等着她来找、就怕她看不到的姿态!   上面配了一段文字,看起来文不对图——   喜欢在一棵树上吊死的星座:……   从来不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的星座:……   比较喜欢做树的星座:……   第一类当中的四个,其中三个分别就是程令卓、迟以恒和张之俊的星座。   她的星座则在第三类当中……   沈冰菱明白,这个耳钉是要不回来了。   尽管如此,气不过之余,她差一点就要发消息去讥嘲他堂堂一个公司老总,居然在朋友圈里发这种幼稚腻歪的内容。   消息输到一半,她又把那些字一个一个删除。   她想过来了,这一定是分组可见。   很可能只是她一个人可见。   因为她知道,她在他的通讯录里一直占据着一个独一无二的标签:老婆。 作者有话要说:     ☆、20   每天快下班的时候,沈冰菱和张之俊照例要联系,看看当天晚上的安排。有时候他问她,有时候她问他。   这天他没问,她便给他发微信:“按时下班吗?晚上想吃什么?”   张之俊回复:“你等我一会儿行吗?我得稍微加个班,下班后咱们去吃那家新疆馆子好不好?就咱们第一次一起吃的那个。”   “怎么又加班啊?”   “嗯……我中午溜出去回了趟家,所以事情还没做完。”   沈冰菱刚想追问,他又来了一句:“先不说了哈,我抓抓紧,一会儿争取早点去接你,你先吃点东西垫肚子,乖。”   待沈冰菱在楼下见到张之俊,已经七点多了。她问他:“你中午溜哪儿去了?”   他饿坏了,拉着她边走边说:“回了趟我家。”   她不解:“你回家就回家呗,干嘛要上班时间溜出去?”   “因为那会儿我爸妈也上班,回家不会被他们抓到。”   沈冰菱失笑:“你回家做贼的呀?干嘛怕被抓到?”   谁知他答:“我真是做贼去的。”他低头看看她惊讶的表情,咧开一嘴白牙愉快地笑起来,“因为我是回去偷户口本的!”   沈冰菱奇道:“你偷户口本干嘛呀?”   张之俊站住,望着她:“我们明天去把结婚证领了,好吗?”   沈冰菱怎么也没想到这一节上去,登时愣住。   张之俊有些羞愧:“我本来今天也要顺便去把戒指买了的,但我老板连环夺命call催我回来,就没来得及,咱们一会儿去买行吗?你介意我不是偷偷买来求婚给你惊喜吗?而且我现在可能还买不了太贵的戒指……”   沈冰菱回过神来,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去那家新疆馆子吃饭了,是为了纪念吧?   之前被迟以恒求过无数次婚,她以为自己早已麻木,可不知怎么的,张之俊明明也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甚至没说什么了不得的话,此时此刻,她的眼眶却忽然发酸,忙低下头:“急着领证干嘛呀……”   “我怕你担心我不负责任!”他忙不迭地解释。   沈冰菱觉得好笑:“谁担心这个啦?”   他怔了怔,改了口:“那……是我担心你不负责任总可以吧?”   沈冰菱好笑,想了想,不纠缠这个了:“你还真够儿戏的!说结婚就结婚啊?我还没见过你爸妈呢,你也没见过我爸。”   张之俊像个任性的孩子:“我就是怕见了他们要走很多形式,一时半会儿反倒结不成婚了,我等不及了反正!咱们还是先斩后奏吧,领了证再走那些过场。难不成他们还会反对?反正他们就算反对我们也肯定要结婚的,就先别管他们了!”   沈冰菱说:“明天是新年前最后一天,公司忙着呢,你不提前说,让我突然请假哪里请得下来呀?你那边也是吧?你别老是这样的工作态度,动不动就请假甚至溜号,老板会对你很不爽的。”她想了想,“那要不这样吧,反正就算要领证也得等过完元旦,那干脆元旦的时候,我们就去见见你爸妈?我爸那儿倒不急,我的事他都不怎么管的,只要我自己想好了就行。”   张之俊说:“可我已经跟我爸妈说我元旦三天要出去玩了,而且我也的确订好了,咱们泡温泉去!”   沈冰菱嘲笑张之俊刚还哭穷戒指买不起,却又舍得把钱砸在什么温泉山庄上,张之俊解释说这是他一个土豪发小开的,现在试营业,所以人不会太多,而且那发小听说他要结婚,非说要让他们在那儿住三天尽情消费全部免单,算是他送的礼物。   张之俊说:“别的都还好说,就是人少这一点太难得了,不然这种时候,去哪儿不得人挤人啊?”   那天晚上,他们真的一下子就把戒指买了,只逛了一家店,不挑不拣,一眼相中。   沈冰菱有些不确定:“咱们会不会太草率了呀?”   张之俊不这么认为:“那有什么?就像我对你,第一次恋爱就定了终身,有什么不好吗?而且他们还要拿去刻咱们的名字,得过几天才能来拿呢,别到时候赶不上结婚了。”   买戒指的时候,张之俊非不让沈冰菱出钱,本来沈冰菱说买一对经典款的指环就好了,张之俊却非要有钻石,他说:“因为钻石恒久远,光冲着这个彩头也要买。”   于是他们最后买了对各镶着一粒比沙子稍微大一点钻石的戒指,是那家店里最便宜的钻戒了。   出了门,张之俊忽然拉住沈冰菱,双手捧起她的双手:“冰菱,你现在肯跟我裸婚,你知道我有多感激吗?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负你一分一毫、让你吃一丁点苦、受一丁点委屈,我会让你比全世界所有其他女人都幸福,包括那些结婚的时候有最高档的车最豪华的房的女人!”   张之俊的发小真的很够义气,给了他们一个顶级豪华蜜月间,浴室里就带着汩汩的温泉,整个房间全反光玻璃,他们可以拉开窗帘边泡温泉边看外面茫茫山野皑皑白雪的景致,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漫天礼花仿似就在他们身畔手边绽放,他们俩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时间地接吻,那一刻,沈冰菱觉得他们仿佛变成了迪斯尼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   张之俊则另有感观。他搂紧怀里刚刚从激情中平静下来的沈冰菱,悄声说:“我觉得简直就好像是我们的新婚之夜一样!”   冬天留在北方度假,这样应有尽有的全室内景点再适合不过。那三天里,他们俩通常睡个大懒觉,起来之后带着咕咕乱叫的小胃到自助餐厅去吃一顿充斥着山珍海味的自助餐;下午可以在影院看电影,也可以去做个按摩或美容,抑或去做做桑拿汗蒸,尝试不同类型的温泉药浴,还可以去游泳;晚饭他们可以选中餐各地风味,也可以选各种外国菜肴,晚上还可以在酒吧喝上一顿不醉不归。整个山庄室内煦暖如同初夏,尽可以穿着单薄轻便的衣裙翩然游弋。   不过,短短三天,他们并没能将这么多服务全部享受到。   因为大多数时间,张之俊都倾向于留在房间里。   直径两米的大圆床,居然也能让他们折腾到都显得不够宽了,沈冰菱真不知道在家里那张小床上他们都是怎么做到老老实实始终留在床上没摔下去的?翻滚腾挪中,她的脑袋垂到了床下,他不知餍足地趴在她身上亲吻她因为被迫后仰而越发显得修长雪嫩的脖子,那种抵死厮磨的情致,直教人心尖儿也颤了起来……   他孩子气地喃喃问:“我怎么就要不够你呢?”   她扯扯他的耳朵:“要是这么快就要够了,咱们还结什么婚啊?结了也该离了。”   他挺身再刺进去更深一点:“这不是时间的问题,我一辈子都不会要得够你……”   转移到温泉里时,本是为了清洗,却不知怎么的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鏖战。水不断洗去润滑的汁液,她觉得有些不舒服,他低喘着求恳:“就在这里好不好?这样我能坚持得久一点,不然我总是太快了……”   他比迟以恒高大一点,因而也比他粗硕一点,满胀胀地填充着她。在最分不开的时刻,他憋着气对她说:“你说能不能找到一个崂山道士之类的高人,给咱俩作个法,让咱们不但这辈子不会分开,还能以后每一辈子都在一起?”   她失笑:“你居然信这个啊?”   他叹息:“以前不信,现在想信了,哪怕只是骗我一下给我个盼头呢,否则以后我肯定会特别特别怕死的,我怕死了就跟你分开,再也找不到你了……”   沈冰菱觉得,那个帖子终究说的是对的。   要拿下她这个星座的女孩,最致命的方法就是娶了她。   不过得是她爱的人。只要是她爱的人,一旦启动这个魔咒,她便万劫不复。   元旦过完,答应了张之俊的结婚登记事宜再度被提上议程,而且马上就要付诸实践了。   但收假第一天,还是不方便请假,而就在沈冰菱要开口跟陈经理请第二天的假的时候,陈经理先说了一句:“冰菱,你明天来上海开个会吧,咱们仨还没碰过头呢,新年也有新的工作安排,我给你算三天出差,你开完会在上海玩两天也好。”   她知会了张之俊,张之俊哀叹道:“怎么不晚一天去啊?要不咱们登了记我请假跟你去上海,咱俩刚好小蜜月了。”   她嗔道:“又想请假!幸亏我们没雇你。”   他理直气壮:“你们要是雇了我,我跟你在一起朝夕相对了,就不用请假了啊。”   她想了想:“其实也正好,我出差回来就周末了,咱们到时候先去见你爸妈,下周再去登记。”   他却担心起来:“我怎么觉得这事这么多磨难啊!不会夜长梦多吧?再这么拖下去我爸妈都该发现我把户口本偷走了!”   她安慰他:“这叫好事多磨。你爸妈如果不反对咱们,发现户口本被偷走也没事啊,对吧?”   他说:“嗯……你明天早上才走是吧?那咱们正好,今晚上去把戒指拿了,你戴着戒指去上海,让别人都知道,你是有主的人了!”   沈冰菱跟行政部打了招呼请他们订车票酒店,然后填好出差申请单,准备拿去人力签字。   刚打开办公室门,冷不防跟一个匆匆赶来的人一头撞在一起。   沈冰菱抬头一看,是程令卓。   只见他脸色奇怪,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就把她往办公室里拖回去:“冰菱,我有事跟你说,你有什么事都先放下,这个非常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21   程令卓离开之后,沈冰菱依旧怔怔地在沙发上枯坐。   良久,她突然回过神来,抹了把脸,振作一下,拿起那张出差申请单,开门出去。   刚才程令卓来找她谈话的情形已被外面的同事看在眼里,八卦在那时便已开始;后来程令卓一个人离开,大家的猜测进一步升级;此时见沈冰菱脸色不对地出来,更是好像印证了什么似的。   她签好字回到办公室,那几个人赶紧又凑到了一起——   “喂,不是吧?程经理是不是真的霸王硬上弓了呀?”   “不能吧?以冰菱的脾气,那样还不早闹得翻天覆地了?”   “难说,很多女人被男人收服了就老实了,嘿嘿!”   ……   沈冰菱回到办公室,一眼看到桌上手机的屏幕刚刚暗下去,说明刚有电话打进或信息发来。   还没等她看清是怎么回事,电话又响了。   来电显示“迟以恒”。   她呆立片刻,终于接起来:“喂?”   “菱菱,我在你公司楼下的咖啡厅等你,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谈。”   沈冰菱凄然一笑,又是重要的事情。   她没有拒绝,而是依言下楼。   上班时间,咖啡厅里人并不多,一眼就看到迟以恒坐在一个幽静的角落里。   她走过去,面无表情地在他对面坐下。   迟以恒没有绕一点弯子:“菱菱,你不能跟张之俊在一起。”   沈冰菱抬起头,看着他。她没有问为什么,甚至眼睛里都并未带着疑问。   迟以恒有些诧异,但他转念一想,她一定是觉得他来说这话并不奇怪吧。   那是因为她还不知道他要告诉她的是什么。   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把一叠资料递给她:“你自己看吧。”   沈冰菱接过来,低头细看。   她仍旧并没有惊讶的表示,然而手渐渐发起抖来,这战栗迅速蔓延至全身,她脸上血色尽退,仿佛生命面临着崩溃。   资料表明,张之俊就是她当年那个三个月大就失散的弟弟!   其实当年妈妈没有把儿子卖掉——正如大家多年以来所想不通的那样,要卖也该卖这个并非亲生的女儿,怎么会卖自己亲生的儿子呢?妈妈是打定了改嫁的主意,趁着回娘家先把儿子送到下家,然后编造一个荒谬的谎言,迫使丈夫和自己离婚,再嫁进他家。   也就是说,张之俊的妈妈,正是那个多年前抛弃了他们父女的女人,而张之俊,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   迟以恒看着她,坦诚道:“菱菱,我承认,我去找这些资料是为了找到一个能把你们拆散的方法,但我没想到还真找到了,而且是这么残酷的事实……”他倾过身来,“如果你需要我做什么,……”   沈冰菱打断他:“我知道了。我会跟他分手,我今天就告诉他。”   迟以恒没想到她会这么爽快——当然,遇到这种事,谁还能不爽快?可为什么放在她这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似的……   他一时无措,眼睁睁看她拿着那叠资料站起来走开,几步之后却又转回来。   她望着他,眼睛里竟是一片楚楚哀求:“请你把我的耳钉还给我好不好?”   他愣了一下,见她黯然垂目:“那是张之俊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应该也是他送我的最后一件礼物了。”   沈冰菱刚回到办公室,微信响了,张之俊发来的:“中午上哪儿吃?”   她深吸了一口气,想了想,回复道:“明天要出差,事情做不完,中午只能叫外卖来办公室吃了。你自己吃吧,下午下班直接回家,我在家等你,有事情跟你谈。”   “哦……咱们不是晚上要去拿戒指吗?还是在外面吃吧?回家不顺路啊。”   “你回家,直接回家。”   张之俊无法形容这天的心情。   比起当日还没有追到沈冰菱、而她拒绝之后消失不见的情形而言,究竟何者更纠结?   他强烈预感到事有不对,而且很可能是他们结婚的计划遇上了什么岔子。可是沈冰菱说她很忙,他又不敢打扰她,于是一直摒着没问,生怕自己表现得太过孩子气,不是一个即将成为丈夫的人该有的样子。   也许更关键的一点,在于他不敢问。   如果真的是不好的消息,不问就可以不知道,不知道,就等于没有发生。   饶是如此,下班后,他还是火急火燎地赶上回家的地铁,上了车才想起来,怎么没问沈冰菱她走没走,要不要一起?   但她刚才说的是让他直接回家,说她在家等他。   究竟出了什么事?究竟出了什么事……   回到家,张之俊几乎是把门撞开的。   沈冰菱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脚边摆着一只拉杆箱,闻声抬头看他。   他松了口气。只要她还在,那就没什么事,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他像往常那样,大声说了句“我回来了”,便把钥匙放在一旁的鞋柜上。   这才注意到,平常空空如也的鞋柜顶,今天多了一叠可疑的文件。   他看了沈冰菱一眼,见她也看着那叠文件,双目失神。   他再扫了一眼第一页上的字,自己和父母的名字赫然在目!   沈冰菱站起来,轻声说:“张之俊,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他觉得世界在晃,那满纸的文字一个个飘起来,绕着他转起了圈,越转越快,渐渐变成漩涡。   她的声音在漩涡之外,如同来自另一个时空:“那些东西……你自己看吧。我改签了火车票,马上就走。你在我回来之前搬走就可以了。”   陈经理说到做到,给沈冰菱安排了三天的出差,却只有一天的工作。   法务部的三个人在会议室开了大半天的会,沈冰菱十分投入,抓住了许多细节问题,提出了很多犀利的隐患,不但才大学毕业的菜鸟法务助理连连叹服,连向来赏识她的陈经理也刮目相看:“冰菱,放你独立办公一段时间,这业务水平真是一日千里啊!还是F大的水平确实够高?读了一段时间的在职硕士就是不一样了哈!”   那所学校、那个院系、那些有人陪伴或有人等待的课……   沈冰菱用力甩甩脑袋,对他们迅速笑了一下,埋头继续提出下一个问题。   ——当一个麻痹的人,那有多好,心里没别的,只有忙忙忙。工作是一种抵抗,一帖解药,人怎能被想念打倒?   下午三点多,他们将主要议题讨论完毕,然后陈经理带沈冰菱在上海分公司转了一圈,介绍给同事们认识。   大家纷纷停下工作同她打招呼——   “呵呵冰菱啊,总算见到真人了!”   “上次真谢谢你帮我改的那稿合同,太厉害了!”   “本人比照片上更美,欢迎大美女多多来分公司慰问啊!”   ……   打完招呼回到会议室,陈经理边收拾自己的东西边说:“我今晚上请你吃饭,你明后天就到处转转好了,有朋友在上海吗?”   沈冰菱一瞬迟疑。   ——不想要假期,我没地方可去;不需要狂欢,人群只是空虚。   陈经理刚要走,忽然听见沈冰菱道:“我还是过来上班吧,事情挺多的,现在天冷,在外面转也痛苦。”   ——就让我忙得疯掉,忙得累倒,连哭的时间都没有最好;就让我忙得忘掉,你的怀抱,它曾带给我的美好。   陈经理真心没想到这么慷慨的提议居然会被拒绝,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是吧?这么敬业!不过这样咱们这儿的男同事可要高兴坏了啊,特别是小齐,刚才背着你都跟我念叨好几遍了:冰菱姐好漂亮啊!”她说着,促狭地睐睐眼。   小齐就是陈经理在上海招的法务助理。大半年以前,张之俊应聘的就是这个职位。   如果他当日同意来上海,他们俩是不是就避过了一难?   可他到底是不会的。他是冲着她才想来这家公司,一看要跟她两地,他别无选择,只能拒绝。   只是他那么好,不但陈经理相中了他,也让他顺利地在她附近找到了想要的工作。   她没有办法解释,大半天的讨论当中,她几乎无法直视小齐,那并不是同事间应有的友好态度,可她无法做到,一看到他就想起另一个人,可以将她立刻劈成两段痛如分尸的那个人。   陈经理刚抱着电脑文件离开会议室,忽然觉得后面发生了什么异常的动静。   她猝然回头,只见玻璃门内,因为没有工位而留在会议室里工作的沈冰菱捂着胸口伏在桌上。   ——再也忍不住了。我的眼睛一做梦就看到你,一闭上就想哭泣,那些充满了我的生活的关于你的记忆,每每靠近,满城风雨……   从面试她时第一次见面,到一起共事三年多后的今天,直到刚才为止,陈经理印象中的沈冰菱都是一个理性而冷静到活脱脱就是一部移动法典样的人物,同事们曾戏称她为冷血冰美人,说怪不得这么久了也只有作风大胆的程令卓敢追她,但他一直以来在她这儿碰的钉子,又进一步证明了她确实就是块捂不暖的冰坨子。陈经理从未见过、甚至从未想到这个女孩会这样控制不住地嚎啕大哭,失控的哀泣抽搐了她的整个身体,不知是因为什么,却让毫不知情的陈经理也狠狠地鼻子一酸。   她返身快步回到会议室里,俯身轻拍沈冰菱的背:“怎么了妹妹?出什么事了?”   沈冰菱没有回答,她哭得说不出话来。陈经理也明白,于是沉默着只是无言陪伴,不时给她递上纸巾。   片刻之后,她总算平静了不少,但仍旧没有解释。   陈经理试探着问:“失恋了?”   她还是没有回答,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是能让一个女孩在若无其事之间突然就崩溃到如此地步的呢?   陈经理是过来人,心里已然明白,叹了口气:“冰菱,你这样不行,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很容易把身体搞垮。这样吧,我给你放假,我命令你休假。人力那边我去打招呼,你给我去好好休个假,调整好了再回去上班。” 作者有话要说:     ☆、22   迟以恒给沈冰菱办美国旅签办早了一点,没赶上十年有效期,不过如今只过了半年,倒是还可以用。   沈冰菱用这签证去了允许持美国有效签证者直接进入的加勒比海。   她对旅行地点的选择昭示着在那一场失态的痛哭之后,理性和冷静及时回驻。离开天寒地冻的北方以及阴冷潮湿的上海,乍然来到暑意正盛的热带地区,这本身就是一件令人心情好转的事情——身体被安抚,情绪也就自然而然不再那么低靡。   下了飞机坐上旅游大巴,和沈冰菱同车的有一个加拿大旅行团。这帮从更冷的地方过来的人,其兴奋程度无疑远远超过了同车的其他大多数人。   这些外国人大都是第一次乘坐左行驶的车,刚上车时不免都大惊小怪兴奋异常,那帮加拿大人更是夸张地大呼小叫,然后就改成了唱歌,一首接一首,坐在沈冰菱后面的大胖小子领唱,众人跟随。在换了几首歌之后,他们固定在了同一首上,一遍又一遍来回往复,整首歌就一句歌词:“美丽的女孩儿,我一直想问你,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沈冰菱的脸遮在宽檐的鸭舌帽和大大的墨镜下面,沉默地注视着窗外。   这是一首曲调轻快愉快令人一听之下没法不欢欣微笑的歌曲,只是这世上也许有很多人想要她做他们的女朋友,但她唯一想要的那个,却终究不可以。   在岛上的第二天大清早,沈冰菱起床之后,草草吃了配送的早餐,便离开旅馆出门游玩。   早晨的空气微凉,她穿着长裙和夹脚拖鞋,上衣外面笼着一件宽松的薄纱长袖衬衫。她没有叫车,而是沿着海徒步漫行。经过一家刚刚开门的小饭馆时,两个男孩正搬着桌椅到门外来摆,看见她便热情地打招呼,而且并没有招揽她进去吃饭,只是单纯地、像老朋友见面那样地招呼。迎面匆匆走来一个黑人女孩,沈冰菱以为她在赶时间,谁知她看到沈冰菱在举着手机拍照,便停下来主动帮忙,将她拍进风景里,拍完之后还和她握手,说:“新年快乐,愿上帝保佑你!”   新年确实才过去没几天,而一颗刚刚被撕成碎片的心,也的确需要这样的祝福。   沈冰菱一直走到遇见一个热闹的港口,在这里买了乘船出海浮潜的票。   船并不大,总共只带二十个人。驶离港湾之后,船工将引擎关掉,雪白的帆升起来,鼓饱了风向珊瑚礁水域驶去。一路可见海水里漂着许多水母。这里的水母都长得跟别处不一样,是彩色的,而且不那么圆,倒有点尖尖扁扁的。   船工身兼二职,既负责开船,也负责导游讲解。他说:“你们别看水母长得美丽就想去摸,万一被刺一下可是很危险的,说不定会要人的命!”   大家议论纷纷,沈冰菱没有同伴,也并不结交朋友,只仍旧在她的帽檐及墨镜下沉默。   沈从文说,美丽总是愁人的。   而美丽的东西,也往往是致命的。   接近最佳浮潜地点时,他们进入了一片十分清浅的水域,海底铺满了厚厚的白色海绵,一侧出现一座树木盘成的小岛。忽而有人欢呼起来,沈冰菱顺着大家的指引一看,原来不远处有海豚在戏水,也有人宣称见到了鲨鱼。   大家登时兴奋又慌张,船工及时救火:“我们现在船行的这片水只有两到三英尺深,即使翻了船也可以立即站起来走开就好,能过来的都是应该怕你们的小鲨鱼!”   大家欢笑之余,船工又讲解起这座树岛的形成,树木的特殊习性等等。许多树根处可见白色蛋状的物体,有人问那是什么,他说是鲸的蛋,然后又马上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哎呀搞砸啦,鲸是哺乳动物,不会下蛋的!”   大家哗的一下哄笑起来,沈冰菱也忍不住抿嘴轻笑。   世界依旧运转,生活照常继续。一群人的快乐不会因一个人的痛苦而停止,没有了地球,太阳也还是在那里,并不会因为一个人整个世界的毁灭,明天就不再来临。   沈冰菱第一次浮潜,不得不多加练习,将脸埋入水中片刻,便要出水调整。那个树岛还在近旁,小小一片树冠里聚集了黑鸦鸦一大群水鸟,于是又引来不少老鹰绕岛盘旋。之前的天气预报准时应验,近午时黑云积聚,有星点的冷雨夹在大风里飘下来,大家全副泳装,都有些瑟瑟发抖。   好在海上天气如同命运一般瞬息万变,痛苦了一阵之后,风云忽散,又是阳光无限好了。   嘴边有海水的滋味,咸得发苦,光是舔一舔已受不了。   之前选择来海边休假,其实只是出于直觉,此时此刻,沈冰菱忽然领悟到,在这个地方,这种无边无际强烈到极端的眼泪味道,可以抚慰自己:你一个人的伤心,也不知是否及得上这世间种种伤心加合之亿分之一。   回到岸边已经过午,沈冰菱时差发作,只觉困倦,回去睡了一觉,醒来已是暮色四垂。   踱出靠着海滩的阳台,只见傍晚时分平静的大海寂寞地美丽着,除了零零星星就住在附近前来散心的居民,只有几个明显是远道游客的人。附近有一座断桥,沈冰菱爬上去,快要坠至海面的夕阳突然之间就离得很近,一时恍若站在世界尽头,再往前行就要堕入无底的深渊。   她曾经在一个世界的尽头想念一个人,如今,她又流落到另一个世界尽头,曾经热闹繁华的幸福訇然散尽,回首仍是孤身一人。   桥非常高,她站在栏杆旁的台阶上往下看,忽然觉得恐惧得要命。   不知是怕自己不小心掉下去,还是怕自己故意掉下去。   沈冰菱想起白天回旅馆的路上,遇到一位七八十岁的老爷爷在路边发传单,她好意收了一份,回去打开来看,原来是一份教会的小宣传册子,奉劝人们生活美好,请不要自杀。   是不是因为这里常有人自杀,所以才有进行这种宣传的必要?   昨天在旅游大巴上,初来乍到的游客们都喜不自禁,坐在沈冰菱旁边的一对中国夫妇似乎刚从和此处颇为相像的迈阿密来,絮絮地八卦起海明威为什么都住在Key West那么好的地方了还自杀,妻子道:“他是不是觉得都住在那儿了,还得走好几条街才能看到海,所以憋屈死了?”   丈夫哈哈大笑,怜爱地拍拍她的脑袋:“大不敬啊!文豪的精神世界不可揣度,明白吗?”   其实,会不会生活在更美好的地方的人才更容易精神抑郁?因为美丽是愁人的,又是致命的。   又或许,是有许多天涯沦落人,特特跑到这样的地方来结束生命。   譬如她自己……   沈冰菱咬牙坚持着,低头再望向这段高高的断桥下已经开始发黑的海水。   海的尽头,夕阳迅速沉没,夜色四合。   沈冰菱觉得自己像是被打回原形的灰姑娘。当午夜的钟声响起,所有风流旖旎皆被敲碎,她突然之间孤零零站在凄然无爱的境地,有过对比之后,一切只是更加难以忍受的荒凉。   沈冰菱回到公司上班,再度第一时间遇到程令卓。   这回不需要别人来传话,他自己告诉她:“你这些天跑哪儿去了?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她看他一眼,神情里掺着几分疲倦和憔悴,再没有了往日骂他多管闲事的锐气:“他们没告诉你我领导给我放假了吗?”   他咬着牙:“我知道你放假,可是好端端的她为什么突然给你放假?一定是出了什么让她看不下去的事……你这种状态,让我怎么放心得下?”   她低下头。   若放在过去,她一定用唇枪舌剑来和他针锋相对。   然而现在,她只是轻声说:“那你又能怎么样?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程令卓僵在原地,只觉得肝肠寸断,却当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下班之后,沈冰菱乘电梯下楼。   她忽然有些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个已然消失了张之俊痕迹的家。   说是消失了痕迹,可同时也是处处留下了痕迹。她前两天回到家时,发现他走之前给她将冰箱和零食柜都装满了,就好像他们还在一起过日子一样,好像出差的是他——他不在家,只是出差去了。   她原先说去上海三天,没想到后来直接出去旅行十天,此时有些不易保鲜的菜都已经坏掉了。   她之前自己在这里住了三年,为什么张之俊只是住了短短几个月,她就再也不习惯没有了他的存在,再也回不到一个人自由自在的过去?   她蹲在冰箱前,无法想象张之俊最后为她做着这些事的时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如同她根本无法面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   坏了的菜,不能再吃,却也舍不得丢掉。   如同已经覆水难收的感情。   写字楼大堂里人影幢幢,工作人员正在撤掉之前的圣诞装饰,换上春节的饰物。同样是喜气洋洋,却陡然之间从一派西式风情变成中国传统。   那么多人,那么嘈杂的环境,沈冰菱却身体一震,触了电般地向一旁望过去。   一楼通向二楼的步行梯第二级台阶上,张之俊坐在那里,正定定地看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23   沈冰菱苍白着脸,迎视着张之俊向她走来。   他手里抱着一只纸盒,里面装着些文具,面容邋遢到不知多少天没有好好洗脸刮胡子,而他的眼神,分明告诉大家他甚至意识不到这一点。   沈冰菱看了看他那只纸盒,已然明白了一半:“怎么了?”   他勾着脑袋,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然而面对最信任的人,还是低声承认道:“我被解雇了。我最近犯了好多错,其中有一个错非常严重……公司说,我之前的出勤情况也不好……”   沈冰菱叹了口气。她早跟他说过。   他不敢看她:“我在这儿等到下班时间就回家,我怕我爸妈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为什么要在她的写字楼里等,而不是在他自己的写字楼里?难道就为了怕前同事下班看见丢人?   他苦笑了一下,“这些天我的脑子根本就不转——你跑到哪儿去了?我……我不是找你,不是跟踪你,就是想看看你,每天只要远远的看一眼就好……可是你早该从上海回来了,为什么还是很多天都没看到你?”   沈冰菱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但他并不奢求一个答复,只继续道:“你现在终于回来了,可我还是……连一个谎话都编不出来。”   沈冰菱难过得快要窒息,只得避重就轻地飞快道:“瞒也瞒不过去呀,难道你明天还要假装来上班?你就跟你爸妈说,觉得公司不适合自己,工作不开心,所以辞职了。他们肯定要骂你,你就听着好了。”   他顺从地点点头,像个乖孩子:“嗯。”   沈冰菱又道:“快回去吧,下班时间也到了。”   他又点点头:“嗯。”   沈冰菱刚走到楼外,忽然被一个怀抱从后面紧紧箍住。   她整副内脏都提起来抽紧,霎时间就喘不过气来了。   他的声音像一头心脏碎裂濒死挣扎中发出哀鸣的野兽:“我说过的!就算你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妹我也要娶你!何况我们都已经那样过了,我根本做不到,我放不了手……”   她的眼泪顿然倾决。   她原以为在那个会议室里崩溃大哭的下午,她的眼泪就已经流完了,原来那时她还根本没有到最伤心的时候;她原以为经过一场旅行,她的伤口已然好了不少,至少不会再支撑不住地哭泣,现在才明白,疗伤若有那么容易就好了。   他抱着她的双臂在发抖——不,他浑身都在发抖:“冰菱,我们到别的地方去,我们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城市去,我会跟我父母断绝关系,你也别再让……你爸……找到你,我们可以一辈子汇钱给他们,但我们永不回来,没有人会知道我们的关系,什么也不会改变,冰菱、冰菱……”   她试图转身,他以为她是想要挣脱他,慌乱得抱得愈紧。   但她终于还是转了过来,反抱住他。   他呆了一下,一下子将双臂收得越发严丝合缝,那种受宠若惊又不敢相信的心情,几乎击断他的脑神经。   她的脸上全是冰冷的泪水,抽泣得将欲抽搐,她的拳头轻轻砸在他的胸口:“你怎么还是这么傻呀?别傻了、别傻了……”   张之俊的眼泪也大颗大颗地纷纷砸下来。他忽然捉住她的左手,往无名指上套了一件东西。   银亮的晶光穿透眼前的泪幕,他的左手伸过来,与她十指交扣,一对铭刻了他们俩名字缩写的婚戒,紧紧贴在一起。   他低头抵着她的额:“这是咱们的结婚戒指……不管怎么样,反正我戴上了,这辈子都不会拿下来了……”   她扣紧他的手,深恨世界为什么不在这一刻突然毁灭,让他们俩在浓情最笃时死在一起,血肉都碎成粉末,交揉粘连,不管是上帝还是魔鬼,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张之俊,我爱你。”她抬头望着他,“但是我会忘了你,你也要忘了我,你一定可以的,答应我。”   沈冰菱不知道她是怎么把张之俊劝走的,她只知道他走了之后,她全身脱力,一下子坐倒在冰冷的台阶上。   天空飘着雪花,台阶之前清扫过,但是现在雪又积起来了不少,而清洁工也已经下班。   刚刚换班开始值夜的保安不明就里,跑过来提醒她:“小姐,这里冷,不能坐在这里!你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帮你叫车?还是打电话给你的家人或者医院?”   沈冰菱木然抬头,还没想好该怎么回答,忽然有一双温暖而有力的手臂将她搂住扶了起来。   她听见程令卓的声音对保安说:“谢谢你,我送她回家。”   沈冰菱靠在副驾驶的椅背上,半眯着眼睛望着窗外流离的夜色。   看起来像是要睡着,但程令卓知道,她只是快要被太沉重的悲伤压垮了。   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的苦涩并不亚于她。   他低低地说:“老实说,看你这样,我很难过,很心疼,也有些庆幸。我难过你当年跟我分手都没有为我这样,但我也庆幸我们是因为误会而分手,愤怒和仇恨冲淡了你的伤心,所以,你也许……也不是没有这么爱过我……”   沈冰菱仍旧看着窗外,就好像没有听到一样。   第二天早晨,沈冰菱出门上班,一下楼就看到迟以恒的车。   他下车迎过来:“菱菱!”   沈冰菱站住了:“你怎么在这儿?”   迟以恒笑了一下,是无奈的苦笑:“昨天就让程令卓送你回了家,我要再不来,他就变成每天送你上下班的护花使者了。”   沈冰菱将双手插到大衣口袋里,望向一旁:“他接送我上下班,那没什么,难不成你要来接送我上下班?”   迟以恒表情僵了一下:“有什么不对吗?你已经跟张之俊分手了,我和程令卓,自然又可以公平竞争。”   沈冰菱嗤的发出一声笑,脸上却并无笑意。   说得好像他们曾经公平竞争过一样。   她幽幽地道:“迟以恒,你早就比我明白的,不是吗?我不能跟张之俊在一起,也就不能跟你在一起,他是你侄子,你以为这件事能瞒到什么时候?”   迟以恒脸色一白,身体晃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沈冰菱怎么知道的?   程令卓告诉她的。   那天,在迟以恒告诉她张之俊是她弟弟之前,程令卓找到她的办公室,将这个噩耗说给她听。   他和迟以恒一样坦言相告:“冰菱,我承认,我去调查张之俊,是想要找出能够拆散你们的方法。我知道你这次是动了真格,你从来没爱过迟以恒,但你真的爱张之俊,所以,你真的会嫁给他的……”   说到这里,他眼睛里流出来的痛楚也是真诚的:“但我也必须实话实说,在发现他和迟以恒的关系的时候,我后悔了。我不该去查的……可是现在这件事让我知道了,我又不能不告诉你,总不能让你真的走进了他们家,再去突然面对这一切吧……”   迟以恒是张之俊最小的叔叔,而张之俊的爸爸,是他们家的老大。   张之俊的爷爷奶奶生了三儿两女,最小的儿子出生时,二老都已经年过四十,奶奶说:“咱们已经有两个姓张的儿子了,这个幺儿就跟我姓吧。”   爷爷没有意见。   于是小儿子就随了母姓——迟。   那天,程令卓最后说道:“冰菱,以前我总觉得自己冤枉,迟以恒挑拨了我们,让你误会了我,所以这么多年来你才一直那么恨我。可是现在我觉得你恨我是对的,都是我的错,如果我没有带你去跟迟以恒吃饭让他见到你、如果我没有那么积极地推你去给他侄子补课,后来……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一切……我们好端端的毕业结婚,一切风平浪静,你也不用去承受这么多痛苦……”   ——沈冰菱看着迟以恒:“你那时候用来当借口骗我的那个侄子,还有你想要强-暴我的那天,突然出现在你家门口救了我的那个人,就是张之俊吧?”   提到这个名字,她眼睛里还是立刻就有泪花泛起。原来早在数年以前,他们俩的缘分就已埋下,所谓的孽根深种,真应验到自己身上,才明白是多么苦涩的滋味。   迟以恒终于着了慌,他一把握住她的肩膀,声音发起了抖,眼神却是狂热的:“菱菱,我不在乎!我和张之俊共同的亲友当中没人知道我们之间的事情,也没人知道你们之间的事情,我们尽可以当没这回事,不是吗?张之俊那么爱你,我们跟他好好谈谈,他不会说出去的,这件事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不会有问题的!”   沈冰菱笑起来:“迟以恒,你还真是……”她望向一边,思索着合适的措辞,“最近流行的那句话说的就是你这种人——有钱,就是任性啊!”她转回来,脸上的表情忽然之间又冷了下来,冷到寂然凄楚,“可是如果有钱就能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好了。你觉得我会让张之俊去承受这种痛苦吗?我要是真要不顾一切,真要任性,也不会跟你在一起,我会跟张之俊在一起,因为我爱的是他,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那至少是值得的。” 作者有话要说:     ☆、24   沈冰菱来到公司,上了一会儿班之后,听见外面有程令卓的声音,大概有什么事情来找人事或行政,转了一圈就走了。   他一走,外间同事忽然就响起压低了的议论声,沈冰菱隐隐听到谈话的内容——刚开始还是隐隐的断断续续的,后来他们越聊越high,就越来越不注意音量了,大约就是说程令卓不过是找借口来看她在不在,有人纠正道应该是来看她好不好,因为听说昨天下班时她和男朋友在写字楼门口抱头痛哭,不知出了什么事。   最后有人若有所思道:“你们说,程帅是不是终于要守得云开见月明啦?”   “喂,你们说啊,难道真的是程帅把冰菱那什么了,然后冰菱就只好忍痛跟男朋友分手,准备就此死心塌地跟了程帅,再慢慢被他感动融化……”   “我靠你编言情小说呢你!而且被那什么了就只好从了,你当是旧社会呐?”   “那难说,说不定中招了呢……”   沈冰菱静静地工作,待外间的那些人也都忙得不可开交腾不出八卦的精力时,才拿着杯子去水房续水。   去水房要经过销售部,她听到那里的同事在议论程令卓早上撞了车。   她心里跳了一下。他看样子没受伤,但她无端地觉得这事没这么单纯,至于具体如何,一时又想不过来。   她打好水往回走,正好迎面遇上程令卓,两个人同时开口:“你没事吧?”   程令卓愣了一下,沈冰菱解释道:“听说你撞了车。”   程令卓苦笑了一下,也不瞒她:“迟以恒干的。他的车,让司机开,撞了我之后司机留下来,他自己开着另一部车走了。为了赶在我前面去接你,他还真是不择手段。”   沈冰菱想了想道:“那算我的,相关费用我来付吧。”   程令卓忙摇头:“对方全责,修车费是他的保险赔的,我这边没有损失。”   沈冰菱一副法律人严谨缜密的做派:“但是你的车子被撞过了,即便修好也是不如以前了,让保险估一个折损的费用吧,我赔给你。”   程令卓无奈地掉开脑袋:“冰菱,你知道我是不可能要你赔的。如果真要你赔什么,我也不会要钱。”   沈冰菱闻言抬头看他,他也正转回来望着她,目光灼灼。   最后那句话他说得清楚,她也听得明白。   如果真要她赔给他什么,如果真要命运赔给他什么,他别的都不要,只要一个她。   程令卓苦涩地低声说道:“冰菱,你现在应该能体会到我的心情。我知道你已经不爱我了,但如果你肯让我爱你,那也很好。看着你这样一天一天憔悴下去,你不知道我心里……”   “程令卓,”沈冰菱忽然打断他,“我怀孕了。”   程令卓一惊,见她眼睛里迅速涌起泪水,大约觉得难堪,她连忙低下头避开他的注视,然而那一低头间,两颗泪水啪啪的就掉了下来,摔碎在地上,同时摔碎的,还有程令卓的心。   “是张之俊的孩子,我想留下来。”   他只放空了一秒钟,立刻反应过来:“我娶你!这孩子是我的!”   沈冰菱低着头,半晌不动,也没有说话。   他紧张地等着,忽然不确定刚才她那句话究竟是一个请求,还是仅只是一个告知。   终于,他听见她小声说了句“谢谢”,便快步向办公室走了回去。   他长长地松了口气,靠在墙上,闭上眼睛。   他是公司里的铁人,做销售的向来都是如同打了鸡血般精力充沛活跃跳脱,从来没人见过他这个样子,像是终于完成了一项多么艰巨的任务、所有累积的疲惫终于决堤倒涌,只能用短暂的示弱,来作为一刻的幸福享受。   春节期间在北方办婚礼,如果希望不落俗套,可选择的余地还真不多。   程令卓最后把地方定在了城郊的一家会所山庄。   说起来,他的首选本来是另一家以温泉为主题的会所的,那家新开不久,装修和硬件设施比别家都更时尚周到,价格也还不错。   但沈冰菱从其余几家山庄的资料里另外抽出一份,道:“还是选这家吧。”   她的声音低柔,却给他一种不容商量的感觉。   婚礼从来都更多地是为了新娘,何况她肯嫁他已是恩赐,他当然听她的。   婚礼那天,沈冰菱一大早起来化妆穿婚纱,10点整,程令卓的接亲车队准时到达。他们俩既没有娘家人,也没有婆家人,都是一帮同学朋友加同事来充当家人。   大家热热闹闹的把该走的入门程序都走到了,有出脑筋急转弯题的,有让程令卓唱情歌当场表白的,有他们俩的老同学让他们交代当年在学校里恋爱时各种私密经历的,甚至还有程令卓的同事拿业务上的难题来考他,一帮年轻人体力精力想象力都无限充沛,热闹得不可开交,最后的开门红包当然也没少,拿到红包的女孩子尖叫连连:“哇塞新郎官,你到底是不懂规矩还是钱多烧的啊,这也太夸张了吧!”   程令卓老老实实地说了句大家都想听的腻歪话:“都不是,我只是太想娶她了!”   好不容易新郎官把新娘子抱上了车,浩浩荡荡的豪华车队一路向城郊开去。   北方的春节期间,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和车子,越发显得空气冷冽,置身温暖的车内,光用眼睛往外面看都有冰冻彻骨之感。一路经过许多关门歇业的酒吧、咖啡厅、体育竞技场……原本繁华得令人心烦的大都市,忽然之间就带上了风情小镇才会有的恬静而随和的风情。   到达会所时,外面下起了绵绵密密的雪,而室内不但暖气充足,还中西合璧地烧了壁炉,壁炉周围仿着国外圣诞的样子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装饰品,只是玩偶礼盒换成了大大小小别致变形的喜帖、喜联、窗花剪纸、鞭炮、红烛、以及卡通版的“枣生桂子”等,更有两棵大大的合欢树,如圣诞树一般被盛妆打扮得光彩照人。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准备时间,之前又正值忙得不可开交的年底,不知全力承担的新郎曾呕心沥血到怎样的程度。到场的公司领导是最先想到这一节的,不由盛赞道:“这充分说明了令卓的工作能力有多强!”   另一位领导更凑趣些,点题道:“那也得人家有心把这份能力用到这上面去,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整个婚礼的策划也是中西合璧别出心裁的,亦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便采用了化妆派对的形式,让大家自由打扮成自己想要的造型。   于是现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cosplay,有最常见的游戏人物如春丽,有身份模糊的古装帅哥美女,有反串成东方不败的妹子,也有偷懒直接穿着动物造型的睡衣来的……Yoyo和几个要好的小姐妹一出现,就有公司里的男同事跳出来表示不满:“你们这打扮成谁了呀?谁也不是啊,就穿着礼服裙而已嘛!”Yoyo她们则理直气壮:“我们也有变装啊,变装成喜欢漂亮衣服喜欢到连化妆派对也舍不得例外的漂亮女孩儿难道就不算吗?”话音刚落,立刻就响起一片分贝超高强度奇大的笑声回应。   新郎新娘的公司同事和大学同学这一碰到一起,才刷新了八卦——   “原来他们俩是初恋男女朋友啊?怪不得这么快就婚了呢!”   “看吧,你俗了吧?什么霸王硬上弓弱女子中招了才委身下嫁的段子呀,土爆了!”   “他们俩真心很配啊,而且程帅真的好爱冰菱啊,自从进公司就一直穷追不舍,这还是我们看着的呢,他没来公司的时候估计也一直没放弃吧?”   最后一个问题自然只能问当事人。其时新娘子在贵宾休息室补妆休息,新郎官则在大厅里陪大家言笑晏晏,各种八卦问题他都兵来将挡,同时更侃侃而谈地说起刚刚开始的新生活,以及新婚的种种奇妙之处。譬如俩人登记完刚搬到一起的时候,尚未习惯的新娘子还下意识地想着我的书呀CD什么的要和他分开放,不然搬出去的时候不容易分清楚,敏感而惶恐的新郎官就在一旁委屈地抗议:“喂,我们是结婚,不是合租好吗!我是你老公,不是你室友,搞搞清楚啊!”   他的讲述是程帅标志性的轻幽默风格,个中蕴藏的幸福甜蜜如这里空气中的暖意一般洋洋地渗出来,挡也挡不住。旁听的女孩子们都要醉了,一个个又是羡慕又是向往,被自己心里模模糊糊的想象温暖地拥抱着,花痴之余也心悦诚服——新郎这么爱新娘,再羡慕也只能羡慕而已,抢不来的啦。   怀孕两个多月,沈冰菱的早孕反应正到最强烈的时候。头天晚上没睡好,早上越发吃不下东西,胃里泛酸得尤为厉害。之前强打精神化妆换衣服并配合大家的入门仪式,好不容易撑到这边休息室,一进门就冲进洗手间搜肠刮肚地吐了一场,之后才总算好了一点,尽量吃了些东西,再补了妆,吉时也就要到了。   外面有人敲门,化妆师笑着站起来:“新郎官着急啦!”   沈冰菱听她打开门,紧接着却是一句诧异的问话:“你好,你是?”   沈冰菱心里一跳,回过头来,看见张之俊站在门口。   他没理化妆师,眼神直勾勾地就要冲过来,化妆师慌忙拦住:“哎!你有什么事呀?”   沈冰菱站起来:“他是找我的,麻烦你先出去一下吧。”   化妆师愣了一下,“哦”了一声,便乖巧地关上门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25   张之俊望着沈冰菱。她穿着一件雪白的裹胸款大摆婚纱,妆并不很浓,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滚着贵气十足的珠光银气,清丽得如同白雪塑成的仙子。她今天是新娘,本来她是他的新娘的,若没有出那件事,她应该早一个多月就是他的新娘了。   他大步跨过来,握住她的手,声音因为过度的激动而发着颤,整个人还是憔悴,却莫名地仿佛放出光来:“冰菱,别跟他结婚!回到我身边,我们可以在一起的!”   沈冰菱瞪大了眼睛。   “我根本不是你爸爸的儿子!我都跟我妈问清楚了,当年……我是她跟我爸出轨之后才有的……我还跟我爸去做了亲子鉴定,我就是我爸的儿子,我们俩根本不是姐弟,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可以在一起!”   沈冰菱低下头,慢慢地、慢慢地把自己的手从他手里抽出来。   张之俊不明白,更不相信,发急地问:“怎么了?”   她看着自己的腹部,轻声说:“没有用了……我怀了他的孩子,只能嫁给他。”   “什么?!”张之俊惊叫失声,踉跄后退两步,惊疑不定地也望向她尚且平坦的腹部。   沈冰菱抬头,凄然一笑:“已经快一个月了,对不起,张之俊。”   张之俊捏紧了拳头,力量全部集中到了这里,身体便失去了支撑,摇摇欲坠着像是马上就要分崩离析:“怎么会这样?这怎么可能!你、你跟我在一起那么久才……为什么才跟我分手一个多月,就连他的孩子都有了!”   沈冰菱扭头望向镜子里美艳不可方物的自己:“你还不知道他是谁吧?他就是公司里一直追我那个,你那次问过的……不过我没有告诉你的是,他还是我的初恋男友,我们俩……本来就有很多年的感情……”   张之俊想起来了,却也还是无法接受:“可是、可是他当年不是出卖了你吗!”   沈冰菱轻声解释:“那都是误会,后来弄清楚了,那都是误会……我们错过了彼此这么多年,压抑了自己这么多年,现在已经没有障碍了,所以……”   张之俊扶住旁边的沙发扶手,弯着腰,如同发作心绞痛——而事实上他不仅仅是心口痛,他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哪里都痛,像是整副内脏都被放入一个巨大的粉碎机,冰冷残忍的机器轰隆隆运转的声音鼓痛了他的耳膜:“那我算什么?自始至终,我算是你的什么?在你错失真爱的空窗期里给你填补空白的备胎,对吗?”   他没有等到她的回答,全部的尊严粉身碎骨,肝脑涂地。   他终于绝望,干巴巴地呵呵笑了两声,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是披了满脸的泪。他转身向门口走去,那个正牌的新郎正站在那里静静地望着他。   他来之前还想过,如果这个新郎不肯放手,他不介意跟他决斗一场,可现在他哪里有这个资格?他爱的人已经宣布了他的死刑,他才是那个应该被她的新郎赶出去的第三者。   程令卓走过来,张开臂弯。   沈冰菱挽住他的手臂,垂眼望着地上,这条她马上就要踏上——不,应该说,其实,根本已经在走的路。   程令卓在她手上紧紧握了握,轻声询问:“走吧?”   沈冰菱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跟着他迈开脚步。   宏大的婚礼进行曲在前方奏响,喜气洋洋而庄严肃穆,越来越响,越来越迫近,如同正一步步倾轧而来的后半生。   沈冰菱知道的。她早就知道她跟张之俊并没有血缘关系。   因为不管他是不是她爸爸的儿子,她都并不是她爸爸的女儿。   否则,她又怎会如此义无反顾地留下他的孩子、并为了留下它而将自己的一辈子交付给一个早已不爱的人?   元旦之后的那次出差,在上海,她见了正在那里打工的爸爸。   爸爸告诉她,她其实不是他的私生女,她是他收养的。   “当年,你亲妈和我在同一个地方打工,你妈特别有名,大家都知道她,因为她长得非常漂亮,不过也因为这个,她命很苦,做小保姆被男主人强-暴,做服务员被客户骚扰,因为这样,她的名声也不好。身边有不少老乡,都知道她的那些事,所以老家她都回不去了,可留在那儿吧,大家都想要她,可又都嫌弃她,没人愿意娶她。后来她怕了,不敢去那些见人的地方做事,就去建筑工地上给民工做饭,但是民工也……”   爸爸难以启齿,但既然女儿问起,而且她都这么大了,也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他不得不实话实说:“你妈后来发现有了你,可她根本就不知道你亲爹究竟是谁……”   那一刻,沈冰菱几乎要冲出去呕吐。   “你妈把你生下来之后,根本没法带你,那些男人不会放过她,她要是带着你在身边,不能给你一个起码稳定的生活环境不算,将来你长大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你。我是她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从来老实本分没对她起过坏心思的人,所以她把你托付给我,她说:‘大哥,你现在也没孩子,这闺女就给你吧,以后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用把她当个宝,给她口饭吃,把她拉扯大就行了。’   “我把你带回了家,当时我那个老婆,要死要活地大闹了一通,非说你是我的私生女,我怎么解释都不听,我后来才知道,她是嫌我没本事又老不能在家陪她,早就存了不想跟我过的心了。其实我是什么样的人她再清楚不过,故意那样造势,是为了让后来自己的改嫁多占着些理儿。   “那会儿我跟她结婚也好几年了,虽然不常在家,可每年过年也总要回家待上两个月,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怀不上孩子,所以那次我们就去医院检查了。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没过多久,她就怀上了孩子,我们全家老小都高兴坏了。   “后来她跟我离了婚之后,我收拾家里翻出一张医院的化验单,才发现她骗了我。其实那次去医院检查,已经查出来我没有生育能力,但是检查结果是她一个人去拿的。她当时在外面有了人,担心不小心怀上孩子,所以自己留着一手,就没把这事说出来,让大家都以为那孩子是我的。”   这就是张之俊的妈妈,多么有心计的女人。   养父向沈冰菱道歉,发现那件事之后,虽然别人都不知道,可他还是觉得全县的人都知道了似的,走在路上老觉得有人在戳他的脊梁骨,指指点点地笑他被戴了绿帽子,连带着笑话上他们整个老沈家。他忍不下去,终于还是离开了那里,把沈冰菱扔给并不那么和善的老母,让她从小到大受了不少苦。   然而沈冰菱知道,不管怎么样,养父终究是对她有最深恩情的人,若不是他,天知道她会遭遇怎样的命运。而张之俊的父母是带给养父乃至他们一家最大伤害的人,这样的关系,连再提起都难,要他们如何见面相处重新去做一家人?不光养父不可能接受,她也永远不想见到那对夫妇。   其实她知道,假若将这些事情告诉张之俊,他一定又会拿跟他父母断绝关系来交换幸福。然而亲子关系是不可能断绝的,生理上伦理上以及法律上,都不可能。张之俊的爷爷还在,他就忍心让老人伤心?哪怕在最初的几年里他真的和父母不相往来,时间长了呢?当他的父母渐渐老去、开始有病有灾、需要独子在跟前尽孝了呢?他和他们之间并没有矛盾,她所带给他的芥蒂终将淡去,他总有一天会觉得过往的那些与自己并无直接关系的一切云淡风轻,然后回到他父母身边去。   但对于她来说,却是相反的情况,就算时间再怎么冲淡一切,她不可能做到给那对公婆端茶倒水关之肺腑地嘘寒问暖,哪怕一起坐下来拉拉家常,都是一件无法做到的别扭事。   当然,他可以独自回去,她不参与,但那难道不是一种或许更为畸曲的关系?她会让他在亲友面前左右为难难以启齿,夫妻之间会永远隔着一大块不能触碰的禁区、一系列无法交流的话题,一大团不便处理的难题。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终究逃不开两个家庭,她无法爱他的父母,这是宣告他们之间死刑的根本。虽然这世上有很多儿媳都和公婆交恶,但那是结婚前无可预见因而也没法去避免的事,她却不一样,她早已知道,所以她可以,也应该避开。   何况她和张之俊之间,还横着一个迟以恒。   她希望张之俊永远不要知道这件事,就算他连亲子关系都不惜断绝,更不会惮于断绝叔侄关系,哪怕比起亲子关系来,叔侄关系要容易断绝得多。   然而所谓的断绝,就真的能够断绝吗?血缘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哪里是那么容易断得干净的?   血缘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哪里是那么容易断得干净的?   沈冰菱站在婚礼殿堂的入口,下意识地抚过小腹,悚然心惊。 作者有话要说:  超级开放性结局哈,估计大多数亲都不会满意,我会写续集的,不过目前还只有一个最模糊的想法,估计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写了。   不是那么让人开心的故事,赶在春节前完结,新坑到年后再开了,届时会在这里和qq空间里通知,大家也可以收藏我的专栏随时看到最新动态。春节期间也想看文的亲们,可以关注我专栏上的“旧瓶新酒”系列,四世情劫里的两篇悲剧《宿债》和《心殒》,写它们的时候还处于喜欢悲剧的阶段,也用了不少心血,但是后来年纪大了,自己也渐渐受不了悲剧了,而且现在的写文风格跟当时有了些不同,再回顾已经没那么喜欢,于是前段时间断断续续地修了一下文,删掉了这两篇文中大量冗余的情节和文字,使它们的可读性强了很多,最重要的是把结局从BE改为HE,之前的读者喜欢的那些情节基本上都保留着,但为了改结局,也加了不少新的情节(喜欢JQ的亲们应该会很开心哈(☆_☆)/~~),特别是,基本上是另一个故事了。更更重要的是,两篇文我都是这几天一口气放上去的,都完结了,不会被吊着哦!大家如果喜欢这两篇文,边看边顺手收藏评论一下,也让我开心开心哈,多谢啦*^_^*   最后,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羊年里喜气洋洋,恭喜发财,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